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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比他过得差的人。
“你行啊,小子,发财了,”国宝也很为他高兴:“现在有房,老婆就应该好找了,现在的女生,都看房子,跟以前比不了。”
“也许吧。”李庄不置可否。
大家一起开开心心吃完饭,李庄去国宝家里坐了会。
国宝家的房子是单位的福利房,算是高级人才的补贴。不管社会上对政策有什么争论,至少李庄觉得国宝这种人是完全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的。人才虽然不算少,杰出者毕竟是少数,有些人是要特殊对待,这个无可厚非。他也知道这种政策漏洞太多,但国情如此,没办法,无法做出根本性的改变,除非彻底革新,但那短期内是不可能的。
圆圆闹着要睡觉,李庄知道国宝很忙,就告辞离去。
临走的时候,国宝给了另外一个同学的联系方式,让他有时间和他联系。
这个同学叫周志,也算比较特别,有一特长,特会考试。大学上的是李庄本省的一所重点,后来在沪上j大读的研究生,毕业后留在沪上一家物理研究所工作,娶了个本地妞。
李庄以前看不起他,现在倒能理解。呵呵,会考试的也是一种人才,代表某些方面有特殊的能力。周志这家伙平时表现并不出色,一到大考,排名总是大幅上升。这不能解释为心理素质,大部分人的心理素质还是过关的,考倒的是少数。
出门给周志打了个电话,周志没空,所里这两个月在做一个项目。李庄知道研究所很多时候都是这样,闲的时候很闲,忙的时候忙得找不着北。
周志很热情,让李庄下次来沪上时一定找他,李庄也让他有空和国宝一起到杭城玩。
挂了电话,李庄也没什么事情,兴致来了,就去打算去南京路步行街逛逛。临到徐家汇,李庄想起还缺点配件,便到电脑城淘了些。
从电脑城出来,李庄突然没有了去南京路的兴致。
“得,不想去就不去吧。”李庄对自己说,港汇有大型书城,看看哪些杭城没有的,买了带回去。
大厦里面很热闹,这地方是中心地带之一,房价老早就过了四万,现在更不知道是多少,估计得翻很多倍,还抢不到。
李庄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好不容易上了移动扶梯,等着扶梯往上走。迈出扶梯的那一刹那,李庄看见了她。
她牵着一个小男孩,正沿着扶梯慢慢下来,身上白衣胜雪,盘着一个高高的发髻,显得高贵典雅,鹅蛋脸轻施粉黛,肤色圆润,容光焕发。
她也看到了李庄。
李庄拎着一个破乱的网兜,兜里面乱七八糟的不知道装了什么,脖子上挂着一个充满俗气的粗大项链,身上质地一看不怎样的西服皱巴巴,一条半新不旧的裤子的裤脚耷拉在被人踩了几个脚印的皮鞋上。
两人四目相对。
李庄感觉周围的嘈杂似乎一瞬间消失,耳边只听到她轻声问道:“李庄,你也在这里?你还好吧?好久不见了!”
四年了,自从两人最后一次电话,这是李庄第一次看到她。
“这是我儿子小勇,小勇,叫叔叔!”
“叔叔好。”小男孩奶声奶气的声音让李庄回到了现实。
李庄摸了摸小男孩的头,脸上勉强挤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我还好,看到你过得好,我很高兴!”
两人静静的道别。
李庄像傻子一样木然地沿着扶梯往上走,一直到头,才发现过了书店的楼层。脑海里不由自主回想起张爱玲的名句,这是他记得不多的张爱玲的话。
“于千百人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百年中,在时间的无垠的荒野中,有两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这样相逢了,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轻轻地道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一而再的缘,却一直无份。他还是他,她已经是别人的妈。她过得很幸福,李庄为她高兴,她的选择没有错。至于李庄,或许只是她人生长河中一朵微不足道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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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比他过得差的人。
“你行啊,小子,发财了,”国宝也很为他高兴:“现在有房,老婆就应该好找了,现在的女生,都看房子,跟以前比不了。”
“也许吧。”李庄不置可否。
大家一起开开心心吃完饭,李庄去国宝家里坐了会。
国宝家的房子是单位的福利房,算是高级人才的补贴。不管社会上对政策有什么争论,至少李庄觉得国宝这种人是完全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的。人才虽然不算少,杰出者毕竟是少数,有些人是要特殊对待,这个无可厚非。他也知道这种政策漏洞太多,但国情如此,没办法,无法做出根本性的改变,除非彻底革新,但那短期内是不可能的。
圆圆闹着要睡觉,李庄知道国宝很忙,就告辞离去。
临走的时候,国宝给了另外一个同学的联系方式,让他有时间和他联系。
这个同学叫周志,也算比较特别,有一特长,特会考试。大学上的是李庄本省的一所重点,后来在沪上j大读的研究生,毕业后留在沪上一家物理研究所工作,娶了个本地妞。
李庄以前看不起他,现在倒能理解。呵呵,会考试的也是一种人才,代表某些方面有特殊的能力。周志这家伙平时表现并不出色,一到大考,排名总是大幅上升。这不能解释为心理素质,大部分人的心理素质还是过关的,考倒的是少数。
出门给周志打了个电话,周志没空,所里这两个月在做一个项目。李庄知道研究所很多时候都是这样,闲的时候很闲,忙的时候忙得找不着北。
周志很热情,让李庄下次来沪上时一定找他,李庄也让他有空和国宝一起到杭城玩。
挂了电话,李庄也没什么事情,兴致来了,就去打算去南京路步行街逛逛。临到徐家汇,李庄想起还缺点配件,便到电脑城淘了些。
从电脑城出来,李庄突然没有了去南京路的兴致。
“得,不想去就不去吧。”李庄对自己说,港汇有大型书城,看看哪些杭城没有的,买了带回去。
大厦里面很热闹,这地方是中心地带之一,房价老早就过了四万,现在更不知道是多少,估计得翻很多倍,还抢不到。
李庄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好不容易上了移动扶梯,等着扶梯往上走。迈出扶梯的那一刹那,李庄看见了她。
她牵着一个小男孩,正沿着扶梯慢慢下来,身上白衣胜雪,盘着一个高高的发髻,显得高贵典雅,鹅蛋脸轻施粉黛,肤色圆润,容光焕发。
她也看到了李庄。
李庄拎着一个破乱的网兜,兜里面乱七八糟的不知道装了什么,脖子上挂着一个充满俗气的粗大项链,身上质地一看不怎样的西服皱巴巴,一条半新不旧的裤子的裤脚耷拉在被人踩了几个脚印的皮鞋上。
两人四目相对。
李庄感觉周围的嘈杂似乎一瞬间消失,耳边只听到她轻声问道:“李庄,你也在这里?你还好吧?好久不见了!”
四年了,自从两人最后一次电话,这是李庄第一次看到她。
“这是我儿子小勇,小勇,叫叔叔!”
“叔叔好。”小男孩奶声奶气的声音让李庄回到了现实。
李庄摸了摸小男孩的头,脸上勉强挤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我还好,看到你过得好,我很高兴!”
两人静静的道别。
李庄像傻子一样木然地沿着扶梯往上走,一直到头,才发现过了书店的楼层。脑海里不由自主回想起张爱玲的名句,这是他记得不多的张爱玲的话。
“于千百人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百年中,在时间的无垠的荒野中,有两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这样相逢了,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轻轻地道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一而再的缘,却一直无份。他还是他,她已经是别人的妈。她过得很幸福,李庄为她高兴,她的选择没有错。至于李庄,或许只是她人生长河中一朵微不足道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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