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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查清楚。”

    老头离开了之后,卜哥仍旧在猜想,到底是什么人可能在算计他。

    心里有事,吃什么东西都不香,原本卜哥都会在这个时候,趁机每样食物都尝一下味道,一圈下来肚子也就饱了,但是今天他只是转了一圈,就回去啃他的干面包去了。

    别墅仍旧是原来那幢别墅,毫无疑问卜哥的新家离奢华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所以接受六戒加持的他,没有任何的反应。

    但是今天一切都显得有些不对头,还没有靠近别墅,卜哥就感觉到他的别墅有些太过安静了一些,往日这个时候,大家都在享用晚餐,原本是剧团的那些人全都喜欢在餐桌前闲聊,偶尔还开个玩笑,说些笑话,没有一两个小时,晚餐绝对不会结束。

    卜哥没有走大门,而是从直通二楼的那扇门悄悄地溜了进去。

    刚刚走过长廊,就看到蒂芬妮坐倒在地板上,她的脸上泛着一层淡淡的青色,嘴唇微微紫。卜哥连忙跑了上去,探出食指凑到蒂芬妮的鼻孔下方试了试─呼吸非常微弱,有些时断时续。

    他一下子急了,蒂芬妮虽然有时会和他捣乱,不过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向都很密切,当年就是蒂芬妮让他不再是一个男孩。

    自从拥有了新的身分之后,坎妮小姐不知不觉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瑞丽是属于托尔的,所以他孤独的时候,最常陪伴他的就是蒂芬妮。

    卜哥朝着自己的房间狂奔而去,他完全忘记了密侦处受到的训练,完全忘记了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保持行动的隐密。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个杀手隐藏在别墅某个角落的话,卜哥毫无疑问必死无疑。

    幸好这种可能性,没有出现。

    还没有进入房间,卜哥就看到了第二个倒在地上的人,是执事老埃德,老头同样脸色青,或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情况看上去比刚才的蒂芬妮还要糟糕。

    卜哥来不及一个个检查下去了,他怀疑别墅里面的人全都变成了这样。

    冲进自己的房间,卜哥迅将门反锁上。

    床已经没有了,原来放床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书架,卜哥在其中的一本书上轻轻一按,书架无声无息地移开了。

    卜哥急匆匆地冲进地下密室。

    密室里面一切正常,巴米尔正在捣鼓一具说不出用途的傀儡,那只兔子则摆弄着两根试管,似乎在做实验。

    “快,上面出事了!”卜哥急得心头冒火,他一把揪住巴米尔的领子,另一只手拎住兔子的耳朵,就往外拽。

    也不知道是因为着急的时候力气变得特别大,还是因为接受六戒加持之后实力增强了,巴米尔这个大块头居然被拽着,毫无抵抗地往楼上跑去,至于那只兔子就更别说了,耳朵被拽着,挣脱不开,只能在那里不停地翻白眼。

    “轻点,轻点!”巴米尔连连求饶。

    把一个人和一只兔子拽到楼上,卜哥指了指躺在地上的老埃德,该怎么做已经用不着他多说了,他必须把整幢别墅都检查一番,看看其它人出了什么事情,第一个检查的当然是客厅,晚餐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在那里。

    果然他闯进客厅一看,就看到围着餐桌,一圈人东倒西歪地躺在地上。

    把躺着的人一个个拖到旁边的空地上,除了蒂芬妮和老埃德之外,还少了凯斯、坎妮、都克、伯尼、艾伯特和比利。

    卜哥连忙跑到厨房,伯尼、艾伯特躺在那里,他们的身分是仆人,所以在厨房里面用餐;凯斯肯定不在别墅里,他很忙,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比利作为车夫,肯定和凯斯在一起;都克根本就不住这里,坎妮大多数时间都混在镇上那些破落贵族青年当中,总是很晚回来,十有**也不在。

    把几个人全都放平,卜哥回到二楼,他背起蒂芬妮去和巴米尔会合。

    回到老埃德躺着的地方,卜哥就看到那只兔子,正拿着一个小瓶子,往埃德的嘴里倒。

    “有人下毒。”巴米尔在一旁说道:“是河豚胆碱和泌水精混合之后的合毒。”

    “这种毒很难解吗?”卜哥问道。

    “马马虎虎。”巴米尔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说这些话的时间,那只兔子已经给埃德灌下了解毒剂,接下然是蒂芬妮。

    “还有其它药水吗?”卜哥问道:“有很多人等着救呢。”

    巴米尔翻了翻眼睛说道:“如果还有解毒剂的话,我会在旁边看着吗?这东西又不是经常会用到,留一瓶在身边应急已经足够了。”

    “马上配,来得及吗?”卜哥问道。

    巴米尔双手一摊,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帮你查一下这些人怎么会中毒吧。”巴米尔安慰道:“用合毒害人,就是为了让人不知不觉中毒,这两种毒药分开使用,毒性并不强烈,只有合在一起才会致命。

    “这些人中毒应该不止一天两天了,只不过之前中的只是其中的一种毒,只有等到两种毒全都进入血液之中,在血液里面混合之后,才会出现中毒反应,我去检查一下水源,河豚胆碱和泌水精全都溶于水。”

    “我和你一起去。”卜哥抢着说道。

    别墅喝的水一口铜质的大水缸,水缸就放在厨房里,龙头一拧开,水就流了出来。

    巴米尔非常小心地取了一试管的水,他掏出一条手指长的纸条浸在水里,一沾到水,原本白色的纸条立刻变成了深紫颜色。

    “可以确定,水里有河豚胆碱。”巴米尔将试管里的水倒进了水沟:“你最好也服一点解毒剂,这幢别墅除了我和你的那只兔子,喝的不是这里的水,其它人肯定都中毒了。”

    “我应该没有中毒。”卜哥掏出自己的水壶晃了晃:“戒律规定我不能够接受别人的服侍,连帮我打水都不行,所以喝的都是自己取来的泉水。”

    “平日是谁负责运水?”巴米尔问道。

    卜哥想了想,这种事情他一向都不太注意。

    “应该是伯尼和艾伯特这两人中的一个。”卜哥猜测道,他很清楚坎妮小姐绝对不会花钱请别人帮忙。

    “这样的话,可能是在运水的途中被投了毒,也可能有人溜进来直接在水缸投毒,这幢别墅根本就没有什么警卫。”巴米尔说道。

    卜哥沉默不语,当初造这幢别墅的时候,就考虑过警卫的问题,所以才找了这样一片高台建造别墅,但之后一切都非常顺利,也就不那么在意了。

    “你最好去找一个精通治疗术的牧师来,我们虽然能够把毒解了,却没本事让那些人恢复健康。”巴米尔也显得无可奈何,他虽然不喜欢教会和教会的牧师,但是说到救人,还是这些神棍比较内行。

    卜哥微微一愣,突然间他心中一惊。

    镇上原来的那个神父拉托尔,已经被教会召回去了,新来的神父要三天之后才能够到达,中毒偏偏生在这个时候,这只是巧合吗?

    “我到都鲁普奈尔去请一位牧师来。”卜哥说道:“你帮我照看这里的一切。”

    巴米尔点了点头,等到卜哥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提醒了一句:“你自己小心一些,这一路上听说有土匪。”

    卜哥停住了,他站在门口,身体微微有些僵直,巴米尔提醒的正是他最担心的一件事,那就是眼前这一切,只是一个连环陷阱的一部分,真正的杀招还在后面。更何况,巴米尔还是这里的地头蛇,这番话与其说是提醒,还不如说是意有所指,巴米尔肯定有所现。

    从小镇通往都鲁普奈尔,只有唯一的一条大道,这条路以前并不平静,时常有土匪出没,只是自从去年狂欢节之后,平静了一年。不过今天似乎有些不太平,夜色之下,可以看到这条大道其中的一段人影攒动。

    随着一阵叮叮的轻响,许多细小的金属物被洒在了道路中央,紧接着几条绳索从道路的这头抛到了另外一头。

    “快,都给我动起手来,只要做成这票买卖,我们就又可以悠闲一年了。”黑暗中一个尖细声音叫喊着。

    “把家伙分下去。给我把弓弦扣上,但是别装箭矢,以防万一弓弦脱钩伤到自己人。”

    “再绑两道绳索。”

    这些人影忙了将近十分钟,才渐渐平静了下来。所有的人全都藏在了两旁的草丛中,像是一个扇面一般,倾斜着展开。

    这些人手里全都握着双弦弩,虽然是打猎用的弩弓,威力却也不小。这种能够连续射两枝箭矢的弩弓,差不多成了法克王国土匪的标准装备。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炎炎夏季躲在草丛之中绝对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身上穿的衣服少,草杆显得格外扎人,更别说成群结队跑出来的蚊蝇虫豸了,这些讨厌的东西还不能随意驱赶,所以只是埋伏了一刻钟,那些人就已经在心底骂成了一片。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远处拐角的一块岩石后面,亮起了一点火光,那是事先约定好的信号。

    为了这笔买卖,岗哨设了有两公里远,每两百米就是一个哨兵。

    看到火光,那些埋伏的人用不着吩咐,全都把弩箭举了起来,将箭矢安放进射槽里面。

    这边刚刚做好准备,那边已经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

    两点微亮的灯光朝着这边疾驰而来,那是挂在马脖子上的两盏马灯,走夜路,让马跑得那么快,绝对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就算没有埋伏也很容易出事,不过这也证明了,赶马车的人有多么焦急。

    “正点子到了。”夜色中一个极力压低的声音响了起来。

    随即草丛之中一片窸窸窣窣的声音,横在路上的那几根绳索,一下子全都绷紧了。

    两边的度都非常快,转眼间那匹狂奔的马就已经到了眼前。

    夜色中顿时响起了一阵马的嘶鸣,那匹马绊到了绳索摔了下来,嘶鸣声在如此宁静的夜色之中显得异常凄惨、痛苦和恐惧。

    紧接着就是扑通一声,那匹马重重的砸在地上,沉闷的撞击声中还隐约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

    一跤摔倒,那匹马就再也站不起来了,除了出一阵凄厉的嘶鸣,那匹马甚至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

    几乎在那匹马摔倒的同时,两个稍微小一些的黑影飞了起来。那是一个人和一辆马车,又是一阵沉闷的撞击声,人同样重重地摔倒在地上,马车紧随其后掉落下来,在一阵稀里哗啦的刺耳声响之中,散成了一堆碎片。

    “绷绷绷!”两旁的草丛中弓弦声此起彼伏,随之而起的是一阵雨点击打地面一般的“啪啪”声。

    一轮弩箭射之后,又是一轮弩箭,埋伏在道路两旁的人,一定要将驾驭马车的人置于死地不可。

    连续几轮弩箭射过之后,才有人喊了一声:“够了,别再射了,点一根火把,看看是不是我们要杀的那个人。”

    话音落下之后一会儿,黑漆漆的夜色之中点亮了一支火把,将周围一圈照亮了起来。

    凑着那摇晃不定的火光,可以看到大道正中躺着一匹马和一个人的尸体,两具尸体的身上像是刺猬似的,插满了箭矢,再加上摔在一片铁蒺藜中,身上钉满了这种有着四个锐利尖刺的凶器。

    “挠钩,挠钩在谁的手里?快用挠钩把这个人翻过来。”那个号施令的人再一次喊道。

    正在喊话的时候,这边已经有两根挠钩伸了出去。

    挠钩刚刚搭到那具尸体的身上,地上的那具尸体突然间放射出一道刺眼的白光,那道白光绝对比太阳还亮一百倍。

    大道两边的人顿时出声声惨叫,再强的人,一双眼睛总是脆弱的,漆黑的夜晚骤间看到这样强的亮光,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强光刺瞎了眼睛。

    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是再蠢的人,也已经明白,他们上当了。

    远处传来了嘈杂的马蹄声,这一次不止是一匹马,马蹄声中还夹杂着狗的狂吠。当土匪的,绝对不会对这种声音感到陌生,骑兵队加上猎犬,这是效率最高的搜捕组合。

    如果是在平时,这些土匪还可以钻入密林,依靠对地形的熟悉来摆脱追兵,但是现在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又是在晚上,逃跑的可能微乎其微。他们倒也不笨,知道逃不掉,把弩弓往地上一扔,高高举起了双手。

    那队及时到来的骑兵,当然是莫姆和他的手下,整个要塞只有二十个骑兵,平时负责沿着岸边巡逻,缉捕土匪并不是他们的工作。

    卜哥跟着那队骑兵的后面,临出门时巴米尔的那句话,让他不得不有所准备,现在看来这个选择是正确的。

    那匹倒霉的马是向旅店老板安德鲁借的,那是一匹老马,走这条路已经十几年了,就算没有人驾驭并且在夜间狂奔,那匹马也不会出意外,驾驭马车的人,则是巴米尔制作的一具傀儡。

    刺眼的闪光则是卜哥唯一的绝招,自从练成之后,他和好几个人试过,不知道底细的人,全都中过招,就连密侦处训练室的那个农夫,也在那道刺眼的闪光面前吃过苦头,不过卜哥最后还是输了,就算双目失明,那个农夫仍旧像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样,一下子就把卜哥打倒在地。

    投降的土匪总共有十七个,还有十个放哨的居然逃脱了,莫姆已经让手下的士兵放狗去追赶。

    卜哥拨弄着地上的那些铁蒺藜,这实在太狠了,只要想象一下摔在这堆东西上面的惨状,他就感到毛骨悚然。

    “学过怎么审讯犯人吗?”卜哥问了莫姆一句。

    “学过,不过肯定没您熟悉。”莫姆随口回答道,话刚出口他的脸就僵住了,一个不小心居然说漏嘴了,卜哥从来没有向他透露过密侦处的身分。

    莫姆在那里满头大汗,心中扑通扑通直跳,而卜哥本人却丝毫没有在意,他好像根本没有现话中的破绽一般。

    “什么事都有必要尝试一下,反正有十几个试验品,你可以一个一个试过来,死掉十个八个的也没有关系。”卜哥的话让那些土匪个个瑟瑟抖。

    “遵命。”莫姆连忙说道。

    “给我五个人,我先去请牧师。”卜哥说道:“你可以在这里慢慢玩。”莫姆当然不会拒绝,他拍卜哥的马屁都来不及,要不是作为队长的他不可能离开,他甚至打算亲自担当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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