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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京城有权势的人太多了,无论开什么店铺,假如没有点后台,还真是很难顺利干下去,即使能干下去,估计也赚不到什么钱。
只能慢慢来了,反正银子还有很多……
众人无所事事了半个月,秦寿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找到秦行之:“徒弟,咱们不能老是住客栈呐。”
秦行之茫然:“不住客栈住哪?我倒是想住到道观里,可咱们没有度牒,人家根本不会收啊。你别看那天那个周逐浪很客气,他没有什么诚意的。再说了,我们可不是以前,还带着三个人呢,就是有度牒也不成。”
“废话,道爷说要住道观了吗?”
“那你是什么意思?”
秦寿怒其不争的瞪视秦行之:“道爷的意思是买房子啊。”
秦行之这才恍然大悟。
小道士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过什么钱财,自然对买房子置地没有什么概念。他弄到了万两白银是没错,可心态还停留在以前呢,因此一直没想过要买房子。经过秦寿这么一提,秦行之发现自己确实应该买个房子。
自己的房子多好啊,不仅住起来舒服,而且还省钱呢。
把这想法和熊六梅一说,熊六梅勃然大怒:“小道士,你拿着老娘的钱花的挺舒服啊。”
秦行之讪讪:“你我分什么彼此?”
“不分彼此,那你为什么偷偷和老道一起换了新衣服?老娘身上这套衣服,还是当初在三江县城买的呢,你想过给我和怜儿妹妹换了吗?”
秦行之愕然了好一会儿:“我以为……你不在乎穿着呢。”
熊六梅瞪眼:“傻子才不在乎穿着!穿好衣服舒服,自己看着也顺眼,为何不在乎?”
秦行之算是进一步认识到了,熊六梅大大咧咧的,其实骨子里就是个女人。女人嘛,对衣服花粉之类的东西,没人不爱。他以前听熊六梅说从不用花粉,才以为熊六梅和别的女人不同,如今看来,小道士显然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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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讨沈怜儿欢心,这衣服也必须买啊。
秦行之带着两个美女找到成衣店,给两人挑了好几件新衣服,这才算让熊六梅满意。他学乖了,从成衣店出来,又带着两人去了脂粉店,捡最好的脂粉买了两包,硬是塞给了沈怜儿和熊六梅。
沈怜儿犹豫了一番,也没说什么就收下了。
熊六梅一开始不愿意,大叫什么“老娘不用这些玩意儿”,但最后在秦行之死缠烂磨下也松了口,兴高采烈的提着脂粉回了客栈。
第二天秦行之见到熊六梅吓了一跳。
“梅姐,你旧伤复发了?”秦行之小心翼翼的问道。
熊六梅脸色苍白,但精神头却很好,闻言怒道:“你才旧伤复发呢。老娘脸上擦的是脂粉,你眼睛是瞎的?”
“这……也太厚了点儿吧?”秦行之苦笑。
熊六梅摇头,脸上的脂粉扑啦啦往下掉:“不多啊,我觉得正好。”
沈怜儿在一边弱弱说道:“妾劝了她一早上,姐姐根本不听……”
当然这只是熊六梅首次接触脂粉犯的小错误,她又不是傻子,出门被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看,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弄差了,小道士和怜儿妹妹才是正确的。
熊六梅是个简单的女山贼,被秦行之讨好得够舒服,立刻便什么都不管了。秦行之再提起买房子的事儿,熊六梅直接说道:“你自己看着办,这点小事别来烦老娘!”
秦行之本以为万事大吉,却没想到二柱子开始幽怨的看着自己。
想了老半天,他才反应过来,不用怀疑,二柱子见众人都换了新衣服,这是有意见了。二柱子是个壮汉,可壮汉怎么了?难道壮汉就不能有爱美的追求了?这显然是对壮汉的歧视嘛。这好办,银子就是用来花的,秦行之再带着二柱子买衣服。
总算打发了所有人满意,秦行之也开始去寻找合适的房子。
这一打听才知道,京城的房子可不便宜。
普通四合院在内城根本没有,甚至外城都很少。小家小院的,住起来倒是挺温馨的,可惜大齐朝的百姓有个坏毛病,房子以大并且复杂为美。真正有权有钱的人家,恨不能把自家的房子变成个小世界,游览一圈能累死人的那种。
早先大齐朝刚定都杭州府时,这里的情况肯定不同。但二百多年来不断有人买下周围的房子扩建,杭州府的小四合院是越来越少见了。
秦行之的一万两银子听起来很多,真要买一个足够高档的大宅子却不一定够。
秦行之这才意识到,一万两银子在京城实在不算什么。
不行啊,还得抓紧时间发财才对。
当然想出发财的门路之前,房子还是要买的,否则银子全扔给客栈了。
r /> 京城有权势的人太多了,无论开什么店铺,假如没有点后台,还真是很难顺利干下去,即使能干下去,估计也赚不到什么钱。
只能慢慢来了,反正银子还有很多……
众人无所事事了半个月,秦寿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找到秦行之:“徒弟,咱们不能老是住客栈呐。”
秦行之茫然:“不住客栈住哪?我倒是想住到道观里,可咱们没有度牒,人家根本不会收啊。你别看那天那个周逐浪很客气,他没有什么诚意的。再说了,我们可不是以前,还带着三个人呢,就是有度牒也不成。”
“废话,道爷说要住道观了吗?”
“那你是什么意思?”
秦寿怒其不争的瞪视秦行之:“道爷的意思是买房子啊。”
秦行之这才恍然大悟。
小道士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过什么钱财,自然对买房子置地没有什么概念。他弄到了万两白银是没错,可心态还停留在以前呢,因此一直没想过要买房子。经过秦寿这么一提,秦行之发现自己确实应该买个房子。
自己的房子多好啊,不仅住起来舒服,而且还省钱呢。
把这想法和熊六梅一说,熊六梅勃然大怒:“小道士,你拿着老娘的钱花的挺舒服啊。”
秦行之讪讪:“你我分什么彼此?”
“不分彼此,那你为什么偷偷和老道一起换了新衣服?老娘身上这套衣服,还是当初在三江县城买的呢,你想过给我和怜儿妹妹换了吗?”
秦行之愕然了好一会儿:“我以为……你不在乎穿着呢。”
熊六梅瞪眼:“傻子才不在乎穿着!穿好衣服舒服,自己看着也顺眼,为何不在乎?”
秦行之算是进一步认识到了,熊六梅大大咧咧的,其实骨子里就是个女人。女人嘛,对衣服花粉之类的东西,没人不爱。他以前听熊六梅说从不用花粉,才以为熊六梅和别的女人不同,如今看来,小道士显然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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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讨沈怜儿欢心,这衣服也必须买啊。
秦行之带着两个美女找到成衣店,给两人挑了好几件新衣服,这才算让熊六梅满意。他学乖了,从成衣店出来,又带着两人去了脂粉店,捡最好的脂粉买了两包,硬是塞给了沈怜儿和熊六梅。
沈怜儿犹豫了一番,也没说什么就收下了。
熊六梅一开始不愿意,大叫什么“老娘不用这些玩意儿”,但最后在秦行之死缠烂磨下也松了口,兴高采烈的提着脂粉回了客栈。
第二天秦行之见到熊六梅吓了一跳。
“梅姐,你旧伤复发了?”秦行之小心翼翼的问道。
熊六梅脸色苍白,但精神头却很好,闻言怒道:“你才旧伤复发呢。老娘脸上擦的是脂粉,你眼睛是瞎的?”
“这……也太厚了点儿吧?”秦行之苦笑。
熊六梅摇头,脸上的脂粉扑啦啦往下掉:“不多啊,我觉得正好。”
沈怜儿在一边弱弱说道:“妾劝了她一早上,姐姐根本不听……”
当然这只是熊六梅首次接触脂粉犯的小错误,她又不是傻子,出门被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看,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弄差了,小道士和怜儿妹妹才是正确的。
熊六梅是个简单的女山贼,被秦行之讨好得够舒服,立刻便什么都不管了。秦行之再提起买房子的事儿,熊六梅直接说道:“你自己看着办,这点小事别来烦老娘!”
秦行之本以为万事大吉,却没想到二柱子开始幽怨的看着自己。
想了老半天,他才反应过来,不用怀疑,二柱子见众人都换了新衣服,这是有意见了。二柱子是个壮汉,可壮汉怎么了?难道壮汉就不能有爱美的追求了?这显然是对壮汉的歧视嘛。这好办,银子就是用来花的,秦行之再带着二柱子买衣服。
总算打发了所有人满意,秦行之也开始去寻找合适的房子。
这一打听才知道,京城的房子可不便宜。
普通四合院在内城根本没有,甚至外城都很少。小家小院的,住起来倒是挺温馨的,可惜大齐朝的百姓有个坏毛病,房子以大并且复杂为美。真正有权有钱的人家,恨不能把自家的房子变成个小世界,游览一圈能累死人的那种。
早先大齐朝刚定都杭州府时,这里的情况肯定不同。但二百多年来不断有人买下周围的房子扩建,杭州府的小四合院是越来越少见了。
秦行之的一万两银子听起来很多,真要买一个足够高档的大宅子却不一定够。
秦行之这才意识到,一万两银子在京城实在不算什么。
不行啊,还得抓紧时间发财才对。
当然想出发财的门路之前,房子还是要买的,否则银子全扔给客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