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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燕依旧穿着男装,骑在马上的她英姿勃发,吸引了街道上许多女子的侧目,但她目不斜视,拉着马缰只管向前。与她并骑的文征才就不一样了,同样身着男装,他骑在马上却显得娇艳狐媚,路上的男人看见他都惊艳得张大嘴。
不过他看都不看那些男人一眼,反而含笑的对路过的女子点头致意。这样算不算到处留情?
李世燕虽然只看前方,但是眼角余光可没漏掉文征才的举动。哼,这种男人,说好听是叫作风流,难听的就叫下流。
如果是丁一秀,就绝对做不来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可恶,她为什么又想起他,为什么就是忘不了他?
心里一阵烦躁,她拉紧缰绳,用力一夹马腹“驾!”
“等等我,燕。”文征才大声呼喊,跟着加快马步,追了上去。
好在他出身算不错,爹娘除了敦促他读书外,还不忘让他学习骑马、射箭之术,虽然学得不怎么样,但至少可以应用。
“燕,等等我!”他又这么大喊。
她会听他的吗?不,当然不会,尽管策马尽情奔驰,让炎夏的风吹在脸上,吹得掉身上的燥热,吹不掉心里的烦闷。
由树林跑到草原,从草原奔上高原,终于渴了也累了。她停在茶店旁边,系好缰绳,虽然已经有所领悟,但她还是回头望了望--文征才没有跟上来。
他不知道已经落后了多少。
而他失去她的踪影,会不会就这么放弃,自己找路回京?
为什么不?这是他最应该做的事,也是对他最有利的抉择。
李世燕苦笑,叫了瓶酒以及一碟花生米,就这么吃着她今天的晚餐。
“客倌,我们店里的招牌菜是酸菜猪脚,你要不要试试?”掌柜好心建议。
她挥挥手表示不要。
还是吃不下,没有什么食欲。相思让人消瘦,失恋让人憔悴。
终于深刻体会芯姐姐为什么会把自己的身体搞到这样糟糕的地步,果然是知心姐妹呀,情路同样坎珂。
如今唯一能够入口的就是酒,虽然藉酒浇愁愁更愁,但是总比愁苦整夜不能成眠好,醉了至少好睡。
“老板,把你们店里最烈的酒拿来。”她大声喝道。
掌柜立刻从桌子底下拿出一坛看起来很古老的酒。“客倌,这是最烈的酒,不过很贵喔!”
她根本不在乎价钱“拿来,钱我多的是。”
掌柜欢欢喜喜把酒坛拿过来,还体贴的为她开封口倒酒,拿起酒碗给她“客倌,请用。”
李世燕不客气的接过,仰头喝尽。这酒的确很烈,烈得烧疼她的胃,让她的老毛病又犯了;但又如何,这一点痛她还捱得住。
“再来。”她把空了的酒碗往桌子上一搁。
就这么一碗接一碗日西斜、月出东山,她终于喝到醉倒,趴在桌子上。
“客倌?客倌?”掌柜出声呼唤,见她没有反应,还动手摇摇她的肩膀,确定她真的醉倒,立刻露出大野狼般的笑容。
真是运气好哇!在这种荒郊野外还有“好野人”经过,这下子可以好一阵子吃喝不愁。
掌柜一边想着,就要伸出魔手,仔细探查这位公子所说的“钱多的是”到底是真是假。
“燕!”
突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呼喊传来,掌柜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就瞥见一道身影扑了过来,直接扑到“好野人”的身上。
“你就这么狠心抛下我、不管我你好过分”
掌柜在看到他的脸庞的同时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天,这辈子还没看过这么美丽的女人!
“姑娘!”掌柜呼唤,声音颤抖。
文征才抬头,脸上当然没有泪,只有汗。真是把他累死了,骑马骑到马自己走掉,害他只能够用跑的来追赶她;好不容易追到这边,看见她醉倒不说,还瞧见这黑店的老板打算对她不轨。
还有,这公主是怎么回事?居然对荒郊野外的小店毫无戒备之心,亏她行走江湖多年,自称是天下无双的“情人剑客”真是有愧盛名。
他喘,真的好喘“大哥,你来评评理。”他是个书生,手无缚鸡之力不说,还跑了一下午的路;而眼前这黑心老板看起来比他有力,他是个聪明人,绝对不会笨到跟老板比力气,所以只能动脑筋智取。
“姑娘,请说。”
这个情况下,文征才也不用跟这黑心人计较眼光是不是太差,把他看成女人。
“你知道她对我做了什么吗?”他指着昏睡不醒的她道。
“什么?”
他摆出泫然欲泣的表情“她抛弃我,想尽办法要摆脱我,不顾我对她的真情真意,她只想着不要我。”就不知道眼前这个黑心人晓不晓得公主是女的。
掌柜很同情“既然如此,你又何必死心塌地的想跟着他?天下男人多的是,凭你绝对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
由此可知,这个黑心人把公主当成男人。很好,这样事情就好办了。
“如果是我,绝对会好好疼惜你”掌柜说得有点腼腆。
色狼!他在心里骂着,不过脸上却显现悲愁“还有谁敢要我?她可是名震全国、轰动江湖的黑面罗?x,一朝身为她的人,一辈子都注定是她的,谁敢要我,就要有被她的兄弟索命的觉悟。”他注意到掌柜脸色大变。真是好吓唬,如果他说得更哀怨点呢?“就算我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她杀掉,我也摆脱不了她,她的弟兄、朋友也会找上我,折磨我,让我生不如死。”这样足以打消这家伙的坏主意了吧?
呵呵,他真的很佩服自己、欣赏自己。
* * * * * * * *
阳光洒进来,穿过窗棂,笔直照向床铺,爬上她的脸颊,一步步刺激着她。
李世燕慢慢苏醒,睁开双眼,看见的是陌生的环境。行走江湖多年,她并不害怕陌生的环境,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忍着熟悉的头疼,她支起上半身,立刻就察觉文征才趴在床边沉沉地睡着。
心猛然一震--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应该走了,应该在回京的路上,就是没有及时回京也应该在某个繁华的花楼里,跟普通的粉黛混在一起,可是他却在这里。
为什么他还跟着她?他不怕她、不讨厌她吗?
想要知道答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问他,所以她毫不留情的把他摇醒,说话声音一点也不温柔:“你怎么会在这里?”
文征才揉着惺忪的双眼“好在我在这里,不然昨天晚上你就死定了。”
她没问为什么,想起昨天傍晚种种,再加上多年闯荡江湖的经验,她立刻明白昨天她遇到了黑店。
“你为什么还跟着我?”李世燕只在乎这个,至于生死,老实说她并没有特别介意;生死有命,如果昨天就这么死了,她谁也不怨。
他打了个呵欠“公主以为呢?”
她不想猜也不愿意猜,这几年她猜错一个男人的心意,可不想再重蹈覆辙。
“你自己说。”
他明白她所介意的,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肯定知... -->>
李世燕依旧穿着男装,骑在马上的她英姿勃发,吸引了街道上许多女子的侧目,但她目不斜视,拉着马缰只管向前。与她并骑的文征才就不一样了,同样身着男装,他骑在马上却显得娇艳狐媚,路上的男人看见他都惊艳得张大嘴。
不过他看都不看那些男人一眼,反而含笑的对路过的女子点头致意。这样算不算到处留情?
李世燕虽然只看前方,但是眼角余光可没漏掉文征才的举动。哼,这种男人,说好听是叫作风流,难听的就叫下流。
如果是丁一秀,就绝对做不来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可恶,她为什么又想起他,为什么就是忘不了他?
心里一阵烦躁,她拉紧缰绳,用力一夹马腹“驾!”
“等等我,燕。”文征才大声呼喊,跟着加快马步,追了上去。
好在他出身算不错,爹娘除了敦促他读书外,还不忘让他学习骑马、射箭之术,虽然学得不怎么样,但至少可以应用。
“燕,等等我!”他又这么大喊。
她会听他的吗?不,当然不会,尽管策马尽情奔驰,让炎夏的风吹在脸上,吹得掉身上的燥热,吹不掉心里的烦闷。
由树林跑到草原,从草原奔上高原,终于渴了也累了。她停在茶店旁边,系好缰绳,虽然已经有所领悟,但她还是回头望了望--文征才没有跟上来。
他不知道已经落后了多少。
而他失去她的踪影,会不会就这么放弃,自己找路回京?
为什么不?这是他最应该做的事,也是对他最有利的抉择。
李世燕苦笑,叫了瓶酒以及一碟花生米,就这么吃着她今天的晚餐。
“客倌,我们店里的招牌菜是酸菜猪脚,你要不要试试?”掌柜好心建议。
她挥挥手表示不要。
还是吃不下,没有什么食欲。相思让人消瘦,失恋让人憔悴。
终于深刻体会芯姐姐为什么会把自己的身体搞到这样糟糕的地步,果然是知心姐妹呀,情路同样坎珂。
如今唯一能够入口的就是酒,虽然藉酒浇愁愁更愁,但是总比愁苦整夜不能成眠好,醉了至少好睡。
“老板,把你们店里最烈的酒拿来。”她大声喝道。
掌柜立刻从桌子底下拿出一坛看起来很古老的酒。“客倌,这是最烈的酒,不过很贵喔!”
她根本不在乎价钱“拿来,钱我多的是。”
掌柜欢欢喜喜把酒坛拿过来,还体贴的为她开封口倒酒,拿起酒碗给她“客倌,请用。”
李世燕不客气的接过,仰头喝尽。这酒的确很烈,烈得烧疼她的胃,让她的老毛病又犯了;但又如何,这一点痛她还捱得住。
“再来。”她把空了的酒碗往桌子上一搁。
就这么一碗接一碗日西斜、月出东山,她终于喝到醉倒,趴在桌子上。
“客倌?客倌?”掌柜出声呼唤,见她没有反应,还动手摇摇她的肩膀,确定她真的醉倒,立刻露出大野狼般的笑容。
真是运气好哇!在这种荒郊野外还有“好野人”经过,这下子可以好一阵子吃喝不愁。
掌柜一边想着,就要伸出魔手,仔细探查这位公子所说的“钱多的是”到底是真是假。
“燕!”
突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呼喊传来,掌柜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就瞥见一道身影扑了过来,直接扑到“好野人”的身上。
“你就这么狠心抛下我、不管我你好过分”
掌柜在看到他的脸庞的同时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天,这辈子还没看过这么美丽的女人!
“姑娘!”掌柜呼唤,声音颤抖。
文征才抬头,脸上当然没有泪,只有汗。真是把他累死了,骑马骑到马自己走掉,害他只能够用跑的来追赶她;好不容易追到这边,看见她醉倒不说,还瞧见这黑店的老板打算对她不轨。
还有,这公主是怎么回事?居然对荒郊野外的小店毫无戒备之心,亏她行走江湖多年,自称是天下无双的“情人剑客”真是有愧盛名。
他喘,真的好喘“大哥,你来评评理。”他是个书生,手无缚鸡之力不说,还跑了一下午的路;而眼前这黑心老板看起来比他有力,他是个聪明人,绝对不会笨到跟老板比力气,所以只能动脑筋智取。
“姑娘,请说。”
这个情况下,文征才也不用跟这黑心人计较眼光是不是太差,把他看成女人。
“你知道她对我做了什么吗?”他指着昏睡不醒的她道。
“什么?”
他摆出泫然欲泣的表情“她抛弃我,想尽办法要摆脱我,不顾我对她的真情真意,她只想着不要我。”就不知道眼前这个黑心人晓不晓得公主是女的。
掌柜很同情“既然如此,你又何必死心塌地的想跟着他?天下男人多的是,凭你绝对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
由此可知,这个黑心人把公主当成男人。很好,这样事情就好办了。
“如果是我,绝对会好好疼惜你”掌柜说得有点腼腆。
色狼!他在心里骂着,不过脸上却显现悲愁“还有谁敢要我?她可是名震全国、轰动江湖的黑面罗?x,一朝身为她的人,一辈子都注定是她的,谁敢要我,就要有被她的兄弟索命的觉悟。”他注意到掌柜脸色大变。真是好吓唬,如果他说得更哀怨点呢?“就算我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她杀掉,我也摆脱不了她,她的弟兄、朋友也会找上我,折磨我,让我生不如死。”这样足以打消这家伙的坏主意了吧?
呵呵,他真的很佩服自己、欣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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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洒进来,穿过窗棂,笔直照向床铺,爬上她的脸颊,一步步刺激着她。
李世燕慢慢苏醒,睁开双眼,看见的是陌生的环境。行走江湖多年,她并不害怕陌生的环境,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忍着熟悉的头疼,她支起上半身,立刻就察觉文征才趴在床边沉沉地睡着。
心猛然一震--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应该走了,应该在回京的路上,就是没有及时回京也应该在某个繁华的花楼里,跟普通的粉黛混在一起,可是他却在这里。
为什么他还跟着她?他不怕她、不讨厌她吗?
想要知道答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问他,所以她毫不留情的把他摇醒,说话声音一点也不温柔:“你怎么会在这里?”
文征才揉着惺忪的双眼“好在我在这里,不然昨天晚上你就死定了。”
她没问为什么,想起昨天傍晚种种,再加上多年闯荡江湖的经验,她立刻明白昨天她遇到了黑店。
“你为什么还跟着我?”李世燕只在乎这个,至于生死,老实说她并没有特别介意;生死有命,如果昨天就这么死了,她谁也不怨。
他打了个呵欠“公主以为呢?”
她不想猜也不愿意猜,这几年她猜错一个男人的心意,可不想再重蹈覆辙。
“你自己说。”
他明白她所介意的,但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肯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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