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偶遇李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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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很难捉到吧?我们有接近五千人,几只鸡哪里够吃。”
那土匪笑道:“大王,这鸡到处都是,只要找对了地方,很容易捉的。”其实褐马鸡是直到清朝才开始被大量捕杀的,主要是因为欧洲人喜欢它的羽毛,再加上后世的人口大增,大量侵占了褐马鸡的栖息地,在明朝时褐马鸡非常多,这个郑晓路就不知道了。
果然,又有几队侦察队回来,手里都捉着褐马鸡,这些农民军虽然打仗是乌合之众,捉鸡倒是一流高手,没过多久,这些队来来回回的,就弄了几百只鸡回来,估计着五千人每人都可以吃上几块鸡肉了。
“哈哈,升火做饭吧!”见侦察队没有回报敌情,官兵果然是走远了,终于可以升火做饭,不用吃生东西,士兵们的士气顿时提高,他们一起动手,收集枯枝干叶,准备埋锅造饭。
正在这时,闵家兄弟带领的侦察队突然急匆匆地跑了回来,搜魂剑道:“大王,我们捉到一个官兵的奸细!”
“咦?”众人心中一紧,难道官兵还没走远,有几个已经在火的士兵赶紧扑灭了自己的火堆,生恐炊烟引来的官兵。
碎梦刀走上前来,他手上提着一个缩成一团的男人,这男人二十来岁左右,颇为年轻,身上穿着一套鸳鸯战甲,标准的明军打扮,身子骨儿挺结实,显然平时吃得不差,脸上居然还有油光闪现,估计是个军官,却不知道怎么会落进闵家兄弟手里。
碎梦刀将这男人扔到郑晓路身前,道:“大王,我刚转到东边抓褐马鸡,追着一只鸡进了一个草洞里,现这家伙躲在里面,顺手就把他抓来了!看这家伙鬼鬼祟祟,肯定不是什么好路数。”
碎梦刀艺高人胆大,也没捆绑这个男人,他一被扔下来,立即跪伏在地,看到面前这个墨脸男人居然一左一右抱着两个女人,估计这个就是匪,因此趴在郑晓路面前,连声道:“大王饶命,的不是奸细!”
“哦?你不是奸细是啥东西?”郑晓路笑道:“一个人躲洞里干嘛?”
那人趴在地上,心翼翼地道:“大王,的真的不是奸细。的是……是个逃兵!”
“逃兵?哈哈!”身围的贼人们一起笑了起来,逃兵可不是什么光荣的职业。
那人道:“的打了好些年仗了,每日里刀枪弓弩,火海冰窟,餐风露宿……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日子,这次攻黄龙山寨,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滚进草丛里逃了出来。的见官兵和别的大王都向东边去了,因此向西边逃过来,没想到……没想到大王你们会在这里……的真的不是奸细!”
“哦,你把官兵的详细情况讲给我听!”郑晓路道。
那人见匪话,赶紧忙不叠地将洪承畴带兵追上黄龙山寨,然后钻进山腹,追向东边的事讲了一遍,他就是在官兵上黄龙山寨时,场面比较混乱,才抽空逃出来的。
“看起来倒不像是谎!”谭宏道:“大王,官兵看来真的走了,我们可以安心了。”
郑晓路道:“他这些也没什么用处,我们本来就知道官兵走了,大家升火做吃的吧,那个什么褐马鸡,嘿嘿,我一定要吃两口。”
那人见郑晓路对他的情报也不太感兴趣,心中惶急,他好不容易当了逃兵出来,没想到又落进土匪堆里,这条命十成中只怕去了九成,这些土匪肯定没那么好话,不会轻易放了自己,不定会杀了自己灭口,更可怕的,听陕西土匪是要吃人的……他趴在郑晓路前面,大声道:“大王,饶了的一命吧,的当了逃兵,以后也不能再和大王们做对了!”
“我怕把你放了,你转眼间引了官兵来,那又如何?”郑晓路其实倒没想和这么一个逃兵为难,但是不戏弄两下也不爽,自己被官兵追得断了肋骨,这可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搞得自己现在得靠两个女人扶着。反正等部众们弄烤鸡吃,也没啥事做,逗这兵玩玩得了。
“的绝对不敢暴露大王的行迹。”那逃兵道:“我若回去给官兵报信,他们也会把我当逃兵给杀掉的!”
“我可信不过你,还是杀了算了。”郑晓路笑嘻嘻地道。
那逃兵面如土色,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哭道:“大王饶命啊!大王若是肯饶了的,的愿意奉上万两白银。”
“少骗人玩了。”郑晓路道:“你一个区区逃兵,哪来的万两白银?我看还是杀了吧。”
“我没骗你啊,大王!”那逃兵大声道:“的家里颇有家财,父亲给我捐了个军官职位,没想到捐来一个官位立即就被派到了战场打仗,的怕死,不喜欢打仗。求大王放了我,要不绑票我也行,我是长子,我父亲一定会拿出万两白银来赎回我的!”
“咦?”郑晓路大奇,这家伙看样子白白胖胖,一张脸看上去也有营养,还真像是个富家子,于是问道:“你家什么来头?”
“的乃是川西李氏,家父李大富,的叫李魁,我们李家在川西蒲江县非常有名的,大王,您派几个弟兄押我去四川取赎金吧,千万不要杀了的!”李魁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李大富,李魁,这两个名字好熟悉!居然也是蒲江县的,我们郑家不就是蒲江县长摊湖的吗?这李家是什么来头,太奇怪了,我怎么觉得这么耳熟?郑晓路有种不好的预感,正在这时,突然感觉到身边的郑佳忻全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他的手搭在郑佳忻的肩上,感觉到她的香肩正在不停地起伏,郑佳忻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不妙,这李魁难道是……川西李氏,李大富,这家伙不是以前在我们家来买过鱼苗吗?**,这逃兵是大妹的未婚夫!郑晓路吓了一跳,生怕郑佳忻上前相识,若是这样大庭广众下认了李魁,自己的身份很有可能暴光,到时候郑家不定会被朝廷满门抄斩,郑晓路赶紧用力按了按郑佳忻的肩膀,在她耳边低声道:“先别相认,众长计议,暴露了身份父亲和弟妹们会被牵连的!”
郑佳忻此时确实非常激动,漫长的陕西之行,经历了不少刀兵与战火,跟着郑晓路来来去去,吃了不知道多少苦,整天骑在马上把大腿上的皮磨破了一大片,如今终于把相公找到了。郑佳忻一时间欣喜若狂,差一高兴得扑了出去,但她被郑晓路一按,听了他的低语,栗然一惊,是啊,虽然大部份义军都以为郑佳忻是阎王掳来的女人(皂莺就一直这样认为),但还是有几个听到过两人以兄妹相称,比如曹操就听到过,若是郑佳忻此时当着所有人的面上去与李魁相认,别人知道了自己是郑佳忻,顺着腾摸上去,就等于给所有人阎王是川西郑氏。
郑佳忻心中有些急燥,赶紧转头望着郑晓路,希望他拿个办法出来,郑晓路叹了口气,低声道:“别急,我给你想想办法相认。”
他安慰了一下郑佳忻,抬头大声道:“闵兄弟,把李魁押下去,捆好,回头咱们押他取赎金去!”
李魁听不杀他了,心中大喜,他倒不在乎一万两银子,只要能回到四川,自己先躲起来几年,让朝廷以为自己战死了,然后靠着家里钱多,买通关系,再重新弄个户籍,改名换姓,又是一条好汉,到时候安安心心当自己的土财主,再也不当官了。
西很难捉到吧?我们有接近五千人,几只鸡哪里够吃。”
那土匪笑道:“大王,这鸡到处都是,只要找对了地方,很容易捉的。”其实褐马鸡是直到清朝才开始被大量捕杀的,主要是因为欧洲人喜欢它的羽毛,再加上后世的人口大增,大量侵占了褐马鸡的栖息地,在明朝时褐马鸡非常多,这个郑晓路就不知道了。
果然,又有几队侦察队回来,手里都捉着褐马鸡,这些农民军虽然打仗是乌合之众,捉鸡倒是一流高手,没过多久,这些队来来回回的,就弄了几百只鸡回来,估计着五千人每人都可以吃上几块鸡肉了。
“哈哈,升火做饭吧!”见侦察队没有回报敌情,官兵果然是走远了,终于可以升火做饭,不用吃生东西,士兵们的士气顿时提高,他们一起动手,收集枯枝干叶,准备埋锅造饭。
正在这时,闵家兄弟带领的侦察队突然急匆匆地跑了回来,搜魂剑道:“大王,我们捉到一个官兵的奸细!”
“咦?”众人心中一紧,难道官兵还没走远,有几个已经在火的士兵赶紧扑灭了自己的火堆,生恐炊烟引来的官兵。
碎梦刀走上前来,他手上提着一个缩成一团的男人,这男人二十来岁左右,颇为年轻,身上穿着一套鸳鸯战甲,标准的明军打扮,身子骨儿挺结实,显然平时吃得不差,脸上居然还有油光闪现,估计是个军官,却不知道怎么会落进闵家兄弟手里。
碎梦刀将这男人扔到郑晓路身前,道:“大王,我刚转到东边抓褐马鸡,追着一只鸡进了一个草洞里,现这家伙躲在里面,顺手就把他抓来了!看这家伙鬼鬼祟祟,肯定不是什么好路数。”
碎梦刀艺高人胆大,也没捆绑这个男人,他一被扔下来,立即跪伏在地,看到面前这个墨脸男人居然一左一右抱着两个女人,估计这个就是匪,因此趴在郑晓路面前,连声道:“大王饶命,的不是奸细!”
“哦?你不是奸细是啥东西?”郑晓路笑道:“一个人躲洞里干嘛?”
那人趴在地上,心翼翼地道:“大王,的真的不是奸细。的是……是个逃兵!”
“逃兵?哈哈!”身围的贼人们一起笑了起来,逃兵可不是什么光荣的职业。
那人道:“的打了好些年仗了,每日里刀枪弓弩,火海冰窟,餐风露宿……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日子,这次攻黄龙山寨,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滚进草丛里逃了出来。的见官兵和别的大王都向东边去了,因此向西边逃过来,没想到……没想到大王你们会在这里……的真的不是奸细!”
“哦,你把官兵的详细情况讲给我听!”郑晓路道。
那人见匪话,赶紧忙不叠地将洪承畴带兵追上黄龙山寨,然后钻进山腹,追向东边的事讲了一遍,他就是在官兵上黄龙山寨时,场面比较混乱,才抽空逃出来的。
“看起来倒不像是谎!”谭宏道:“大王,官兵看来真的走了,我们可以安心了。”
郑晓路道:“他这些也没什么用处,我们本来就知道官兵走了,大家升火做吃的吧,那个什么褐马鸡,嘿嘿,我一定要吃两口。”
那人见郑晓路对他的情报也不太感兴趣,心中惶急,他好不容易当了逃兵出来,没想到又落进土匪堆里,这条命十成中只怕去了九成,这些土匪肯定没那么好话,不会轻易放了自己,不定会杀了自己灭口,更可怕的,听陕西土匪是要吃人的……他趴在郑晓路前面,大声道:“大王,饶了的一命吧,的当了逃兵,以后也不能再和大王们做对了!”
“我怕把你放了,你转眼间引了官兵来,那又如何?”郑晓路其实倒没想和这么一个逃兵为难,但是不戏弄两下也不爽,自己被官兵追得断了肋骨,这可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搞得自己现在得靠两个女人扶着。反正等部众们弄烤鸡吃,也没啥事做,逗这兵玩玩得了。
“的绝对不敢暴露大王的行迹。”那逃兵道:“我若回去给官兵报信,他们也会把我当逃兵给杀掉的!”
“我可信不过你,还是杀了算了。”郑晓路笑嘻嘻地道。
那逃兵面如土色,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哭道:“大王饶命啊!大王若是肯饶了的,的愿意奉上万两白银。”
“少骗人玩了。”郑晓路道:“你一个区区逃兵,哪来的万两白银?我看还是杀了吧。”
“我没骗你啊,大王!”那逃兵大声道:“的家里颇有家财,父亲给我捐了个军官职位,没想到捐来一个官位立即就被派到了战场打仗,的怕死,不喜欢打仗。求大王放了我,要不绑票我也行,我是长子,我父亲一定会拿出万两白银来赎回我的!”
“咦?”郑晓路大奇,这家伙看样子白白胖胖,一张脸看上去也有营养,还真像是个富家子,于是问道:“你家什么来头?”
“的乃是川西李氏,家父李大富,的叫李魁,我们李家在川西蒲江县非常有名的,大王,您派几个弟兄押我去四川取赎金吧,千万不要杀了的!”李魁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
李大富,李魁,这两个名字好熟悉!居然也是蒲江县的,我们郑家不就是蒲江县长摊湖的吗?这李家是什么来头,太奇怪了,我怎么觉得这么耳熟?郑晓路有种不好的预感,正在这时,突然感觉到身边的郑佳忻全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他的手搭在郑佳忻的肩上,感觉到她的香肩正在不停地起伏,郑佳忻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不妙,这李魁难道是……川西李氏,李大富,这家伙不是以前在我们家来买过鱼苗吗?**,这逃兵是大妹的未婚夫!郑晓路吓了一跳,生怕郑佳忻上前相识,若是这样大庭广众下认了李魁,自己的身份很有可能暴光,到时候郑家不定会被朝廷满门抄斩,郑晓路赶紧用力按了按郑佳忻的肩膀,在她耳边低声道:“先别相认,众长计议,暴露了身份父亲和弟妹们会被牵连的!”
郑佳忻此时确实非常激动,漫长的陕西之行,经历了不少刀兵与战火,跟着郑晓路来来去去,吃了不知道多少苦,整天骑在马上把大腿上的皮磨破了一大片,如今终于把相公找到了。郑佳忻一时间欣喜若狂,差一高兴得扑了出去,但她被郑晓路一按,听了他的低语,栗然一惊,是啊,虽然大部份义军都以为郑佳忻是阎王掳来的女人(皂莺就一直这样认为),但还是有几个听到过两人以兄妹相称,比如曹操就听到过,若是郑佳忻此时当着所有人的面上去与李魁相认,别人知道了自己是郑佳忻,顺着腾摸上去,就等于给所有人阎王是川西郑氏。
郑佳忻心中有些急燥,赶紧转头望着郑晓路,希望他拿个办法出来,郑晓路叹了口气,低声道:“别急,我给你想想办法相认。”
他安慰了一下郑佳忻,抬头大声道:“闵兄弟,把李魁押下去,捆好,回头咱们押他取赎金去!”
李魁听不杀他了,心中大喜,他倒不在乎一万两银子,只要能回到四川,自己先躲起来几年,让朝廷以为自己战死了,然后靠着家里钱多,买通关系,再重新弄个户籍,改名换姓,又是一条好汉,到时候安安心心当自己的土财主,再也不当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