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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小雉儿,愣着作甚,还不快拜见你马爷爷?”老太君发话了,薛槑回过神,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磕在地上,嘴里叫道:“马爷爷好,小雉儿这厢有礼了。”
薛槑这一声“马爷爷”令郑和十分受用,他着着实实的三个响头,更是让他心动。看着薛槑一张脸,他似乎看到了年轻时期的薛醉,还以为挚友返老返童了。当下喜悦地说道:“好孩子,请起来吧。马爷爷来得匆忙,没准备什么礼物,这样,这把金匕首你收下吧。”说着,从怀中摸出那把满刺加(马六甲)贵族赠送的匕首(他曾将匕首上呈皇帝朱棣,成祖犒劳他的功绩,将匕首赏赐给他),递给了薛槑。
“马爷爷厚爱,小雉儿本不该推辞。可是无功不受禄,你这礼物太贵重,我是死也不敢收下的。若你老不嫌弃,我敬你三杯吧。”薛槑察言观色,见老人跟奶奶对酌,是以投其所好,心想敬老人三杯酒,他岂不是更高兴?
郑和哈哈大笑,说道:“甚好甚好,那我便交了你这小朋友。”说着,端起酒杯递给薛槑,两人推杯换盏,相视一笑。喝完之后,薛槑面不改色,开口说道:“奶奶,马爷爷,我带了一个好东西前来,你们今日有口福了。”说着,从布袋中摸出榴莲,说道:“我去找一把刀来。”
“不用。”郑和说着,并掌如刀,劈开了榴莲,薛槑吃惊,随即哈哈大笑,说道:“马爷爷好功夫,你把这功夫交给我怎样?我以后就用它开榴莲。”
“世人已经管这东西叫榴莲了么?”郑和喃喃说道:“当日我只不过随口一说‘流连’,没想到随行的官员真的这样记下了。不错不错,叫榴莲也好,寓意流连,真是再好不过。”郑和笑着说道,忍不住又咳嗽起来。
薛槑更吃惊,开口问道:“马爷爷,榴莲的名字原来是你给取的啊,小雉儿佩服得五体投地,你太了不起啦。”
他是实话实说,因为那可是历史性的时刻,试问江山万里,王朝百代,有几人能够命名一种事物,还能载入史册的?眼前的马爷爷都不算伟大的话,谁算伟大?想到这一点,薛槑对太监的成见少了几分,心想:太监也不全是坏人啊,眼前的这个马爷爷就算一个豪杰,顶天立地的英雄。
郑和说了几句客气话,跟老太君和薛槑吃起榴莲来。三人有说有笑,薛槑不时插科打诨,逗得两个老人满脸笑容。郑和本不喜欢吃榴莲,当初他第五次下西洋之时,见这水果生得怪异,自然想起了爱好新鲜事物的君姊,便带了几个回来。他不敢惊动圣驾,心想这散发臭气的水果皇帝自然不喜,是以便将唯一一个新鲜的榴莲托人带来金陵薛府,送给了故人。
郑和举起酒杯,看了看薛槑,对老太君说道:“君姊,小马这些年阅人无数,色厉而胆薄,好谋却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的人,实在不计其数,枉称好汉。小雉儿很不错,确实很不错。”言下之意,是薛槑堪当大用。薛槑有些不明所以,他一个小丑,马爷爷从何看出他出类拔萃的?
老太君满脸笑容,郑和的眼光何等独到?他肯出言夸赞薛槑,自然不是官场上那一套场面话、客套话,而是出自真心。老友跟她想到一出,老太君心中甚感安慰,心想小雉儿这孩子确实是一个可塑之才,以后要小心留意,不能让他爹那个庸才给带偏了。
窗外闪过一道白光,接着是一道惊雷。郑和悠悠说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君姊,今日小马甚是开心,然时候不早了,天公也不作美,也就不再叨扰了,你早些休息罢。”郑和说着,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走,他走到门口,转头对薛槑说道:“孩子,我住在大报恩寺,这段日子实在闷得慌,你得空前来陪马爷爷说说话可好?”
郑和言语中,难言无奈之情。当初,朱高炽初登大宝,裘广德冒死奏请皇帝,恢复太祖洪武朝律例,彻底闭关禁海,罢黜巡洋,永不复议!皇帝同意了,郑和万念俱灰,以为再也没有机会出海,却没想到皇帝一年后便驾崩了。新皇继位,沿用了成祖时期的国策,支持航海。当初成祖命他出海寻找朱允炆,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世事早已尘埃落定,没必要再找了。可皇上依然支持他出海,由此可见这个年轻的皇帝朱瞻基具有何等宽广的胸襟。在他出海之前,朝廷命郑和任南京守备兼(南京守备负责南直隶的防务,由宦官担任,后来增协同守备一人,协同守备以公、侯、伯充任,兼管南京中军都督府,魏国公徐达的子孙徐承宗便在天顺初做了协同南京守备)大报恩寺督造之职,是以他住在大报恩寺中(郑和年轻时,姚道衍和尚收他为菩萨戒弟子,法名福吉祥,是以他对寺院有种特别的感情)。
郑和说完,便决然离去,却被老太君叫住了,郑和回头。
老太君抱起酒坛,向郑和掷了过去,郑和伸手接住,老太君抱起另一个酒坛,开口说道:“小马,干了,万语千言,尽在酒中。”说着,大口大口的饮酒,郑和毫不推辞,也是大口饮酒,两个老人不出片刻便将两坛酒一饮而尽。
郑和放下酒坛,转头,缓缓步出房门。天空再次闪过一道白光,雷声更大,片刻之后,瓢泼大雨哗哗洒落。老太君手中酒坛滑落,摔碎,她两行泪水滑落,目送郑和的背影消失。
这次相诀,便成永别。
唉,我们再也不会再见了,前尘种种,好似云烟,那就让它过眼罢。我会永远记得你,然后在怀念中,了此余生。
老太君从未如此失态,也没有这样豪饮。只因她不得不这样表达心中堆积的感情。
只因为:劝君更尽一杯酒,七下西洋无故人。
Ps:这一章有些沉重,现实中的我,跟故事中的老太君一样,也面临着送别一个好友的局面。码字的时候,我仿佛就是老太君,千般眷恋,万般不舍。纵然不愿说再见,却不得不面对离别。走吧,我的朋友,一别千里,再见无期。愿你乘风破浪,愿我御风凌云,从此水天相离,不再交集。既然注定是相见不如怀念,那就好聚好散,不悲,不欢(我心里泪水泛滥,脸上却不得不强颜欢笑,原来假装坚强这么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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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槑这一声“马爷爷”令郑和十分受用,他着着实实的三个响头,更是让他心动。看着薛槑一张脸,他似乎看到了年轻时期的薛醉,还以为挚友返老返童了。当下喜悦地说道:“好孩子,请起来吧。马爷爷来得匆忙,没准备什么礼物,这样,这把金匕首你收下吧。”说着,从怀中摸出那把满刺加(马六甲)贵族赠送的匕首(他曾将匕首上呈皇帝朱棣,成祖犒劳他的功绩,将匕首赏赐给他),递给了薛槑。
“马爷爷厚爱,小雉儿本不该推辞。可是无功不受禄,你这礼物太贵重,我是死也不敢收下的。若你老不嫌弃,我敬你三杯吧。”薛槑察言观色,见老人跟奶奶对酌,是以投其所好,心想敬老人三杯酒,他岂不是更高兴?
郑和哈哈大笑,说道:“甚好甚好,那我便交了你这小朋友。”说着,端起酒杯递给薛槑,两人推杯换盏,相视一笑。喝完之后,薛槑面不改色,开口说道:“奶奶,马爷爷,我带了一个好东西前来,你们今日有口福了。”说着,从布袋中摸出榴莲,说道:“我去找一把刀来。”
“不用。”郑和说着,并掌如刀,劈开了榴莲,薛槑吃惊,随即哈哈大笑,说道:“马爷爷好功夫,你把这功夫交给我怎样?我以后就用它开榴莲。”
“世人已经管这东西叫榴莲了么?”郑和喃喃说道:“当日我只不过随口一说‘流连’,没想到随行的官员真的这样记下了。不错不错,叫榴莲也好,寓意流连,真是再好不过。”郑和笑着说道,忍不住又咳嗽起来。
薛槑更吃惊,开口问道:“马爷爷,榴莲的名字原来是你给取的啊,小雉儿佩服得五体投地,你太了不起啦。”
他是实话实说,因为那可是历史性的时刻,试问江山万里,王朝百代,有几人能够命名一种事物,还能载入史册的?眼前的马爷爷都不算伟大的话,谁算伟大?想到这一点,薛槑对太监的成见少了几分,心想:太监也不全是坏人啊,眼前的这个马爷爷就算一个豪杰,顶天立地的英雄。
郑和说了几句客气话,跟老太君和薛槑吃起榴莲来。三人有说有笑,薛槑不时插科打诨,逗得两个老人满脸笑容。郑和本不喜欢吃榴莲,当初他第五次下西洋之时,见这水果生得怪异,自然想起了爱好新鲜事物的君姊,便带了几个回来。他不敢惊动圣驾,心想这散发臭气的水果皇帝自然不喜,是以便将唯一一个新鲜的榴莲托人带来金陵薛府,送给了故人。
郑和举起酒杯,看了看薛槑,对老太君说道:“君姊,小马这些年阅人无数,色厉而胆薄,好谋却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的人,实在不计其数,枉称好汉。小雉儿很不错,确实很不错。”言下之意,是薛槑堪当大用。薛槑有些不明所以,他一个小丑,马爷爷从何看出他出类拔萃的?
老太君满脸笑容,郑和的眼光何等独到?他肯出言夸赞薛槑,自然不是官场上那一套场面话、客套话,而是出自真心。老友跟她想到一出,老太君心中甚感安慰,心想小雉儿这孩子确实是一个可塑之才,以后要小心留意,不能让他爹那个庸才给带偏了。
窗外闪过一道白光,接着是一道惊雷。郑和悠悠说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君姊,今日小马甚是开心,然时候不早了,天公也不作美,也就不再叨扰了,你早些休息罢。”郑和说着,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走,他走到门口,转头对薛槑说道:“孩子,我住在大报恩寺,这段日子实在闷得慌,你得空前来陪马爷爷说说话可好?”
郑和言语中,难言无奈之情。当初,朱高炽初登大宝,裘广德冒死奏请皇帝,恢复太祖洪武朝律例,彻底闭关禁海,罢黜巡洋,永不复议!皇帝同意了,郑和万念俱灰,以为再也没有机会出海,却没想到皇帝一年后便驾崩了。新皇继位,沿用了成祖时期的国策,支持航海。当初成祖命他出海寻找朱允炆,现在几十年过去了,世事早已尘埃落定,没必要再找了。可皇上依然支持他出海,由此可见这个年轻的皇帝朱瞻基具有何等宽广的胸襟。在他出海之前,朝廷命郑和任南京守备兼(南京守备负责南直隶的防务,由宦官担任,后来增协同守备一人,协同守备以公、侯、伯充任,兼管南京中军都督府,魏国公徐达的子孙徐承宗便在天顺初做了协同南京守备)大报恩寺督造之职,是以他住在大报恩寺中(郑和年轻时,姚道衍和尚收他为菩萨戒弟子,法名福吉祥,是以他对寺院有种特别的感情)。
郑和说完,便决然离去,却被老太君叫住了,郑和回头。
老太君抱起酒坛,向郑和掷了过去,郑和伸手接住,老太君抱起另一个酒坛,开口说道:“小马,干了,万语千言,尽在酒中。”说着,大口大口的饮酒,郑和毫不推辞,也是大口饮酒,两个老人不出片刻便将两坛酒一饮而尽。
郑和放下酒坛,转头,缓缓步出房门。天空再次闪过一道白光,雷声更大,片刻之后,瓢泼大雨哗哗洒落。老太君手中酒坛滑落,摔碎,她两行泪水滑落,目送郑和的背影消失。
这次相诀,便成永别。
唉,我们再也不会再见了,前尘种种,好似云烟,那就让它过眼罢。我会永远记得你,然后在怀念中,了此余生。
老太君从未如此失态,也没有这样豪饮。只因她不得不这样表达心中堆积的感情。
只因为:劝君更尽一杯酒,七下西洋无故人。
Ps:这一章有些沉重,现实中的我,跟故事中的老太君一样,也面临着送别一个好友的局面。码字的时候,我仿佛就是老太君,千般眷恋,万般不舍。纵然不愿说再见,却不得不面对离别。走吧,我的朋友,一别千里,再见无期。愿你乘风破浪,愿我御风凌云,从此水天相离,不再交集。既然注定是相见不如怀念,那就好聚好散,不悲,不欢(我心里泪水泛滥,脸上却不得不强颜欢笑,原来假装坚强这么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