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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略惊略呆的望着凶女孩老练的点上火,老练的吸入,老练的喷出。
抽了两口,罗小路才想起该道个谢。
“谢了。”扬扬指上的烟,罗小路语气稍稍和善了些:“他妈的!刚刚付完账,就剩一块钱,早晓得不吃什么鬼圣代了。”
“没关系,你可以抽这些烟。”
“你大概是第一次抽吧?”
程多伦想否认,但还是窘窘的点了点头。
“被你猜对了。”
“还用猜呀,白痴都看得出来。”
罗小路毫不客气,抽完第一根,紧接着点第二根。
“吃饱没事学抽烟干什么?”
这女孩怎么那么滑稽,二十二岁的男孩想学抽烟,怎么说是吃饱没事干?程多伦很不高兴的喝了口啤酒。
罗小路见程多伦没回答,又继续说:
“不过,男孩子抽抽烟,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一引颈,罗小路就把整杯啤酒灌进喉管了,看得一口圣代、一口啤酒的程多伦目瞪口呆。
“看什么?把你吓傻啦?”
“你很能喝酒。”
“啤酒哪能算酒,只是比较苦的白开水罢了。”
“我觉得已经能喝醉人了?”
“那要看是什么人,像你这种一口圣代,一口啤酒,不要说一瓶,一杯就醉得乱七八糟了,拿我来说,就是把我丢进啤酒缸泡上一夜也醉不了。”
“你怎底会有这种酒量?”
“我怎么晓得?天生的吧。”
“你烟抽得厉不厉害?”
“一天两包。”
“一天两包?”
程多伦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太相信的望着罗小路那张比自己还年轻的脸。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
“烟抽太多对身体健康影响很大。”
“管它的!大不了翘蛋。”
“好奇怪,我今天碰到两女人,都会抽烟。”
“我是其中之一。”
“嗯,另外是我去应征工作的一女人。”
“你去应征什么工作?”
“说起来也很滑稽,我去帮一个人写字。”
“帮一个人写字?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工作?”
“那人她是用左手写字的,上个礼拜撞车手碰伤了,医生说至少两个月不能写字,所以我写她念。”
“你写她念,她是干什么的?是作家?”
“我不知道,她没告诉我,我也没问。”
“我猜一定是作家,你猜会不会是?”
“我不敢定。”
“打赌好不好?”
“打赌?打什么赌?”
“啤酒半打,嗯,再加牛排一客,怎么样?敢不敢打?”
“敢,不过——啤酒半打,如果我赢了,我没办法把它喝完。”
“我替你喝。”
“好!”罗小路小拇指伸出来,手肘靠到桌中央。
“一言为定。
钩完了小指拇再盖指章,程多沦的兴致更大了。
“明天下午五点半在这里碰面,你能不能来?”
“反正赢输酒都是我喝的,这种事白痴也不会放弃。”
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罗小路站起来。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明天五点半准时碰头。”
“我一定准时到。”
刚迈出脚,罗小路看了桌上的烟一眼。
“这包烟我带走,算我借的。”程多伦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罗小路已经把烟塞进裤前的口袋,昂头大步走出去,肩上扛了一个脏兮兮的嬉痞袋。
圣代早融化了,端起还剩大半杯的啤酒,也不晓得哪来的一股冲动,一口气就见了底,望着空酒杯,程多伦被自己吓了一跳,但,眼睛里一片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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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梯间到四楼,程多伦一望表,还差十分才满两点。昨天女主人交待不能退到,也不要提早,准两点正。手伸到门口的电铃处,程多伦又缩了回来。
一会儿望表,也不晓得望了多少次,那漫长的十分钟只缓缓的过去五分钟。
程多伦索性在楼梯口上,眼睛对着表上的秒针一圈一圈的绕。
突然,程多伦的眼睛从指针的转绕里,接触到一个好尴尬好尴尬的镜头——
门开了;女主人钩着一名年约三十五六岁的男人脖子,充满留恋的吻着。
这是非常非常尴尬的,起码在程多伦的感觉上,不晓得眼睛是睁是闭好,一时,程多伦把呼吸停在鼻翼间,动都不敢动。
“噢,我的左手来了。”
舒云发现了程多伦,松开钩在陆浩天脖子上的手,帮陆浩天按电梯。
“晚上如果不来,给我电话。”
电梯门开了,舒云满眼的爱意,柔情地凝望着陆浩天。电梯门都要关上了,舒云还忘我的抛去飞吻。
回转身,舒云像才注意到后面站着程多伦,拍了拍额头。
“嗨,对不起,都忘了你还站在这里。”
程多伦的脸上仍留着一丝丝刚才的尴尬,窘窘的跟在舒云后面进了黄色系统色彩的客厅。
“你好像来早了?是吗?”
搓搓手心,程多伦做错事似的点点头。
“到书房来,我们开始工作吧。”
进了书房,程多伦简直无法想像,世界上会有人对同一种色彩产生如此浓厚的偏爱。
浅米色的墙,和客厅相同的地毡。一架设计别致而特殊的大书橱,也是黄色系统的咖啡色的音响嵌在墙里,奶油色的高背椅子和一张同色的摇椅,十分精巧,总而言之,这间书房给人的感觉跟客厅是相同的温馨。
“还记得你的工作是做什么吗?”
“你念我写。”
舒云把一叠稿纸摊开在书桌上,然后在桌旁的录音机里装上录音带,即刻,书房里扬起了某种气氛,也许是配合着书橱、书桌和稿纸吧,那气氛是属于一种文学感里升起的性灵。
“我先要让你清楚一下你工作的对象。”舒云点了根烟,坐在摇椅上:“我是写小说的,好多年了,这还是我第一次找别人代笔,这是个新的尝试,希望你能跟我配合得好。”
“这么说,你是作家?”
喷一口烟,舒云笑笑:
“既然这个职业被称为作家,那么就算是吧。”
程多伦心底暗叫了一声输了。
“好了,现在我把写的格式告诉你。”舒云从摇椅里站起来,夹着烟:“很容易,我一说你就明白。”
诸如每段的前面空两格,对白的地方加个括弧等,这些简单得任何人都能明了的格式交待结束,舒云退回摇椅,拿了个烟灰缸放在旁边。
“明白了吗?”
“明白。”
“好,现在我开始念。”吸进烟,半天喷出来,舒云思想片刻,开始念:“望着浪琴的火车消失,陈中时心境上杂乱极了,情绪隐隐的哀怅,有一股莫名的空荡,扰得整个人很不稳定,长了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掌握不住自己,理由是因为一份做一千个梦都料不到的感情,不偏不倚的打中了自己。”
拧熄烟头,舒云又燃上一根。
“我会不会念的太快了点?”
多伦略惊略呆的望着凶女孩老练的点上火,老练的吸入,老练的喷出。
抽了两口,罗小路才想起该道个谢。
“谢了。”扬扬指上的烟,罗小路语气稍稍和善了些:“他妈的!刚刚付完账,就剩一块钱,早晓得不吃什么鬼圣代了。”
“没关系,你可以抽这些烟。”
“你大概是第一次抽吧?”
程多伦想否认,但还是窘窘的点了点头。
“被你猜对了。”
“还用猜呀,白痴都看得出来。”
罗小路毫不客气,抽完第一根,紧接着点第二根。
“吃饱没事学抽烟干什么?”
这女孩怎么那么滑稽,二十二岁的男孩想学抽烟,怎么说是吃饱没事干?程多伦很不高兴的喝了口啤酒。
罗小路见程多伦没回答,又继续说:
“不过,男孩子抽抽烟,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一引颈,罗小路就把整杯啤酒灌进喉管了,看得一口圣代、一口啤酒的程多伦目瞪口呆。
“看什么?把你吓傻啦?”
“你很能喝酒。”
“啤酒哪能算酒,只是比较苦的白开水罢了。”
“我觉得已经能喝醉人了?”
“那要看是什么人,像你这种一口圣代,一口啤酒,不要说一瓶,一杯就醉得乱七八糟了,拿我来说,就是把我丢进啤酒缸泡上一夜也醉不了。”
“你怎底会有这种酒量?”
“我怎么晓得?天生的吧。”
“你烟抽得厉不厉害?”
“一天两包。”
“一天两包?”
程多伦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太相信的望着罗小路那张比自己还年轻的脸。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
“烟抽太多对身体健康影响很大。”
“管它的!大不了翘蛋。”
“好奇怪,我今天碰到两女人,都会抽烟。”
“我是其中之一。”
“嗯,另外是我去应征工作的一女人。”
“你去应征什么工作?”
“说起来也很滑稽,我去帮一个人写字。”
“帮一个人写字?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工作?”
“那人她是用左手写字的,上个礼拜撞车手碰伤了,医生说至少两个月不能写字,所以我写她念。”
“你写她念,她是干什么的?是作家?”
“我不知道,她没告诉我,我也没问。”
“我猜一定是作家,你猜会不会是?”
“我不敢定。”
“打赌好不好?”
“打赌?打什么赌?”
“啤酒半打,嗯,再加牛排一客,怎么样?敢不敢打?”
“敢,不过——啤酒半打,如果我赢了,我没办法把它喝完。”
“我替你喝。”
“好!”罗小路小拇指伸出来,手肘靠到桌中央。
“一言为定。
钩完了小指拇再盖指章,程多沦的兴致更大了。
“明天下午五点半在这里碰面,你能不能来?”
“反正赢输酒都是我喝的,这种事白痴也不会放弃。”
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罗小路站起来。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明天五点半准时碰头。”
“我一定准时到。”
刚迈出脚,罗小路看了桌上的烟一眼。
“这包烟我带走,算我借的。”程多伦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罗小路已经把烟塞进裤前的口袋,昂头大步走出去,肩上扛了一个脏兮兮的嬉痞袋。
圣代早融化了,端起还剩大半杯的啤酒,也不晓得哪来的一股冲动,一口气就见了底,望着空酒杯,程多伦被自己吓了一跳,但,眼睛里一片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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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梯间到四楼,程多伦一望表,还差十分才满两点。昨天女主人交待不能退到,也不要提早,准两点正。手伸到门口的电铃处,程多伦又缩了回来。
一会儿望表,也不晓得望了多少次,那漫长的十分钟只缓缓的过去五分钟。
程多伦索性在楼梯口上,眼睛对着表上的秒针一圈一圈的绕。
突然,程多伦的眼睛从指针的转绕里,接触到一个好尴尬好尴尬的镜头——
门开了;女主人钩着一名年约三十五六岁的男人脖子,充满留恋的吻着。
这是非常非常尴尬的,起码在程多伦的感觉上,不晓得眼睛是睁是闭好,一时,程多伦把呼吸停在鼻翼间,动都不敢动。
“噢,我的左手来了。”
舒云发现了程多伦,松开钩在陆浩天脖子上的手,帮陆浩天按电梯。
“晚上如果不来,给我电话。”
电梯门开了,舒云满眼的爱意,柔情地凝望着陆浩天。电梯门都要关上了,舒云还忘我的抛去飞吻。
回转身,舒云像才注意到后面站着程多伦,拍了拍额头。
“嗨,对不起,都忘了你还站在这里。”
程多伦的脸上仍留着一丝丝刚才的尴尬,窘窘的跟在舒云后面进了黄色系统色彩的客厅。
“你好像来早了?是吗?”
搓搓手心,程多伦做错事似的点点头。
“到书房来,我们开始工作吧。”
进了书房,程多伦简直无法想像,世界上会有人对同一种色彩产生如此浓厚的偏爱。
浅米色的墙,和客厅相同的地毡。一架设计别致而特殊的大书橱,也是黄色系统的咖啡色的音响嵌在墙里,奶油色的高背椅子和一张同色的摇椅,十分精巧,总而言之,这间书房给人的感觉跟客厅是相同的温馨。
“还记得你的工作是做什么吗?”
“你念我写。”
舒云把一叠稿纸摊开在书桌上,然后在桌旁的录音机里装上录音带,即刻,书房里扬起了某种气氛,也许是配合着书橱、书桌和稿纸吧,那气氛是属于一种文学感里升起的性灵。
“我先要让你清楚一下你工作的对象。”舒云点了根烟,坐在摇椅上:“我是写小说的,好多年了,这还是我第一次找别人代笔,这是个新的尝试,希望你能跟我配合得好。”
“这么说,你是作家?”
喷一口烟,舒云笑笑:
“既然这个职业被称为作家,那么就算是吧。”
程多伦心底暗叫了一声输了。
“好了,现在我把写的格式告诉你。”舒云从摇椅里站起来,夹着烟:“很容易,我一说你就明白。”
诸如每段的前面空两格,对白的地方加个括弧等,这些简单得任何人都能明了的格式交待结束,舒云退回摇椅,拿了个烟灰缸放在旁边。
“明白了吗?”
“明白。”
“好,现在我开始念。”吸进烟,半天喷出来,舒云思想片刻,开始念:“望着浪琴的火车消失,陈中时心境上杂乱极了,情绪隐隐的哀怅,有一股莫名的空荡,扰得整个人很不稳定,长了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掌握不住自己,理由是因为一份做一千个梦都料不到的感情,不偏不倚的打中了自己。”
拧熄烟头,舒云又燃上一根。
“我会不会念的太快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