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故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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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重,也让一干宵小不敢轻易打李氏的主意。
“好。”桓姚心中有些感动于司马昱的贴心,“道万,多谢你。”
司马昱对此,只是宠溺地摸了摸桓姚的发顶:“夫妻之间,还说这些客套话。”
桓姚第二天一大早便去了桓府,桓温上朝去了不在府中,是如今管事的李氏和陈氏来接待她的。说了几句话,陈氏便识趣地离开了会客厅,把空间留给了李氏和桓姚母女。
见桓姚突然回到府上,李氏委实又惊又喜,忙不迭地吩咐人去安排桓姚喜欢吃的菜,还有府上新近得到的好东西,茶和香,都让人上最好的来招待。
她如今掌着家,手中有权,巴不得把什么好东西,都给桓姚,平日里也常借着名目让人送些上好的养生药材、首饰和布料去会稽王府。
“姨娘,不必这么麻烦,我又不是外人,哪里需得这么客气。”桓姚看李氏忙着吩咐这吩咐那地安排,不由拉住她阻止道。
“哪里麻烦了,就几句话的功夫。”李氏把桓姚按在交椅上,“你坐着,我这里很快便好。待会儿咱们七姑爷还要来,哪里能怠慢了。”
曾氏也对桓姚道:“七娘子你就安心坐着吧,女郎她就是看你回来了高兴。”
桓姚闻言,看着李氏屋里屋外走动着的单薄身影,只觉得心中满满都是温暖,“我先去给母亲那边问个安,稍后就直接回和芳院。”
南康公主如今虽然落魄了,但毕竟还占着嫡母的名分,样子是不能不做的。
看着南康公主那边门庭冷落,整个偌大的东苑都冷清萧条的样子,不得不说,桓姚心中是有几分解气的。没有桓温在场,南康公主完全不掩饰对桓姚的厌恶,于是这问安礼很快就结束了,桓姚便直接回了李氏的和芳院。
李氏此时已经安排好了那些琐事,坐着等桓姚,一见她进来,就担心地问道:“她可有为难你?”
“姨娘,你安心吧,”桓姚拉着她和自己对面坐下,故意志得意满地道:“我是谁啊?她如今哪里还敢为难我?”
南康公主眼下在府中失了势,再加上母族没落,娘家和她亲近的也不得势,手中有些实权的会稽王也因为她算计桓姚的事情对她冷眼旁观,早就成了拔了牙的老虎,不可能再如以往那样嚣张了。
李氏见她这得意洋洋的小模样,不由被逗笑了:“你呀!”
继而又提醒桓姚:“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她如今就算落魄些,你也还是不得不防的。”
“姨娘,我知道。我倒还好,离得远,你跟她同处一个府上,才该处处小心呢。”桓姚嘱咐道,又说起带的那几个奴仆,“我在会稽王府带了几个人来,都有些身手,也算忠心,姨娘你抽个空把她们安置在你院中吧。”
“阿姚,我这里用不上,你把人带回去,免得被人说闲话。”虽然如今会稽王对桓姚好,但女子贴补娘家对于夫家来说始终是大忌讳。
“姨娘你就收着吧,”桓姚岂能不知道李氏的顾虑,只好抬出司马昱,“这可是你女婿的心意!昨天我说要回桓府,他亲自叫人去备的这些礼单,几个下人是明说了专门给你的。”
不得不说,听到这话,李氏脸上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亲生女儿能喊自己一声母亲,女婿能叫一声岳母,司马昱宠爱护桓姚,从而敬重她这个生母,她怎能不高兴。她以前反对这桩婚事,如今一年多过去,倒是对司马昱越来越满意了。
不过,片刻后她回过神来还是瞪了桓姚一眼,“什么女婿不女婿,这话是该乱说的?”被有心人听见,又是大错处。
“知道了,姨娘!”
除此之外,桓姚还将自己右手旧伤已经痊愈的消息告诉了李氏,李氏喜极而泣,握着桓姚的右手左看右看了好久。
临近晌午的时候,司马昱和桓温一道回到府上,说是接桓姚,倒是用了哺食才走的。
桓温并没有让人请南康公主,就四个人一起用了膳食,就像普通人家里姑爷带着女儿回娘家一样和乐。
自从桓姚出嫁以来,李氏从没有哪一天过得这样高兴过。
用过哺食,桓姚和司马昱一同登车离开,李氏和桓温把两人送到了门前。
登车片刻后,桓姚忍不住掀开车帘回头看了看,桓府的大门和屋宇在牛车悠然的步伐中逐渐变小,门口已经没了桓温的身影,李氏却还一直站在那里望着他们离开的方向。
眼眶不由有些发热,桓姚一狠心放下车帘。
司马昱见她不舍的样子,安慰道:“我们以后常来看你姨娘就是了。”
却没想到,再也没什么以后,这一次,竟成了永别。
桓姚走后,李氏转着手腕上那串桓姚亲自给她戴上的玉珠,看了好久。这是她的女儿亲自求来给她保平安的。桓姚自小就懂事,如今还是这么懂得心疼人。以往她想女儿的时候,都是看着满屋子桓姚闺房里用过的东西睹物思人,如今,又多了个念想。
曾氏见她失落的样子,便想着话题转移她的注意力,“女郎,七娘子说,她的手是一个叫许迈的道士治好的,您可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
李氏回过神来,想了想,“似哪里听过的。”
“故国许将军的幺儿,可不就叫许迈,当初在宫里当过几年护卫队长。”说着,曾氏脑海中倒逐渐浮现出一个不爱说话的娃娃脸少年来,人年纪大了,几十年前的琐事反而越发清晰起来,“当初,女郎您喜欢栀子花,每年夏日,那小子天天都把自家府上的栀子花采一篮放到我们宫苑门口,有次被逮个正着,从此每每再遇见我们宫里的人,都羞得绕道走……”
李氏经曾氏这一说,也想起当年的趣事,不由会心一笑,“看他平日闷不啃声的,还真想不到呢。”当初,这“送花贼”可叫她和宫人们疑惑了好久,还曾起心叫人半夜去逮,一整个夏天都没逮到,后来便听之任之,还是过了几年后才无意间撞破了。
笑过之后,又有些伤感,亡国后,那些故人都不知去向了。
“那许迈,若还活着,如今也是年过四十的人了,早就儿女成群了罢。”曾氏也感慨道。
爱重,也让一干宵小不敢轻易打李氏的主意。
“好。”桓姚心中有些感动于司马昱的贴心,“道万,多谢你。”
司马昱对此,只是宠溺地摸了摸桓姚的发顶:“夫妻之间,还说这些客套话。”
桓姚第二天一大早便去了桓府,桓温上朝去了不在府中,是如今管事的李氏和陈氏来接待她的。说了几句话,陈氏便识趣地离开了会客厅,把空间留给了李氏和桓姚母女。
见桓姚突然回到府上,李氏委实又惊又喜,忙不迭地吩咐人去安排桓姚喜欢吃的菜,还有府上新近得到的好东西,茶和香,都让人上最好的来招待。
她如今掌着家,手中有权,巴不得把什么好东西,都给桓姚,平日里也常借着名目让人送些上好的养生药材、首饰和布料去会稽王府。
“姨娘,不必这么麻烦,我又不是外人,哪里需得这么客气。”桓姚看李氏忙着吩咐这吩咐那地安排,不由拉住她阻止道。
“哪里麻烦了,就几句话的功夫。”李氏把桓姚按在交椅上,“你坐着,我这里很快便好。待会儿咱们七姑爷还要来,哪里能怠慢了。”
曾氏也对桓姚道:“七娘子你就安心坐着吧,女郎她就是看你回来了高兴。”
桓姚闻言,看着李氏屋里屋外走动着的单薄身影,只觉得心中满满都是温暖,“我先去给母亲那边问个安,稍后就直接回和芳院。”
南康公主如今虽然落魄了,但毕竟还占着嫡母的名分,样子是不能不做的。
看着南康公主那边门庭冷落,整个偌大的东苑都冷清萧条的样子,不得不说,桓姚心中是有几分解气的。没有桓温在场,南康公主完全不掩饰对桓姚的厌恶,于是这问安礼很快就结束了,桓姚便直接回了李氏的和芳院。
李氏此时已经安排好了那些琐事,坐着等桓姚,一见她进来,就担心地问道:“她可有为难你?”
“姨娘,你安心吧,”桓姚拉着她和自己对面坐下,故意志得意满地道:“我是谁啊?她如今哪里还敢为难我?”
南康公主眼下在府中失了势,再加上母族没落,娘家和她亲近的也不得势,手中有些实权的会稽王也因为她算计桓姚的事情对她冷眼旁观,早就成了拔了牙的老虎,不可能再如以往那样嚣张了。
李氏见她这得意洋洋的小模样,不由被逗笑了:“你呀!”
继而又提醒桓姚:“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她如今就算落魄些,你也还是不得不防的。”
“姨娘,我知道。我倒还好,离得远,你跟她同处一个府上,才该处处小心呢。”桓姚嘱咐道,又说起带的那几个奴仆,“我在会稽王府带了几个人来,都有些身手,也算忠心,姨娘你抽个空把她们安置在你院中吧。”
“阿姚,我这里用不上,你把人带回去,免得被人说闲话。”虽然如今会稽王对桓姚好,但女子贴补娘家对于夫家来说始终是大忌讳。
“姨娘你就收着吧,”桓姚岂能不知道李氏的顾虑,只好抬出司马昱,“这可是你女婿的心意!昨天我说要回桓府,他亲自叫人去备的这些礼单,几个下人是明说了专门给你的。”
不得不说,听到这话,李氏脸上不由自主露出了笑容。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亲生女儿能喊自己一声母亲,女婿能叫一声岳母,司马昱宠爱护桓姚,从而敬重她这个生母,她怎能不高兴。她以前反对这桩婚事,如今一年多过去,倒是对司马昱越来越满意了。
不过,片刻后她回过神来还是瞪了桓姚一眼,“什么女婿不女婿,这话是该乱说的?”被有心人听见,又是大错处。
“知道了,姨娘!”
除此之外,桓姚还将自己右手旧伤已经痊愈的消息告诉了李氏,李氏喜极而泣,握着桓姚的右手左看右看了好久。
临近晌午的时候,司马昱和桓温一道回到府上,说是接桓姚,倒是用了哺食才走的。
桓温并没有让人请南康公主,就四个人一起用了膳食,就像普通人家里姑爷带着女儿回娘家一样和乐。
自从桓姚出嫁以来,李氏从没有哪一天过得这样高兴过。
用过哺食,桓姚和司马昱一同登车离开,李氏和桓温把两人送到了门前。
登车片刻后,桓姚忍不住掀开车帘回头看了看,桓府的大门和屋宇在牛车悠然的步伐中逐渐变小,门口已经没了桓温的身影,李氏却还一直站在那里望着他们离开的方向。
眼眶不由有些发热,桓姚一狠心放下车帘。
司马昱见她不舍的样子,安慰道:“我们以后常来看你姨娘就是了。”
却没想到,再也没什么以后,这一次,竟成了永别。
桓姚走后,李氏转着手腕上那串桓姚亲自给她戴上的玉珠,看了好久。这是她的女儿亲自求来给她保平安的。桓姚自小就懂事,如今还是这么懂得心疼人。以往她想女儿的时候,都是看着满屋子桓姚闺房里用过的东西睹物思人,如今,又多了个念想。
曾氏见她失落的样子,便想着话题转移她的注意力,“女郎,七娘子说,她的手是一个叫许迈的道士治好的,您可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
李氏回过神来,想了想,“似哪里听过的。”
“故国许将军的幺儿,可不就叫许迈,当初在宫里当过几年护卫队长。”说着,曾氏脑海中倒逐渐浮现出一个不爱说话的娃娃脸少年来,人年纪大了,几十年前的琐事反而越发清晰起来,“当初,女郎您喜欢栀子花,每年夏日,那小子天天都把自家府上的栀子花采一篮放到我们宫苑门口,有次被逮个正着,从此每每再遇见我们宫里的人,都羞得绕道走……”
李氏经曾氏这一说,也想起当年的趣事,不由会心一笑,“看他平日闷不啃声的,还真想不到呢。”当初,这“送花贼”可叫她和宫人们疑惑了好久,还曾起心叫人半夜去逮,一整个夏天都没逮到,后来便听之任之,还是过了几年后才无意间撞破了。
笑过之后,又有些伤感,亡国后,那些故人都不知去向了。
“那许迈,若还活着,如今也是年过四十的人了,早就儿女成群了罢。”曾氏也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