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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孩子提着长刀走到阿虎的身边说要吃阿虎的肉。阿烈心中苦笑,阿虎的肉可不是那么好吃的。阿烈一扭头,看到了带着笑的任红,他呆住了。
阿烈亲眼看见过,阿虎在山林中只是咆哮了一声,那围在他身边的几十头豺狼虎豹都爬在了地上,不敢动弹,任由阿虎挑拣着吃。
阿虎虽说听不懂嬴诚的话语,但是看着他拿着一把长刀看着自己,在他的身边比划着,那里还不明白这个孩子的意思。
他这是想吃自己啊。
他就要咆哮着发怒的时候,忽然想起阿烈对他说过这些人类是他的朋友。
阿虎扭向了阿烈,阿烈却看向了任红。任红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她把阿烈迷住了,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女孩子微笑起来,竟然这么的迷人。
嬴诚问了阿虎一句:你那里的肉好吃呢?然后看着比自己高了近乎一倍的阿虎想了想,就拿刀子向着阿虎的前腿砍去。
此时阿烈正看着任红的微笑着迷。
阿虎无奈之下,只好在自己的前腿里灌注了些力道,这让他的前腿有了平常没有的坚韧和反震之力。
嬴诚的这一刀,看似随意,但已经用上了他的五成力量,在嬴诚的想像中,这一刀,足可以把阿虎的前腿砍下来。
嬴诚已经有了千斤之力,有这种力量的人,被称为黄龙部落的勇士。
黄龙部落中的普通人力量最强的有六七百斤力道,这还是那些强壮的汉子才有的力量。
嬴季笑嘻嘻的看着十弟拿着刀砍向阿虎,在他的感觉中,十弟这一刀已经运用上了五百斤的力气,那么,结局只有一个——这只老虎的前腿一定会被砍下来了。
任天临忽然叫了一声:“快看,它快成熟了!”
任天临刚才就觉察出那株血参所在的位置有不同以往的红光闪耀,此时那红色光芒突然大亮,他心中一紧:万年血参就要成熟。
随着任天临的这一声叫,嬴诚的长刀已经砍到了阿虎的前腿之上。
只听的一声响,嬴诚的长刀脱离了他的手,他本人也被反震之力推着向后踉跄了几步。
这让赢氏兄弟大惊。姚谭和姚梅夫妻两个也露出惊讶。至于任红则是有些失望。
嬴季可是知道他的这个弟弟比黄龙部落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力气都大,按嬴季心中所想,嬴诚的这一刀下去,足有五百斤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他也不能凭着身体将嬴诚反震开,反震刀可以,但反震嬴诚则不可能。
嬴秋大叫了一声:“见鬼喽,这不是真的!”
姚谭夫妻听到了任天临的喊叫,急忙向任天临所看的地方看去,果然那里已经是红光一片。
“那东西快要成熟了,咱们快走!”
听了任天临的话,赢氏兄弟的注意力从阿烈身边的阿虎身上看向了那红光闪耀之处。
“这可是逆天的宝贝,千万不能让其人抢了去。咱们快走。”
任天临招呼了阿烈一声:“你跟我们一起去,有了功劳,部落会奖赏你的,带上你的这只老虎!”
任红说道:“阿爸,我也去!”
看到女儿的神色,任天临无奈的说道:“好吧,你跟着我,千万要小心些。”
嬴季又疑惑的看了看阿虎,然后抬头望向远处红光大闪的地方:“兄弟们,咱们跟上长老一起去!”
被震开的嬴诚在惊怒之下,本想叫哥哥们帮他打老虎。听了任天临所说的话,也顾不得其他,跟上大伙就走。
这株万年的血参王长在离黄龙部落约有十里远的一处山峰上,临近一个山洞。
任天临他们不知道的是,山洞中有两条玄蛇,他们已经看护这血参王百年之久了。
在一百年前,这两条玄蛇就来到这个洞穴中,他们每天子时和午时都游走在血参王周围,就像是向别的动物宣示着血参王的归属。
任天临和姚谭姚梅三人在十年前发现了这株血参王,大喜之下,他们把黄龙部落的居住地也选在了这附近,三人还把这株血参王生长的方圆十里之内划成禁区,只说是这里地势险恶,有毒虫瘴气,不小心,就会失掉性命。
任天临还派部落之人把进入这里的三条道路都封锁了起来,以防其他的人发现血参王。
血参要化成人形,必需要生长到一万一百年之时才可。这两条玄蛇在这里已经守护血参王百年了。
他们已经开了灵智,知道这株天地奇宝在成熟之后才会有大用。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任天临他们十几人,外加一只老虎已经到了血参生长的地方。
此时正是晚上戌时,也就是我们地球上晚上八点左右,此时正是盛夏,还有一抹红霞在天际显露。
个孩子提着长刀走到阿虎的身边说要吃阿虎的肉。阿烈心中苦笑,阿虎的肉可不是那么好吃的。阿烈一扭头,看到了带着笑的任红,他呆住了。
阿烈亲眼看见过,阿虎在山林中只是咆哮了一声,那围在他身边的几十头豺狼虎豹都爬在了地上,不敢动弹,任由阿虎挑拣着吃。
阿虎虽说听不懂嬴诚的话语,但是看着他拿着一把长刀看着自己,在他的身边比划着,那里还不明白这个孩子的意思。
他这是想吃自己啊。
他就要咆哮着发怒的时候,忽然想起阿烈对他说过这些人类是他的朋友。
阿虎扭向了阿烈,阿烈却看向了任红。任红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她把阿烈迷住了,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女孩子微笑起来,竟然这么的迷人。
嬴诚问了阿虎一句:你那里的肉好吃呢?然后看着比自己高了近乎一倍的阿虎想了想,就拿刀子向着阿虎的前腿砍去。
此时阿烈正看着任红的微笑着迷。
阿虎无奈之下,只好在自己的前腿里灌注了些力道,这让他的前腿有了平常没有的坚韧和反震之力。
嬴诚的这一刀,看似随意,但已经用上了他的五成力量,在嬴诚的想像中,这一刀,足可以把阿虎的前腿砍下来。
嬴诚已经有了千斤之力,有这种力量的人,被称为黄龙部落的勇士。
黄龙部落中的普通人力量最强的有六七百斤力道,这还是那些强壮的汉子才有的力量。
嬴季笑嘻嘻的看着十弟拿着刀砍向阿虎,在他的感觉中,十弟这一刀已经运用上了五百斤的力气,那么,结局只有一个——这只老虎的前腿一定会被砍下来了。
任天临忽然叫了一声:“快看,它快成熟了!”
任天临刚才就觉察出那株血参所在的位置有不同以往的红光闪耀,此时那红色光芒突然大亮,他心中一紧:万年血参就要成熟。
随着任天临的这一声叫,嬴诚的长刀已经砍到了阿虎的前腿之上。
只听的一声响,嬴诚的长刀脱离了他的手,他本人也被反震之力推着向后踉跄了几步。
这让赢氏兄弟大惊。姚谭和姚梅夫妻两个也露出惊讶。至于任红则是有些失望。
嬴季可是知道他的这个弟弟比黄龙部落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力气都大,按嬴季心中所想,嬴诚的这一刀下去,足有五百斤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他也不能凭着身体将嬴诚反震开,反震刀可以,但反震嬴诚则不可能。
嬴秋大叫了一声:“见鬼喽,这不是真的!”
姚谭夫妻听到了任天临的喊叫,急忙向任天临所看的地方看去,果然那里已经是红光一片。
“那东西快要成熟了,咱们快走!”
听了任天临的话,赢氏兄弟的注意力从阿烈身边的阿虎身上看向了那红光闪耀之处。
“这可是逆天的宝贝,千万不能让其人抢了去。咱们快走。”
任天临招呼了阿烈一声:“你跟我们一起去,有了功劳,部落会奖赏你的,带上你的这只老虎!”
任红说道:“阿爸,我也去!”
看到女儿的神色,任天临无奈的说道:“好吧,你跟着我,千万要小心些。”
嬴季又疑惑的看了看阿虎,然后抬头望向远处红光大闪的地方:“兄弟们,咱们跟上长老一起去!”
被震开的嬴诚在惊怒之下,本想叫哥哥们帮他打老虎。听了任天临所说的话,也顾不得其他,跟上大伙就走。
这株万年的血参王长在离黄龙部落约有十里远的一处山峰上,临近一个山洞。
任天临他们不知道的是,山洞中有两条玄蛇,他们已经看护这血参王百年之久了。
在一百年前,这两条玄蛇就来到这个洞穴中,他们每天子时和午时都游走在血参王周围,就像是向别的动物宣示着血参王的归属。
任天临和姚谭姚梅三人在十年前发现了这株血参王,大喜之下,他们把黄龙部落的居住地也选在了这附近,三人还把这株血参王生长的方圆十里之内划成禁区,只说是这里地势险恶,有毒虫瘴气,不小心,就会失掉性命。
任天临还派部落之人把进入这里的三条道路都封锁了起来,以防其他的人发现血参王。
血参要化成人形,必需要生长到一万一百年之时才可。这两条玄蛇在这里已经守护血参王百年了。
他们已经开了灵智,知道这株天地奇宝在成熟之后才会有大用。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任天临他们十几人,外加一只老虎已经到了血参生长的地方。
此时正是晚上戌时,也就是我们地球上晚上八点左右,此时正是盛夏,还有一抹红霞在天际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