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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行之和段誉勾肩搭背,醉醺醺走出豪宅大门。
“小道长你这人太实在,每次小王来拜访,你都拿酒灌我,弄得小王都有点不敢来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嘛。”
“话是这么说,我都吐好几回了……”
“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来到马车旁,秦行之把打晃的段誉交给他的随从,看着段誉上了马车,说道:“段兄,你我一见如故,贫道欢迎你常来做客。不过,下次来就别带土特产了,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段誉连连摆手:“此言差矣,小道长替我大理办成那么重要的大事,小王送点土特产又怎么了?我大理虽是小国寡民,一点土特产还是有的。况且这算什么,以后您若是有机会去大理,小王一定倾尽所有招待!”
秦行之心虚的左右看看。
拿人好处替人办事,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豪宅两边都是朝廷重臣的家,郭常那老头儿又有偷听的毛病,可别被他们听见。
于是敷衍:“好说好说,段兄喝醉了,赶紧回家休息。”
段誉“深情”的望着小道士:“小道长,缘分呐!”搞得秦行之毛骨悚然,这才哈哈一笑,放下帘子,吩咐随从赶车上路。
秦行之返回豪宅。
熊六梅欢呼一声:“小道士,快打开看看白胖子这次又送了多少银子?乖乖,好几个大箱子!”
“梅姐小声点,小心被人听见。”
“怕什么,难道谁还敢抢咱们?”
“不是怕抢,别忘了两边住的都是大官,这要是让他们听见……”秦行之顿了顿,忽然嘿嘿笑了起来,“那他们还不得羡慕妒忌恨啊!”
熊六梅就是个财迷,顾不上和小道士一起得意,抬手打开一只箱子,顿时金灿灿、银闪闪晃得众人一阵眼花。
二柱子喃喃道:“大理人真有钱。”
秦寿满脸得意:“那他们也得乖乖送钱给我徒弟!好徒弟,你做官太合格了,不枉为师辛苦教导,道爷老怀大慰呐。”
二柱子不服:“做官不是应该为民做主才合格吗?”
“你懂个屁,小官合不合格才看是否为民做主,我徒弟是能进朝堂的大官,越能收钱越合格。”秦寿压低声音,“要不然,你以为杨老头他们,凭什么住得起这么好的宅子?”
二柱子说不出话来,憋了好一会儿才愤愤道:“太没天理了,怪不得逼得老子做山贼呢。”
“别扯了,你那是因为懒。”老道冷笑。
熊六梅已经开始指挥下人抬箱子了,秦行之凑到沈怜儿身边,恬不知耻的说道:“贫道做这个礼宾使,连大理王子都得奉承我,怜儿妹妹,我这算功成名就了吧?”
沈怜儿白了他一眼:“礼宾使是暂时的。”
“那又如何?我还是侍读哩。再说了,让胖子再封个官儿就是,我觉得没什么难度。”
沈怜儿幽幽道:“既然你喜欢做官,为什么不还俗,还要做道士?”
“啊?”
“你难道没发现,无论杨旭杨大人,还是大理王子,都习惯称呼你小道长?这说明在他们眼中,你首先是道士,其次才是朝廷官员。”
秦行之略一回想,发现还真是那么回事。
可让他下决心还俗,他却不舍得。做官虽好,但不能长生啊。当然,长生不死这个目标太渺茫,可有个神仙祖师爷做后盾那也是极好的。
秦行之只好岔开话题:“呵呵,我鸿蒙派不禁婚配,还不还俗的真不重要……我觉得段誉这人挺好,没什么架子,为人随和,值得一交。”
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肯送银子。
沈怜儿微微摇头。
“怎么,你不喜欢他?”秦行之顿时心情大好。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秦行之发现,白胖子的泡妞神通似乎只是自己的误会。可沈怜儿对他没好感,小道士还是挺高兴的。
“他是有求于你才这么谦和,你不要被假象迷惑,别忘了,他就算喝醉了也自称小王。”
秦行之不以为然:“他本来就是王子嘛,当然要自称小王……嗯,别是隔壁老王就好。”
“什么?”
“没什么。胖子也经常自称‘朕’,这都是习惯成自然,也没见你说胖子不好。”
沈怜儿不解释,只问了一句:“你觉得他们一样吗?”
秦行之顿时无话可说了。
胖子当然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秦行之无条件信任的,以前只有老道一个。他深爱沈怜儿不假,但爱和信任是两码事。可自从认识孙蒙,秦行之发现,能被列入信任名单的,八成多了某个胖子。
说起来很没道理。
老道从小把他养大,拿他当儿子看,有口饭宁愿自己饿着也先让他吃,遇上危险就算牺牲自己,只要能保住徒弟也甘之如饴。
老道的逻辑甚至都是混乱的:
他不愿收徒,对小道士收徒也不热心,因为他认为徒弟不靠谱,他自己就把师父埋在武当山下很少去上坟。相反,他... -->>
秦行之和段誉勾肩搭背,醉醺醺走出豪宅大门。
“小道长你这人太实在,每次小王来拜访,你都拿酒灌我,弄得小王都有点不敢来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嘛。”
“话是这么说,我都吐好几回了……”
“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来到马车旁,秦行之把打晃的段誉交给他的随从,看着段誉上了马车,说道:“段兄,你我一见如故,贫道欢迎你常来做客。不过,下次来就别带土特产了,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段誉连连摆手:“此言差矣,小道长替我大理办成那么重要的大事,小王送点土特产又怎么了?我大理虽是小国寡民,一点土特产还是有的。况且这算什么,以后您若是有机会去大理,小王一定倾尽所有招待!”
秦行之心虚的左右看看。
拿人好处替人办事,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豪宅两边都是朝廷重臣的家,郭常那老头儿又有偷听的毛病,可别被他们听见。
于是敷衍:“好说好说,段兄喝醉了,赶紧回家休息。”
段誉“深情”的望着小道士:“小道长,缘分呐!”搞得秦行之毛骨悚然,这才哈哈一笑,放下帘子,吩咐随从赶车上路。
秦行之返回豪宅。
熊六梅欢呼一声:“小道士,快打开看看白胖子这次又送了多少银子?乖乖,好几个大箱子!”
“梅姐小声点,小心被人听见。”
“怕什么,难道谁还敢抢咱们?”
“不是怕抢,别忘了两边住的都是大官,这要是让他们听见……”秦行之顿了顿,忽然嘿嘿笑了起来,“那他们还不得羡慕妒忌恨啊!”
熊六梅就是个财迷,顾不上和小道士一起得意,抬手打开一只箱子,顿时金灿灿、银闪闪晃得众人一阵眼花。
二柱子喃喃道:“大理人真有钱。”
秦寿满脸得意:“那他们也得乖乖送钱给我徒弟!好徒弟,你做官太合格了,不枉为师辛苦教导,道爷老怀大慰呐。”
二柱子不服:“做官不是应该为民做主才合格吗?”
“你懂个屁,小官合不合格才看是否为民做主,我徒弟是能进朝堂的大官,越能收钱越合格。”秦寿压低声音,“要不然,你以为杨老头他们,凭什么住得起这么好的宅子?”
二柱子说不出话来,憋了好一会儿才愤愤道:“太没天理了,怪不得逼得老子做山贼呢。”
“别扯了,你那是因为懒。”老道冷笑。
熊六梅已经开始指挥下人抬箱子了,秦行之凑到沈怜儿身边,恬不知耻的说道:“贫道做这个礼宾使,连大理王子都得奉承我,怜儿妹妹,我这算功成名就了吧?”
沈怜儿白了他一眼:“礼宾使是暂时的。”
“那又如何?我还是侍读哩。再说了,让胖子再封个官儿就是,我觉得没什么难度。”
沈怜儿幽幽道:“既然你喜欢做官,为什么不还俗,还要做道士?”
“啊?”
“你难道没发现,无论杨旭杨大人,还是大理王子,都习惯称呼你小道长?这说明在他们眼中,你首先是道士,其次才是朝廷官员。”
秦行之略一回想,发现还真是那么回事。
可让他下决心还俗,他却不舍得。做官虽好,但不能长生啊。当然,长生不死这个目标太渺茫,可有个神仙祖师爷做后盾那也是极好的。
秦行之只好岔开话题:“呵呵,我鸿蒙派不禁婚配,还不还俗的真不重要……我觉得段誉这人挺好,没什么架子,为人随和,值得一交。”
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肯送银子。
沈怜儿微微摇头。
“怎么,你不喜欢他?”秦行之顿时心情大好。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秦行之发现,白胖子的泡妞神通似乎只是自己的误会。可沈怜儿对他没好感,小道士还是挺高兴的。
“他是有求于你才这么谦和,你不要被假象迷惑,别忘了,他就算喝醉了也自称小王。”
秦行之不以为然:“他本来就是王子嘛,当然要自称小王……嗯,别是隔壁老王就好。”
“什么?”
“没什么。胖子也经常自称‘朕’,这都是习惯成自然,也没见你说胖子不好。”
沈怜儿不解释,只问了一句:“你觉得他们一样吗?”
秦行之顿时无话可说了。
胖子当然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秦行之无条件信任的,以前只有老道一个。他深爱沈怜儿不假,但爱和信任是两码事。可自从认识孙蒙,秦行之发现,能被列入信任名单的,八成多了某个胖子。
说起来很没道理。
老道从小把他养大,拿他当儿子看,有口饭宁愿自己饿着也先让他吃,遇上危险就算牺牲自己,只要能保住徒弟也甘之如饴。
老道的逻辑甚至都是混乱的:
他不愿收徒,对小道士收徒也不热心,因为他认为徒弟不靠谱,他自己就把师父埋在武当山下很少去上坟。相反,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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