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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发在云渊国是少见的,红发人族是青越国的贵族,他们聚居在云渊国南面广袤的热带森林里,有着自己独特的文明历史,红发的一支血脉人群掌握青越国最古老的祭祀仪式和通灵语言。
然而,颜离裳是北鸣城的红发,十岁前不过是个乞丐混混。如果不是罗进收留,她可能已经在北鸣城雄霸一方了。当然,这也只是幻想而已。
菜市场的大街上,一抹鲜艳的红色如同闪电般,在人群中快速移动。只见她突然加速,就好像猎人射向猎物的箭,呼啸着朝前飞奔,并高声吼道:“师傅!师傅!快跟我回去,来活儿啦。”
罗进正被徒弟的狮吼功喊懵逼着呢,颜离裳就半推半搡地将他赶出了菜市场。临走之前,离裳还不忘了向阿香打招呼,阿香冲她开心地笑了笑。
两人来到管事衙门的大厅,那里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师爷打扮,高挑、清瘦的身材,配上清秀的五官,总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另外一个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虽然有些驼背,但人还算硬朗,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
高瘦的师爷看到罗进和颜离裳进门,朝他们招了招手。
“怀素,这次又是什么脏活累活要我们师徒二人干啊?”罗进笑眯眯地走到衙门师爷身边,一脸小人德行。
“我哪次让你们干脏活累活了?”说完,他朝离裳投来了无辜的目光,“小离裳,你师父怎么越来越小人之心了?”
离裳无奈道:“怀素叔,您甭理会师父。这次是什么活儿?”
“这是城西黄员外家的管家老刘。老刘你把刚刚和我说的再和他们说说。这次让他们两位办事。”怀素微笑地对老刘说。
老刘拱手道:“那就有劳二位了。”
“我家老爷在老夫人六十大寿的时候,从弗列国人手里买了一只品种珍贵的小犬,给老夫人作伴。老夫人极为珍贵这只狗,专门找弗列国人帮忙养狗,这狗的吃穿用度比府里的普通家丁都要好。对了,老夫人还给狗起了名字,叫球球。因为这狗通体白毛,圆滚滚的,看着就跟球似得。”老刘用手在空中比划出一个两个巴掌大的不规则圆形。
“你们知道,人要是上了年龄,难免害怕寂寞,除非狗要喂食和睡觉,不然老夫人都是把它带身边的。两天前,这只狗突然莫名失踪了,一开始,家里的仆人以为是这只狗调皮,躲在府中的某个角落,等狗饿了自然会出现。可是,一整天了,狗都没有出现过。老夫人急了,叫人把府里翻了个底朝天,又派人到街上去找了一宿。”
老刘顿了顿,似乎想起了那晚筋疲力尽的折腾,脸上的阴云显得更加凝重。“结果,第二天狗找到了。被清晨收拾马桶的下人发现的,但一开始没人敢靠近它。因为它躺在后院的地上……”老刘咽了下口水,眼睛不经意间睁大了,似乎又陷入了令人难受的回忆。
他缓缓继续道:“就那样稀稀拉拉地躺着,肠子流了一地,一身的白毛早成了红毛,还一撮一撮地结痂、变黑,远看就像个长刺的肉球!老爷不敢让老夫人看到狗的死状,叫人把狗移到后院的柴火间,挑个吉日把它烧了。啧,死象是在恐怖,老爷怕招来不干净的东西,还想请人做场法事驱除晦气。”
颜离裳听着有些不耐烦了:“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这点破事你们自己处理不也妥妥的?死了狗,烧了得了,还要大动干戈请人查案不成?我们也没法查呀,兴许是这狗招惹了其他家的野狗,给咬死了。这狗跟狗之间的恩仇,我们倒... -->>
红发在云渊国是少见的,红发人族是青越国的贵族,他们聚居在云渊国南面广袤的热带森林里,有着自己独特的文明历史,红发的一支血脉人群掌握青越国最古老的祭祀仪式和通灵语言。
然而,颜离裳是北鸣城的红发,十岁前不过是个乞丐混混。如果不是罗进收留,她可能已经在北鸣城雄霸一方了。当然,这也只是幻想而已。
菜市场的大街上,一抹鲜艳的红色如同闪电般,在人群中快速移动。只见她突然加速,就好像猎人射向猎物的箭,呼啸着朝前飞奔,并高声吼道:“师傅!师傅!快跟我回去,来活儿啦。”
罗进正被徒弟的狮吼功喊懵逼着呢,颜离裳就半推半搡地将他赶出了菜市场。临走之前,离裳还不忘了向阿香打招呼,阿香冲她开心地笑了笑。
两人来到管事衙门的大厅,那里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师爷打扮,高挑、清瘦的身材,配上清秀的五官,总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另外一个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虽然有些驼背,但人还算硬朗,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
高瘦的师爷看到罗进和颜离裳进门,朝他们招了招手。
“怀素,这次又是什么脏活累活要我们师徒二人干啊?”罗进笑眯眯地走到衙门师爷身边,一脸小人德行。
“我哪次让你们干脏活累活了?”说完,他朝离裳投来了无辜的目光,“小离裳,你师父怎么越来越小人之心了?”
离裳无奈道:“怀素叔,您甭理会师父。这次是什么活儿?”
“这是城西黄员外家的管家老刘。老刘你把刚刚和我说的再和他们说说。这次让他们两位办事。”怀素微笑地对老刘说。
老刘拱手道:“那就有劳二位了。”
“我家老爷在老夫人六十大寿的时候,从弗列国人手里买了一只品种珍贵的小犬,给老夫人作伴。老夫人极为珍贵这只狗,专门找弗列国人帮忙养狗,这狗的吃穿用度比府里的普通家丁都要好。对了,老夫人还给狗起了名字,叫球球。因为这狗通体白毛,圆滚滚的,看着就跟球似得。”老刘用手在空中比划出一个两个巴掌大的不规则圆形。
“你们知道,人要是上了年龄,难免害怕寂寞,除非狗要喂食和睡觉,不然老夫人都是把它带身边的。两天前,这只狗突然莫名失踪了,一开始,家里的仆人以为是这只狗调皮,躲在府中的某个角落,等狗饿了自然会出现。可是,一整天了,狗都没有出现过。老夫人急了,叫人把府里翻了个底朝天,又派人到街上去找了一宿。”
老刘顿了顿,似乎想起了那晚筋疲力尽的折腾,脸上的阴云显得更加凝重。“结果,第二天狗找到了。被清晨收拾马桶的下人发现的,但一开始没人敢靠近它。因为它躺在后院的地上……”老刘咽了下口水,眼睛不经意间睁大了,似乎又陷入了令人难受的回忆。
他缓缓继续道:“就那样稀稀拉拉地躺着,肠子流了一地,一身的白毛早成了红毛,还一撮一撮地结痂、变黑,远看就像个长刺的肉球!老爷不敢让老夫人看到狗的死状,叫人把狗移到后院的柴火间,挑个吉日把它烧了。啧,死象是在恐怖,老爷怕招来不干净的东西,还想请人做场法事驱除晦气。”
颜离裳听着有些不耐烦了:“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这点破事你们自己处理不也妥妥的?死了狗,烧了得了,还要大动干戈请人查案不成?我们也没法查呀,兴许是这狗招惹了其他家的野狗,给咬死了。这狗跟狗之间的恩仇,我们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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