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神探上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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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香楼前。
李彦看向安忠敬。
这个武威安氏嫡子,左监门卫中郎将安元寿最宠爱的儿子。
这个豪迈大气,不拘小节,待下宽容,待友真诚的世家子。
没道理啊……
安忠敬看着对其龇牙咧嘴的小黑,酒气上头的脸上表情古怪:“嘿,这小畜生还敢冲着主人吼,我可是将你养到半年大,才赠予元芳的,你这就忘恩了?”
李彦皱眉。
是了,小黑的反应不能代表什么。
动物不能说话,再有灵性也不可能与人有直接的沟通,无法作为证据。
何况小黑本来就是安忠敬送给他的,完全能用一个见到旧主的奇怪反应搪塞过去。
但怀疑就像是种子,一旦种下去,许多事情就都化作肥料,飞速催化,开花结果。
首先是第一案。
“伏哥和丽娘的户籍,本来就是安忠敬办理,因罪被不良人带入衙门象征性的关了一晚上,结果第二日一出来,他就询问丽娘的情况,在明知道丽娘是吐蕃暗谍的情况下。”
“这是不是一种下意识的心虚?”
“害怕丽娘交代出的上线,正是他!”
“如果再往前推,丽娘最初登场,就是在醉香楼上为伏哥洗刷自杀的罪名……”
“我当时的推理,是丽娘手中的证据并不足以定史明的罪,因此要借助世家子的影响力,让这件案子速速定下。”
“可现在想想,丽娘又凭什么让世家子认真倾听她的证据呢?”
“是安忠敬,一开始就对丽娘表现出同情,看在他的面子上,别人自然也不会出言反对,落下个性情凉薄的骂名……”
“所以那一场戏,其实是双簧吗?”
李彦深吸一口气。
按照这个假设,再推理下去。
“丽娘暴露后,贾思博立刻对我疏远,毕竟丽娘骗得他们团团转,而我却识破了,无形中让这些世家子看起来十分愚蠢,心里对我产生抵触,是人之常情。”
“可安忠敬对我还是热情如初,这或许是为了保持住朋友关系,收集第一手情报。”
“事实也是如此,当康猛的侦探团,分析吐蕃大使案件的杀人工具时,安忠敬就在旁边。”
“他全程听了康猛的分析,如果他是吐蕃大使被害案的策划者,自然会留心康猛一行接下来的行动。”
“于是乎,张环何竟搜走账本的事情,第一时间汇报过去。”
“他骇然发现,对方歪打正着,从材料追查线索,崔县令真的有可能暴露。”
逻辑理顺了。
李彦的心越来越冷:
“那一晚,安忠敬拉我去安府宴会,不仅喝得大醉,还将狮子骢和一头价值百金的斗鸡送给我。”
“他当时喝得大醉,可如果真是心怀叵测,却能立刻改头换面,率死士半途围杀我!”
“只是没想到,我的武功比预料中的还要厉害,反过来将那群死士杀得溃不成势,伪装成黑衣首领的凶手没敢用称手的兵器,居然险些被我反杀……”
李彦想到这里,对着正在逗猫的安忠敬道:“忠敬,我记得那晚不良人围住你时,你使的是一根短棍?”
安忠敬转过头来:“元芳怎么突然想到了这个,我练的是少林达摩劲,传艺的师父是少林寺十三棍僧之一,他昔日还擒拿过王仁则呢!”
李彦微微点头:“原来如此,名师出高徒!”Μ.
这说的是少林寺十三棍僧助秦王一事。
在隋末李世民对王世充的战争中,王世充的侄子王仁则,要没收少林寺土地,少林寺立刻反郑倒唐,在两国大战时,派出十三位武僧,与一些同样准备跳反的官员配合,出其不意地生擒了王仁则,夺下城池,献给李世民。
这种站队无可厚非,但到了后世,这个故事被改成十三棍僧救唐王,情节十分夸张,李世民的命都是少林寺保的,性质全变。
不过无论如何,历史上这十三武僧的战斗力是相当强横的,达摩劲与少林棍法配合相当厉害,安忠敬练的竟是这一门。
而黑衣首领当晚最后一招,就是棍法。
如果找个机会,与安忠敬比试一场,他就能判断出对方到底是不是那个人!
李彦想到就做:“忠敬,我们分别在即,不如切磋一场如何?”
安忠敬连连摆手:“元芳说笑了,我自从回了凉州,就疏于练武,整日斗鸡走狗,与你打?那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李彦眼睛眯了眯。
贾思博见他神色不对,立刻缓和气氛:“元芳,你去了长安,不会愁技痒,没有对手的!”
安忠敬冷哼:“长安确实强者众多,不过也是眼高于顶,尤其是那二馆六学里面,颇多骄狂之辈!”
贾思博失笑:“忠敬还在对那事耿耿于怀啊!”
李彦故作好奇:“什么事?”
贾思博闭口不言,安忠敬酒意上头,大手一挥:“他们骂我胡奴!!”
李彦眉头一扬,想到在马球比赛时,安忠敬也是开口就骂吐蕃胡奴,没想到他堂堂武威安氏出身的嫡子,居然也在长安二馆六学,被人如此贬低。
大唐对于异族的态度,其实是相当包容的,贞观之治时期,朝堂上有五成的武官都是胡人出身,李世民深受各族爱戴,天可汗不是高帽子,是有名有实。
李世民驾崩时,众胡悲伤到了极点,许多胡人高官纷纷自残,刺瞎眼睛,割下耳朵,毁去面容,要主动殉葬,还是李治尽力阻止。
这是因为大唐的种种政策,真的不歧视外族人,后来的安史之乱也与民族矛盾无关,纯粹是争权夺利的内乱。
当然,政策不歧视,相处中就免不了了,汉人内部,还有严重的地域出身歧视呢,更别提对外族人。
人类之间,想要完全摒弃歧视,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安忠敬从小锦衣玉食,极得宠爱,结果在长安学馆被辱骂,一气之下跑回了凉州,被吐蕃引诱... -->>
醉香楼前。
李彦看向安忠敬。
这个武威安氏嫡子,左监门卫中郎将安元寿最宠爱的儿子。
这个豪迈大气,不拘小节,待下宽容,待友真诚的世家子。
没道理啊……
安忠敬看着对其龇牙咧嘴的小黑,酒气上头的脸上表情古怪:“嘿,这小畜生还敢冲着主人吼,我可是将你养到半年大,才赠予元芳的,你这就忘恩了?”
李彦皱眉。
是了,小黑的反应不能代表什么。
动物不能说话,再有灵性也不可能与人有直接的沟通,无法作为证据。
何况小黑本来就是安忠敬送给他的,完全能用一个见到旧主的奇怪反应搪塞过去。
但怀疑就像是种子,一旦种下去,许多事情就都化作肥料,飞速催化,开花结果。
首先是第一案。
“伏哥和丽娘的户籍,本来就是安忠敬办理,因罪被不良人带入衙门象征性的关了一晚上,结果第二日一出来,他就询问丽娘的情况,在明知道丽娘是吐蕃暗谍的情况下。”
“这是不是一种下意识的心虚?”
“害怕丽娘交代出的上线,正是他!”
“如果再往前推,丽娘最初登场,就是在醉香楼上为伏哥洗刷自杀的罪名……”
“我当时的推理,是丽娘手中的证据并不足以定史明的罪,因此要借助世家子的影响力,让这件案子速速定下。”
“可现在想想,丽娘又凭什么让世家子认真倾听她的证据呢?”
“是安忠敬,一开始就对丽娘表现出同情,看在他的面子上,别人自然也不会出言反对,落下个性情凉薄的骂名……”
“所以那一场戏,其实是双簧吗?”
李彦深吸一口气。
按照这个假设,再推理下去。
“丽娘暴露后,贾思博立刻对我疏远,毕竟丽娘骗得他们团团转,而我却识破了,无形中让这些世家子看起来十分愚蠢,心里对我产生抵触,是人之常情。”
“可安忠敬对我还是热情如初,这或许是为了保持住朋友关系,收集第一手情报。”
“事实也是如此,当康猛的侦探团,分析吐蕃大使案件的杀人工具时,安忠敬就在旁边。”
“他全程听了康猛的分析,如果他是吐蕃大使被害案的策划者,自然会留心康猛一行接下来的行动。”
“于是乎,张环何竟搜走账本的事情,第一时间汇报过去。”
“他骇然发现,对方歪打正着,从材料追查线索,崔县令真的有可能暴露。”
逻辑理顺了。
李彦的心越来越冷:
“那一晚,安忠敬拉我去安府宴会,不仅喝得大醉,还将狮子骢和一头价值百金的斗鸡送给我。”
“他当时喝得大醉,可如果真是心怀叵测,却能立刻改头换面,率死士半途围杀我!”
“只是没想到,我的武功比预料中的还要厉害,反过来将那群死士杀得溃不成势,伪装成黑衣首领的凶手没敢用称手的兵器,居然险些被我反杀……”
李彦想到这里,对着正在逗猫的安忠敬道:“忠敬,我记得那晚不良人围住你时,你使的是一根短棍?”
安忠敬转过头来:“元芳怎么突然想到了这个,我练的是少林达摩劲,传艺的师父是少林寺十三棍僧之一,他昔日还擒拿过王仁则呢!”
李彦微微点头:“原来如此,名师出高徒!”Μ.
这说的是少林寺十三棍僧助秦王一事。
在隋末李世民对王世充的战争中,王世充的侄子王仁则,要没收少林寺土地,少林寺立刻反郑倒唐,在两国大战时,派出十三位武僧,与一些同样准备跳反的官员配合,出其不意地生擒了王仁则,夺下城池,献给李世民。
这种站队无可厚非,但到了后世,这个故事被改成十三棍僧救唐王,情节十分夸张,李世民的命都是少林寺保的,性质全变。
不过无论如何,历史上这十三武僧的战斗力是相当强横的,达摩劲与少林棍法配合相当厉害,安忠敬练的竟是这一门。
而黑衣首领当晚最后一招,就是棍法。
如果找个机会,与安忠敬比试一场,他就能判断出对方到底是不是那个人!
李彦想到就做:“忠敬,我们分别在即,不如切磋一场如何?”
安忠敬连连摆手:“元芳说笑了,我自从回了凉州,就疏于练武,整日斗鸡走狗,与你打?那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李彦眼睛眯了眯。
贾思博见他神色不对,立刻缓和气氛:“元芳,你去了长安,不会愁技痒,没有对手的!”
安忠敬冷哼:“长安确实强者众多,不过也是眼高于顶,尤其是那二馆六学里面,颇多骄狂之辈!”
贾思博失笑:“忠敬还在对那事耿耿于怀啊!”
李彦故作好奇:“什么事?”
贾思博闭口不言,安忠敬酒意上头,大手一挥:“他们骂我胡奴!!”
李彦眉头一扬,想到在马球比赛时,安忠敬也是开口就骂吐蕃胡奴,没想到他堂堂武威安氏出身的嫡子,居然也在长安二馆六学,被人如此贬低。
大唐对于异族的态度,其实是相当包容的,贞观之治时期,朝堂上有五成的武官都是胡人出身,李世民深受各族爱戴,天可汗不是高帽子,是有名有实。
李世民驾崩时,众胡悲伤到了极点,许多胡人高官纷纷自残,刺瞎眼睛,割下耳朵,毁去面容,要主动殉葬,还是李治尽力阻止。
这是因为大唐的种种政策,真的不歧视外族人,后来的安史之乱也与民族矛盾无关,纯粹是争权夺利的内乱。
当然,政策不歧视,相处中就免不了了,汉人内部,还有严重的地域出身歧视呢,更别提对外族人。
人类之间,想要完全摒弃歧视,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安忠敬从小锦衣玉食,极得宠爱,结果在长安学馆被辱骂,一气之下跑回了凉州,被吐蕃引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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