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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放开那只萌蠢,(上,
沈蔷第一次见到丁蜀的时候,是在新老师见面会上。当时她觉得对方挺呆的,用现在流行话来说,呆萌呆萌的,似乎还有点蠢。
简称萌蠢。
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挡住了他大部分面容,加上头发凌乱散落,整个人又高又瘦,穿着一件大大的白衬衣,白衬衣上似乎还有些锈迹斑斑,显得十分颓废。
总之来说,在沈蔷的第一印象中,丁蜀是一个不修边幅的宅男。
那时候,沈蔷刚从沂州市回来,带着一身的伤痛。
她不想伤害父母的心,所以在父母的安排下,去了本地的县城高中当一名代课老师。
尽管只是一个代课老师,但是作为这里最好的高中却也比较抢手,而沈蔷能轻松的j□j来,在背后难免有人议论纷纷。
事实证明,沈蔷还真的找了点关系。
她一个舅舅原来是这个学校的校长,后来直接去了教委当了一个副主任,为自己的亲侄女安排一份工作,自然是比较方便。
加上,舅舅还告诉沈蔷,等到来年的公招,再通过考试把她名正言顺的招进去,所以这段过程希望沈蔷好好的努力。
沈蔷其实有点不愿意。
因为父母都是老师的原因,沈蔷从小都不喜欢老师这个职业。
但是偏偏父母都很喜欢,认为稳定又轻松。
可是沈蔷看不出来,和那群熊孩子打交代,有什么好轻松的。稳定,现在还有什么工作可以用稳定来形容……
因为沈蔷代替的那个老师生孩子去了,沈蔷才有资格替补上去。
只不过,她以前的专业也不是数学,甚至她还是一个文科生,虽然学过数学,但是学得一塌糊涂。
很快的,沈蔷觉得这份工作很吃力了。
尽管只是代课老师,不过沈蔷也不想敷衍塞责。
私下,她想了办法,想请人教教她。
沈蔷的父母只是小学老师,早把高中课程丢下很多年了。
加上这些年教学方式和内容都日新月异,两老还真的没有办法帮沈蔷。
沈蔷本来是准备请教同事的,可是别看这么一件小小的学校,里面勾心斗角却不少。
沈蔷能挤破头的进来,势必有一定的背景。
而作为清高的老师,对有背景但没真才实学的人是相当鄙视的。
沈蔷也是一个好面子的,不教算了,她自己恶补好了。
想她高中毕业后终于以为甩掉了数学,但是没有想到大学还有高数概率论等一系列的数学等着她,这就算了,终于熬过了大学,没有想到又回来当了一个数学代课老师。
沈蔷感觉到世界深深的恶意。
那段时间,真是沈蔷最不好过的日子。
她在术业上不能专攻,在工作上也处处碰壁。
前段时间,沈蔷班上有个男孩子上课在教室后面抽烟,脾气火爆的沈蔷哪里能容忍,当时一生气就让孩子出教室了。
本来沈蔷以为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没有想到这孩子居然哭着闹着说沈蔷虐待学生,对他的心里进行了严重虐待,让他再也提不起上学的兴趣。
沈蔷嗤之以鼻,这年头公共场合都不准抽烟了,还别说教室。
你小子毛都没长起呢。
尽管沈蔷这么想,最后发生的事情却大大的出乎了沈蔷的意外。
那个孩子家境不错,父母是这个县里有名的刁民,靠着移民在县城里混了两套房子,两套房子所在地最后都变成了规划区,于是又补贴了几套房子。
这孩子一家就这么发达了,可是性格却是刁蛮无理。
一句话说不好,就叫嚣着。
我要去上访!我要告得你们跪地求饶!
上访就上访,沈蔷才不怕。
可是沈蔷不怕,校长却害怕了。
沈蔷是他看在以前校长的面子下才招进来的,看着斯文的一个姑娘惹起麻烦来却一点都不含糊。
这年头,你能和官斗,但是你还敢和民斗么?
那群弱势群体,庞大又无理,哪里惹得起。
校长可不想惹上麻烦了,当即让沈蔷给学生道歉。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学生在教室抽烟,不但无视纪律,还影响了其他学生,她就让他出去不要影响教学秩序,难道还错了么?
沈蔷不懂。
难道因为对方是学生,难道因为对方的父母是个麻烦的爱惹事的人,就要这么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么?
沈蔷觉得在县城高中的这几个月,比她在沂州市的那几年还要难熬。
她甚至都怀疑,她是不是真的不适合当老师。
沈蔷心情差的时候,就喜欢去学校外的小餐馆喝酒。
学校在老城区,沈蔷的家在新城区,沈蔷平日是不回家的,学校安排了宿舍。
六十多平方的一个小套房,因为上了年月的关系,墙壁和开关都老化了。
沈蔷已经无数次听到电线在兹兹作响的声音。不过作为一个重度拖延着患者,沈蔷自然是想着能过一天是一天。
沈蔷越想越糟糕,加上今天刚好是周末,学生都放假了。
她不想回去,就一口气叫了一打啤酒。
沈蔷也想找个朋友来陪的,可是林玫瑰远在沂州,在这边,原本同事们对她的印象就不算好,加上这件事情后他们害怕和她沾上一点关系,避之不及,哪里还会主动的接近。
沈蔷一个人喝着闷酒,越想越气闷,啤酒一口一口的干。
就这样,眼前越来越模糊,然后胆子也越喝越大。
说来也算巧合吧。
这周丁蜀也没有回家。
说起丁蜀,算是他们高中一个神秘人物。
他从来不和同事聚会,下班后就躲在了他的宿舍。
在同事们的眼中,丁蜀算是一个异类,不合群,孤僻,甚至好多人还推测这个男人是不是什么变态杀人凶手。
不过,每年年终的优秀老师,丁蜀都有份。
很多人对他羡慕嫉妒恨,但是却没有人敢使出一个不入流的手段来对付这个丁蜀。
他们一致的说辞就是这个老师不是变态但是胜似变态。
沈蔷一向对变态没兴趣。
不过今天却是是心情不爽。
当丁蜀路过的时候,沈蔷直接的拦住了他。
“嘿,小子,你会修电视么?”
丁蜀看了她一眼,好半晌才点了点头。
“会。”
沈蔷眉开眼笑,还重重的拍了拍丁蜀柔弱的肩膀,“好!好小子!来!陪我喝两杯!然后去帮我修电视!”
这个丁蜀真是听话,也可能是人比较呆的原因。
沈蔷来这个学校几个月了,几乎没有和他说过话,但是他居然同意了给她修电视。
沈蔷模模糊糊的想,这男人其实也挺好的。
哎……
每当沈蔷失意的时候,就特别的想身边有一个男人就好了。
只不过……
算了,有男人的烦恼更加大于没男人。
一顿酒喝下来,沈蔷和丁蜀已经宛如了好哥们。
丁蜀还是一如既往的话很少,倒是沈蔷宛如一个话唠一般。
或许是喝醉了的原因,沈蔷噼里啪啦把最近工作上的烦心事都给丁蜀说了。
而丁蜀的反应是……默默的。
一直默默的。
又呆又蠢。
要说,两人都喝了酒,又是孤男寡女,不出一点事情还真难说。
两人回家后,沈蔷更是发现丁蜀就住在她隔壁。
她来这里这么久了,居然还不知道。
真是太愧怍邻居了。
沈蔷脑子发胀,掏了半天的钥匙最后都没有掏出来,最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对丁蜀说:“嘿,小子!我的头好疼!去你家看看!说不定我的钥匙在你家!”
沈蔷果然是喝醉了。
丁蜀犯不着和一个喝醉的人讲理。
沈蔷想去就去吧。
可是,当沈蔷到了隔壁后,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
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
明明都是老师,怎么丁蜀的房子就比她大一半还不止,不但这样,还各种现代化,装修也是顶尖的。
沈蔷羡慕嫉妒恨了,转身过来,很想蹂躏这个小子。
沈蔷长得矮,丁蜀身高不算高,但是也超过一米八了。
沈蔷踮起脚尖,终于捏着丁蜀的脸,意外的发现手感还不错。
这样,倒是让沈蔷有些奇怪了。
这么久了,她还没看到过丁蜀的长相呢,每次都是穿着一件大大的衬衣,带着一副黑框眼镜。
就算是男神,也被掩盖住了。
酒真的能壮胆。
沈蔷一下就抢掉了丁蜀的眼睛。
有些意外的,丁蜀长得倒不错。
虽然不是第一眼帅哥,不想她的前任那么的桃花范,但是却是一个越看越舒服的男人。
尤其是那双眼睛,朦朦胧胧的,带着一点小无辜和小天真。
沈蔷当时救起了欺负这个男人的心情。
随后的事情,沈蔷就记得不算清楚了。
大概是她恶胆两边生,也没有看清丁蜀到底是绵羊还是老虎,直接的捏着他的脸各种蹂躏。
这就算了。
见他一动不动,眼睛还水朦胧雾朦胧的,沈蔷吞了吞口水,忽然想尝尝这个男人的味道。
然后,沈蔷就亲了丁蜀一口。
味道不错,还甜甜的。
沈蔷顿时觉得兴奋了,然后也不管丁蜀的抵抗,几下脱光了衣服,然后就把丁蜀那只可怜的小绵羊给扑倒了。
可怜的丁蜀,从惊慌失措到难耐可怜,整个人颤抖如粉嫩的绵羊一般,在恶霸一般的母老虎面前,很可怜的就从了。
至于两人的第一次,很多年后沈蔷回忆起来,总觉得有种怪怪的感觉。
按照方若狂的说法,丁蜀是一个挺厉害的人啊,怎么当时就抖成那个样子呢?
难道是她真的很man?
这个认知……莫名的让沈蔷有些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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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放开那只萌蠢,(上,
沈蔷第一次见到丁蜀的时候,是在新老师见面会上。当时她觉得对方挺呆的,用现在流行话来说,呆萌呆萌的,似乎还有点蠢。
简称萌蠢。
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挡住了他大部分面容,加上头发凌乱散落,整个人又高又瘦,穿着一件大大的白衬衣,白衬衣上似乎还有些锈迹斑斑,显得十分颓废。
总之来说,在沈蔷的第一印象中,丁蜀是一个不修边幅的宅男。
那时候,沈蔷刚从沂州市回来,带着一身的伤痛。
她不想伤害父母的心,所以在父母的安排下,去了本地的县城高中当一名代课老师。
尽管只是一个代课老师,但是作为这里最好的高中却也比较抢手,而沈蔷能轻松的j□j来,在背后难免有人议论纷纷。
事实证明,沈蔷还真的找了点关系。
她一个舅舅原来是这个学校的校长,后来直接去了教委当了一个副主任,为自己的亲侄女安排一份工作,自然是比较方便。
加上,舅舅还告诉沈蔷,等到来年的公招,再通过考试把她名正言顺的招进去,所以这段过程希望沈蔷好好的努力。
沈蔷其实有点不愿意。
因为父母都是老师的原因,沈蔷从小都不喜欢老师这个职业。
但是偏偏父母都很喜欢,认为稳定又轻松。
可是沈蔷看不出来,和那群熊孩子打交代,有什么好轻松的。稳定,现在还有什么工作可以用稳定来形容……
因为沈蔷代替的那个老师生孩子去了,沈蔷才有资格替补上去。
只不过,她以前的专业也不是数学,甚至她还是一个文科生,虽然学过数学,但是学得一塌糊涂。
很快的,沈蔷觉得这份工作很吃力了。
尽管只是代课老师,不过沈蔷也不想敷衍塞责。
私下,她想了办法,想请人教教她。
沈蔷的父母只是小学老师,早把高中课程丢下很多年了。
加上这些年教学方式和内容都日新月异,两老还真的没有办法帮沈蔷。
沈蔷本来是准备请教同事的,可是别看这么一件小小的学校,里面勾心斗角却不少。
沈蔷能挤破头的进来,势必有一定的背景。
而作为清高的老师,对有背景但没真才实学的人是相当鄙视的。
沈蔷也是一个好面子的,不教算了,她自己恶补好了。
想她高中毕业后终于以为甩掉了数学,但是没有想到大学还有高数概率论等一系列的数学等着她,这就算了,终于熬过了大学,没有想到又回来当了一个数学代课老师。
沈蔷感觉到世界深深的恶意。
那段时间,真是沈蔷最不好过的日子。
她在术业上不能专攻,在工作上也处处碰壁。
前段时间,沈蔷班上有个男孩子上课在教室后面抽烟,脾气火爆的沈蔷哪里能容忍,当时一生气就让孩子出教室了。
本来沈蔷以为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没有想到这孩子居然哭着闹着说沈蔷虐待学生,对他的心里进行了严重虐待,让他再也提不起上学的兴趣。
沈蔷嗤之以鼻,这年头公共场合都不准抽烟了,还别说教室。
你小子毛都没长起呢。
尽管沈蔷这么想,最后发生的事情却大大的出乎了沈蔷的意外。
那个孩子家境不错,父母是这个县里有名的刁民,靠着移民在县城里混了两套房子,两套房子所在地最后都变成了规划区,于是又补贴了几套房子。
这孩子一家就这么发达了,可是性格却是刁蛮无理。
一句话说不好,就叫嚣着。
我要去上访!我要告得你们跪地求饶!
上访就上访,沈蔷才不怕。
可是沈蔷不怕,校长却害怕了。
沈蔷是他看在以前校长的面子下才招进来的,看着斯文的一个姑娘惹起麻烦来却一点都不含糊。
这年头,你能和官斗,但是你还敢和民斗么?
那群弱势群体,庞大又无理,哪里惹得起。
校长可不想惹上麻烦了,当即让沈蔷给学生道歉。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学生在教室抽烟,不但无视纪律,还影响了其他学生,她就让他出去不要影响教学秩序,难道还错了么?
沈蔷不懂。
难道因为对方是学生,难道因为对方的父母是个麻烦的爱惹事的人,就要这么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么?
沈蔷觉得在县城高中的这几个月,比她在沂州市的那几年还要难熬。
她甚至都怀疑,她是不是真的不适合当老师。
沈蔷心情差的时候,就喜欢去学校外的小餐馆喝酒。
学校在老城区,沈蔷的家在新城区,沈蔷平日是不回家的,学校安排了宿舍。
六十多平方的一个小套房,因为上了年月的关系,墙壁和开关都老化了。
沈蔷已经无数次听到电线在兹兹作响的声音。不过作为一个重度拖延着患者,沈蔷自然是想着能过一天是一天。
沈蔷越想越糟糕,加上今天刚好是周末,学生都放假了。
她不想回去,就一口气叫了一打啤酒。
沈蔷也想找个朋友来陪的,可是林玫瑰远在沂州,在这边,原本同事们对她的印象就不算好,加上这件事情后他们害怕和她沾上一点关系,避之不及,哪里还会主动的接近。
沈蔷一个人喝着闷酒,越想越气闷,啤酒一口一口的干。
就这样,眼前越来越模糊,然后胆子也越喝越大。
说来也算巧合吧。
这周丁蜀也没有回家。
说起丁蜀,算是他们高中一个神秘人物。
他从来不和同事聚会,下班后就躲在了他的宿舍。
在同事们的眼中,丁蜀算是一个异类,不合群,孤僻,甚至好多人还推测这个男人是不是什么变态杀人凶手。
不过,每年年终的优秀老师,丁蜀都有份。
很多人对他羡慕嫉妒恨,但是却没有人敢使出一个不入流的手段来对付这个丁蜀。
他们一致的说辞就是这个老师不是变态但是胜似变态。
沈蔷一向对变态没兴趣。
不过今天却是是心情不爽。
当丁蜀路过的时候,沈蔷直接的拦住了他。
“嘿,小子,你会修电视么?”
丁蜀看了她一眼,好半晌才点了点头。
“会。”
沈蔷眉开眼笑,还重重的拍了拍丁蜀柔弱的肩膀,“好!好小子!来!陪我喝两杯!然后去帮我修电视!”
这个丁蜀真是听话,也可能是人比较呆的原因。
沈蔷来这个学校几个月了,几乎没有和他说过话,但是他居然同意了给她修电视。
沈蔷模模糊糊的想,这男人其实也挺好的。
哎……
每当沈蔷失意的时候,就特别的想身边有一个男人就好了。
只不过……
算了,有男人的烦恼更加大于没男人。
一顿酒喝下来,沈蔷和丁蜀已经宛如了好哥们。
丁蜀还是一如既往的话很少,倒是沈蔷宛如一个话唠一般。
或许是喝醉了的原因,沈蔷噼里啪啦把最近工作上的烦心事都给丁蜀说了。
而丁蜀的反应是……默默的。
一直默默的。
又呆又蠢。
要说,两人都喝了酒,又是孤男寡女,不出一点事情还真难说。
两人回家后,沈蔷更是发现丁蜀就住在她隔壁。
她来这里这么久了,居然还不知道。
真是太愧怍邻居了。
沈蔷脑子发胀,掏了半天的钥匙最后都没有掏出来,最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对丁蜀说:“嘿,小子!我的头好疼!去你家看看!说不定我的钥匙在你家!”
沈蔷果然是喝醉了。
丁蜀犯不着和一个喝醉的人讲理。
沈蔷想去就去吧。
可是,当沈蔷到了隔壁后,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
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
明明都是老师,怎么丁蜀的房子就比她大一半还不止,不但这样,还各种现代化,装修也是顶尖的。
沈蔷羡慕嫉妒恨了,转身过来,很想蹂躏这个小子。
沈蔷长得矮,丁蜀身高不算高,但是也超过一米八了。
沈蔷踮起脚尖,终于捏着丁蜀的脸,意外的发现手感还不错。
这样,倒是让沈蔷有些奇怪了。
这么久了,她还没看到过丁蜀的长相呢,每次都是穿着一件大大的衬衣,带着一副黑框眼镜。
就算是男神,也被掩盖住了。
酒真的能壮胆。
沈蔷一下就抢掉了丁蜀的眼睛。
有些意外的,丁蜀长得倒不错。
虽然不是第一眼帅哥,不想她的前任那么的桃花范,但是却是一个越看越舒服的男人。
尤其是那双眼睛,朦朦胧胧的,带着一点小无辜和小天真。
沈蔷当时救起了欺负这个男人的心情。
随后的事情,沈蔷就记得不算清楚了。
大概是她恶胆两边生,也没有看清丁蜀到底是绵羊还是老虎,直接的捏着他的脸各种蹂躏。
这就算了。
见他一动不动,眼睛还水朦胧雾朦胧的,沈蔷吞了吞口水,忽然想尝尝这个男人的味道。
然后,沈蔷就亲了丁蜀一口。
味道不错,还甜甜的。
沈蔷顿时觉得兴奋了,然后也不管丁蜀的抵抗,几下脱光了衣服,然后就把丁蜀那只可怜的小绵羊给扑倒了。
可怜的丁蜀,从惊慌失措到难耐可怜,整个人颤抖如粉嫩的绵羊一般,在恶霸一般的母老虎面前,很可怜的就从了。
至于两人的第一次,很多年后沈蔷回忆起来,总觉得有种怪怪的感觉。
按照方若狂的说法,丁蜀是一个挺厉害的人啊,怎么当时就抖成那个样子呢?
难道是她真的很man?
这个认知……莫名的让沈蔷有些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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