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同生共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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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嫔是太平侯奶娘的女儿,从小也算是青梅竹马,可惜后来兰嫔被贼人绑架卖了出去,从此落入奴籍成为歌女,多年后回到京城,可是家人已逝,最后机缘巧合与林铮相认,一个从小仰慕,一个心有怜惜,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本来林铮想着接兰嫔回家做妾,但是那时与华府的婚约下来了,华家势大,嫁过去的又是嫡出大小姐,他如若在此时纳妾,那么便会惹得华家不快,因此只能隐忍。
可是他大概没想到,就在他迟疑的时候,兰嫔被百里倾看上了,而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醢。
虽然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他选择帮扶百里倾得原因,但是在百里倾登上皇位的路上他确实出了不少力,后来兰嫔入了后宫,后宫妃嫔众多,她低调行事,不争不抢,而且总是病弱,很快就被众人和百里倾遗忘,怕是谁都没想到她这么做只是为了方便与林铮见面。
林铮深得百里倾宠信,进入宫门自然再容易不过,挑个时差会一会情人的时间还是有的,所以哪怕分开了这么多年,两人越发的相爱;倒是对自己得夫人,林铮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缇。
也不知道这位华小姐知道自己之所以被林铮以礼相待不是因为他性格而是因为他爱别人之后会是怎样的心情?
萧锦华也不想做坏人,不过这样的事情迟早会曝光得,她实在是太想看到百里倾知道自己得女人一直被自己最信任的臣子睡之时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萧锦华其实不喜欢走夜路,但是她答应了去见母亲,若是她不去,方云舒傻傻坐着等到天亮也不奇怪,所以她还是得去一趟。
萧锦华小心潜入萧府,来到方云舒的院子,与往日不同的是今日方云舒没用将丫鬟婆子赶出来,萧锦华脑海中思绪一转就明白,怕是萧文儒过来了。
萧锦华准备打道回府,却听到隐隐地哭声,脚步一转往后窗走去,那里的窗户果然开着,小心跃进去找一处柱子后面隐藏,听得萧文儒讨好的声音传来:“好啦夫人!别哭了成么?你不答应就算了,我不提就是,别哭了!”
方云舒闻言哭得更是伤心了:“我把她一个妾室的女儿送进了宫里,你居然要我抬了她嫡女身份让她在宫里不受欺负,可是我的女儿受欺负得时候你怎么不出声?”
“难道我这个正室所生的嫡女在你心中还不如一个妾室所生的庶女么?既然如此,你还来我这里做什么?滚!你给我滚出去!”
“哎哎哎!夫人!你别推我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砰!”大门一关,萧文儒还是被方云舒推出去了,任凭他在门外讨饶,方云舒将门扣住就是不打开。
萧锦华从暗处走出来,方云舒看见她立马扑过去就抱住:“我可怜的女儿啊!”萧锦华拍拍她的肩:“得了!哭得差不多就收着,不然我走了!”
方云舒闻言立马擦了眼泪:“我不哭了,我今日亲手做了绿豆糕,等下你拿点回去吃!”
萧锦华看着她变脸也见怪不怪了,这个捡来的便宜母亲除了爱哭一点眼泪说来就来之外,其它的倒是越来越好,性格温柔倒也有坚韧,很对她的胃口。
“本来我打算不进来了,你把他赶出去不就便宜别人了?”
方云舒握住她的手得意一笑:“别人我不了解,但是你爹我能不了解么?他虽然性子懦弱没用主见,也没用什么本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对你娘那可是绝对的敬畏的,刚刚我把他赶出去了,他今晚必定得在偏房守着,去找别得女人,没那胆子!”
萧锦华不信:“没那胆子,怎么府里还有几房妾室?”
方云舒长叹口气:“那不是因为我不争气么?萧家人丁单薄,你父亲又是独子,我生了你差点血崩,虽然救回一条命,但是想要再生也不可能了,你若是儿子还好,可惜你是女儿,为了萧家血脉,我也不得不妥协!”
“那你爱父亲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什么爱不爱的?但是这么多年夫妻,总还是有感情的!”
萧锦华垂眸,她其实也明白,夫妻不一定要有爱情,相爱的人也不一定能相守一世,虽然清楚,却也模糊,毕竟感情的事情谁说得清楚?
方云舒见天色已晚,不舍得萧锦华走,想要留她睡下,但是萧锦华不能留,且不说萧文儒半夜会不会进去,就王府而言,她没有给百里夙打招呼,结果夜不归宿,被误会了可不好!
从萧府出来大街上只剩枯叶落地的沙沙声了,打更的人拎着铜锣敲打过去,现在已是三更天了。
一路往王府而去,却突然闻到血腥味,本来打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却看到一人提着剑从巷子出来,得,还是熟人呢!
“无名先生还真是爱行侠仗义,这半夜三更的也要出来晃晃,不止这次有没有遇上英雄救美呢?”
无名看着她,将染血的剑收回走过来:“你不是傻了么?大半夜的出来蹦跶做什么?”
“我是白天傻,晚上不傻,不行啊!况且你以为我傻为了谁啊?百里倾满城的抓你,我要是不傻,你的画像就该贴满全京城了!”
无名不信:“你难道不是怕惹事上身,或者再被他***扰么?”
萧锦华耸肩:“你管我!”
无名身影一闪,一把将萧锦华抱住然后跃到一块石碑后面:“有人来了!”
几道黑影出现在刚刚得巷子,看了看地上得尸体,留下两人清理战场,其它几人四散开去,似乎在寻找什么。
萧锦华缩在无名的身边:“唉!你也够帅的唉,百里倾都敢刺伤,不过也够蠢,明知道百里倾在找你你还出来晃荡,活该被人追杀!”无名气恼:“你个没良心的女人,我可是为了救你!”
“那我多谢无名先生的大恩大德,不过以身相许就算了,今天天色不早,回家洗洗睡觉,再见!”
萧锦华刚刚起身准备离开,突然一道剑光刺来,直指萧锦华的心口,几乎是下意识得萧锦华挑到无名身后揪住他得衣服:“英雄救命啊!”这方动静刚刚起,那边立刻有高手转身扑过来,不过两招之间,二十几个黑衣人就将两人围在了中间,得了,今晚想走可没那么容易了!
萧锦华被无名护在怀中,一手揽着他得腰方便他保护她,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怨气也不小:“你说你要是不出来,也就不会惹上这些人了,得了,现在把我也卷进来了,今晚要是交代在这里,下了黄泉我也不放过你!”
无名抱住她的手收紧,声音依旧难听,但是却无比坚定:“我不会让你受伤的!”
萧锦华捏住他得衣服,头抵在他得胸膛:“这可是你说得!”
黑衣人攻了过来,无名一把将萧锦华扣紧,手中的剑挽出一个炫目的剑花,同时挡住三把剑的攻击,然后反守为攻,一往无前的杀出一个缺口。
萧锦华此刻倒是后悔今晚让千流出去了,如今能出手帮她得人都没有。
无名的目标坚定,加上武功不凡,当真在包围中撕开了一个缺口,然后抱着萧锦华一路飞奔,身后一群黑衣人如同杀人蜂紧追不舍,萧锦华感觉到手上有温热,心中明白是无名受伤了,不知伤得重不重。
“呲”突然一阵尖啸的哨声传来,身后狂追的杀手听到之后猛然停下脚步,下一刻四散开去,眨眼没了踪迹。
萧锦华回头看去,寂静得夜空空荡荡的,安静得诡异!
无名带着萧锦华落下,两人将身影隐藏在黑暗之中,一动都不敢动,谁都不知道杀手是否还潜藏在暗处,伺机而动。
突然,萧锦华听到了空气中细微的震动,紧接着越来越近,越来越多,萧锦华脸色大变,一把拉起无名:“快跑!”
两人拔腿就跑,身后的天空一团黑色得东西快速逼近,乍看似是一团黑色得云朵,可是细看才清楚,那是成千上万只蝙蝠,双眼血红,獠牙森亮,等待着吸食人血。
无名将萧锦华抱起,直接用轻功飞行,身后得蝙蝠群一分为四,变成四团黑云开始包抄,不到两刻钟就将两人夹击。
此刻两人已经来到了城中偏僻的地方,环顾四周,满是树木,竟然连躲避得地方都没用,然而那东西无孔不入,想要躲怕是也躲不了。
“叽叽叽叽!”难听刺儿得声音越来越近,然后从天而降,蜂拥而至,嗜血的目光让人毛骨悚然。
无名催动内力,形成猎猎罡风,在黑团靠近的时候一掌打过去,萧锦华清楚听到了一堆东西落地的声音。
“叽叽叽叽!”虽然被打死了不少,但是这群东西根本不怕死,很快又聚集在一起冲了过来,萧锦华贴在无名身后,他的肩胛处受了伤,因为动作鲜血流得更厉害,这群东
西闻到血腥味也更加的兴奋,冲击更加得猛烈。
然而再厉害的武林高手内力也是有限得,打杀了这么久,又是一路狂奔,催动全身内力发出掌力,这样坚持不了多久,萧锦华能感觉到无名的身子在颤抖。
一道嗜血危险的目光落在萧锦华身上,她猛然回身将手中得匕首刺出去,拿东西立刻后退,萧锦华一眼看去只能看到一个模糊得轮廓,一只有成年人头颅那么大得蝙蝠,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如铜铃那么打,如同鬼眼,格外吓人。
“血蝠王!”萧锦华心惊,这东西是怎么长这么大得?以往只在毒经里面看过,据说百年难求,甚至根本不可能存在,怎么就活生生的出现了?
“嘻嘻!”蝙蝠王突然发出人类嬉笑得声音,加上声音难听诡异,实在是渗人,生怕它下一刻就开口说话。
饶是身经百战得萧锦华也有些心里没底,她可是清楚的记得毒经上记载,血蝙蝠有毒,但是一般毒素不多,只会让人昏迷出现幻觉,只要及时救治不会致命,但是血蝠王不同,五十年才能养成一只血蝠王,靠不断的吸食生物血液喂养,而且为了延长血蝠王的寿命,从小就得开始喂它剧毒之物。
千千万万得血蝙蝠中最终不一定有一只能存活下来,而但凡存活下来的都是百年难遇的剧毒之物,它全身上下都是毒,被它咬上或者伤口沾染上它的毒液,必死无疑!
似乎是感觉到了萧锦华的害怕,那血蝠王歪着头又‘嘻嘻’的笑了出来,甚至还抖了抖翅膀仿佛威胁的架势。
萧锦华揪住无名的衣服,故作轻松:“没想到最后跟你死在一起,要是别人说我们殉情,我是不是太吃亏了!”
身前的小... -->>
兰嫔是太平侯奶娘的女儿,从小也算是青梅竹马,可惜后来兰嫔被贼人绑架卖了出去,从此落入奴籍成为歌女,多年后回到京城,可是家人已逝,最后机缘巧合与林铮相认,一个从小仰慕,一个心有怜惜,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本来林铮想着接兰嫔回家做妾,但是那时与华府的婚约下来了,华家势大,嫁过去的又是嫡出大小姐,他如若在此时纳妾,那么便会惹得华家不快,因此只能隐忍。
可是他大概没想到,就在他迟疑的时候,兰嫔被百里倾看上了,而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醢。
虽然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他选择帮扶百里倾得原因,但是在百里倾登上皇位的路上他确实出了不少力,后来兰嫔入了后宫,后宫妃嫔众多,她低调行事,不争不抢,而且总是病弱,很快就被众人和百里倾遗忘,怕是谁都没想到她这么做只是为了方便与林铮见面。
林铮深得百里倾宠信,进入宫门自然再容易不过,挑个时差会一会情人的时间还是有的,所以哪怕分开了这么多年,两人越发的相爱;倒是对自己得夫人,林铮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缇。
也不知道这位华小姐知道自己之所以被林铮以礼相待不是因为他性格而是因为他爱别人之后会是怎样的心情?
萧锦华也不想做坏人,不过这样的事情迟早会曝光得,她实在是太想看到百里倾知道自己得女人一直被自己最信任的臣子睡之时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萧锦华其实不喜欢走夜路,但是她答应了去见母亲,若是她不去,方云舒傻傻坐着等到天亮也不奇怪,所以她还是得去一趟。
萧锦华小心潜入萧府,来到方云舒的院子,与往日不同的是今日方云舒没用将丫鬟婆子赶出来,萧锦华脑海中思绪一转就明白,怕是萧文儒过来了。
萧锦华准备打道回府,却听到隐隐地哭声,脚步一转往后窗走去,那里的窗户果然开着,小心跃进去找一处柱子后面隐藏,听得萧文儒讨好的声音传来:“好啦夫人!别哭了成么?你不答应就算了,我不提就是,别哭了!”
方云舒闻言哭得更是伤心了:“我把她一个妾室的女儿送进了宫里,你居然要我抬了她嫡女身份让她在宫里不受欺负,可是我的女儿受欺负得时候你怎么不出声?”
“难道我这个正室所生的嫡女在你心中还不如一个妾室所生的庶女么?既然如此,你还来我这里做什么?滚!你给我滚出去!”
“哎哎哎!夫人!你别推我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砰!”大门一关,萧文儒还是被方云舒推出去了,任凭他在门外讨饶,方云舒将门扣住就是不打开。
萧锦华从暗处走出来,方云舒看见她立马扑过去就抱住:“我可怜的女儿啊!”萧锦华拍拍她的肩:“得了!哭得差不多就收着,不然我走了!”
方云舒闻言立马擦了眼泪:“我不哭了,我今日亲手做了绿豆糕,等下你拿点回去吃!”
萧锦华看着她变脸也见怪不怪了,这个捡来的便宜母亲除了爱哭一点眼泪说来就来之外,其它的倒是越来越好,性格温柔倒也有坚韧,很对她的胃口。
“本来我打算不进来了,你把他赶出去不就便宜别人了?”
方云舒握住她的手得意一笑:“别人我不了解,但是你爹我能不了解么?他虽然性子懦弱没用主见,也没用什么本事,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对你娘那可是绝对的敬畏的,刚刚我把他赶出去了,他今晚必定得在偏房守着,去找别得女人,没那胆子!”
萧锦华不信:“没那胆子,怎么府里还有几房妾室?”
方云舒长叹口气:“那不是因为我不争气么?萧家人丁单薄,你父亲又是独子,我生了你差点血崩,虽然救回一条命,但是想要再生也不可能了,你若是儿子还好,可惜你是女儿,为了萧家血脉,我也不得不妥协!”
“那你爱父亲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什么爱不爱的?但是这么多年夫妻,总还是有感情的!”
萧锦华垂眸,她其实也明白,夫妻不一定要有爱情,相爱的人也不一定能相守一世,虽然清楚,却也模糊,毕竟感情的事情谁说得清楚?
方云舒见天色已晚,不舍得萧锦华走,想要留她睡下,但是萧锦华不能留,且不说萧文儒半夜会不会进去,就王府而言,她没有给百里夙打招呼,结果夜不归宿,被误会了可不好!
从萧府出来大街上只剩枯叶落地的沙沙声了,打更的人拎着铜锣敲打过去,现在已是三更天了。
一路往王府而去,却突然闻到血腥味,本来打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却看到一人提着剑从巷子出来,得,还是熟人呢!
“无名先生还真是爱行侠仗义,这半夜三更的也要出来晃晃,不止这次有没有遇上英雄救美呢?”
无名看着她,将染血的剑收回走过来:“你不是傻了么?大半夜的出来蹦跶做什么?”
“我是白天傻,晚上不傻,不行啊!况且你以为我傻为了谁啊?百里倾满城的抓你,我要是不傻,你的画像就该贴满全京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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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锦华耸肩:“你管我!”
无名身影一闪,一把将萧锦华抱住然后跃到一块石碑后面:“有人来了!”
几道黑影出现在刚刚得巷子,看了看地上得尸体,留下两人清理战场,其它几人四散开去,似乎在寻找什么。
萧锦华缩在无名的身边:“唉!你也够帅的唉,百里倾都敢刺伤,不过也够蠢,明知道百里倾在找你你还出来晃荡,活该被人追杀!”无名气恼:“你个没良心的女人,我可是为了救你!”
“那我多谢无名先生的大恩大德,不过以身相许就算了,今天天色不早,回家洗洗睡觉,再见!”
萧锦华刚刚起身准备离开,突然一道剑光刺来,直指萧锦华的心口,几乎是下意识得萧锦华挑到无名身后揪住他得衣服:“英雄救命啊!”这方动静刚刚起,那边立刻有高手转身扑过来,不过两招之间,二十几个黑衣人就将两人围在了中间,得了,今晚想走可没那么容易了!
萧锦华被无名护在怀中,一手揽着他得腰方便他保护她,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怨气也不小:“你说你要是不出来,也就不会惹上这些人了,得了,现在把我也卷进来了,今晚要是交代在这里,下了黄泉我也不放过你!”
无名抱住她的手收紧,声音依旧难听,但是却无比坚定:“我不会让你受伤的!”
萧锦华捏住他得衣服,头抵在他得胸膛:“这可是你说得!”
黑衣人攻了过来,无名一把将萧锦华扣紧,手中的剑挽出一个炫目的剑花,同时挡住三把剑的攻击,然后反守为攻,一往无前的杀出一个缺口。
萧锦华此刻倒是后悔今晚让千流出去了,如今能出手帮她得人都没有。
无名的目标坚定,加上武功不凡,当真在包围中撕开了一个缺口,然后抱着萧锦华一路飞奔,身后一群黑衣人如同杀人蜂紧追不舍,萧锦华感觉到手上有温热,心中明白是无名受伤了,不知伤得重不重。
“呲”突然一阵尖啸的哨声传来,身后狂追的杀手听到之后猛然停下脚步,下一刻四散开去,眨眼没了踪迹。
萧锦华回头看去,寂静得夜空空荡荡的,安静得诡异!
无名带着萧锦华落下,两人将身影隐藏在黑暗之中,一动都不敢动,谁都不知道杀手是否还潜藏在暗处,伺机而动。
突然,萧锦华听到了空气中细微的震动,紧接着越来越近,越来越多,萧锦华脸色大变,一把拉起无名:“快跑!”
两人拔腿就跑,身后的天空一团黑色得东西快速逼近,乍看似是一团黑色得云朵,可是细看才清楚,那是成千上万只蝙蝠,双眼血红,獠牙森亮,等待着吸食人血。
无名将萧锦华抱起,直接用轻功飞行,身后得蝙蝠群一分为四,变成四团黑云开始包抄,不到两刻钟就将两人夹击。
此刻两人已经来到了城中偏僻的地方,环顾四周,满是树木,竟然连躲避得地方都没用,然而那东西无孔不入,想要躲怕是也躲不了。
“叽叽叽叽!”难听刺儿得声音越来越近,然后从天而降,蜂拥而至,嗜血的目光让人毛骨悚然。
无名催动内力,形成猎猎罡风,在黑团靠近的时候一掌打过去,萧锦华清楚听到了一堆东西落地的声音。
“叽叽叽叽!”虽然被打死了不少,但是这群东西根本不怕死,很快又聚集在一起冲了过来,萧锦华贴在无名身后,他的肩胛处受了伤,因为动作鲜血流得更厉害,这群东
西闻到血腥味也更加的兴奋,冲击更加得猛烈。
然而再厉害的武林高手内力也是有限得,打杀了这么久,又是一路狂奔,催动全身内力发出掌力,这样坚持不了多久,萧锦华能感觉到无名的身子在颤抖。
一道嗜血危险的目光落在萧锦华身上,她猛然回身将手中得匕首刺出去,拿东西立刻后退,萧锦华一眼看去只能看到一个模糊得轮廓,一只有成年人头颅那么大得蝙蝠,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如铜铃那么打,如同鬼眼,格外吓人。
“血蝠王!”萧锦华心惊,这东西是怎么长这么大得?以往只在毒经里面看过,据说百年难求,甚至根本不可能存在,怎么就活生生的出现了?
“嘻嘻!”蝙蝠王突然发出人类嬉笑得声音,加上声音难听诡异,实在是渗人,生怕它下一刻就开口说话。
饶是身经百战得萧锦华也有些心里没底,她可是清楚的记得毒经上记载,血蝙蝠有毒,但是一般毒素不多,只会让人昏迷出现幻觉,只要及时救治不会致命,但是血蝠王不同,五十年才能养成一只血蝠王,靠不断的吸食生物血液喂养,而且为了延长血蝠王的寿命,从小就得开始喂它剧毒之物。
千千万万得血蝙蝠中最终不一定有一只能存活下来,而但凡存活下来的都是百年难遇的剧毒之物,它全身上下都是毒,被它咬上或者伤口沾染上它的毒液,必死无疑!
似乎是感觉到了萧锦华的害怕,那血蝠王歪着头又‘嘻嘻’的笑了出来,甚至还抖了抖翅膀仿佛威胁的架势。
萧锦华揪住无名的衣服,故作轻松:“没想到最后跟你死在一起,要是别人说我们殉情,我是不是太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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