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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宴
“不好意思,2012我已经看了,因为前几天我拗不过我的小外甥,真是不好意思了,今晚我就不去看了,为了表示我的歉意,今晚我请你去吃宵夜来弥补,好吗?”下午4点钟,正是办公室人员忙得人仰马翻的时间,我就接到了这个手机短讯。
是sam!一个我才认识了几天的男生,纽西兰海归。我们前几天在一场朋友的饭局上认识到彼此,然后,我就和他相约了去看据说很值得亲临电影院的这部好莱坞热播灾难片。
“那好吧,也没办法了!预料中事!反正,我今天也总是有点不祥的预感!”我回复道。
“那好!晚上再说吧!”他回复。
是的,我今天确实有点不祥的预感!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种坐立不安的感觉。的确,凡事就是这样的,夜长梦多!就事论事来说,本来,约人去做什么事情,在本市这种小地方,还真的不太适宜提前2天以上去约,但我却偏偏提前了3天以上。虽然这不能怪我,因为电影院的折扣活动只有在每周的周二才有。所以,我只能约他周二去观看。
好吧,就晚上去说吧!还有什么办法呢?
本来,按照我的性格,我是极少会主动约男生去干什么的,尤其当我从深圳回到了家乡这个二线城市。在这里,我多少会显得有那么一点傲气,女生嘛!
但sam,确实很特别,他打动了我!所以我才拿出了数年前那种主动约男生的勇气来,约他去看电影。
我和sam,是在前几天晚上认识彼此的。那天晚上,我们共同的朋友赵家栋因为其公司入伙而宴请我们几个去吃火锅。
本来,火锅店这种地方的味道多少还是比较草根的。但因为工作性质,我是时时刻刻都保持着一副相当行政的“白领”风格:长披风、洪白相间的格子围巾、谨慎牛仔裤、中长靴,这样的装饰,在这种地方有着那么一点的特出,但也显得英姿飙爽,所以,当我看到sam的时候,还真的以为他是来蹭饭的,因为他的样子实在是太不像个海归了!也不像是个富二代,倒真还是有些随意过头的感觉了。
“你好你好!来得这么早呀?”sam来到的时候,我和家栋其实早就已经就位了。而正是sam的这种真有点“亲民过度”的打招呼方式,所以我一下子还真的以为他也是哪个厂里面的跟单员吧。
真的,开始的时候,我还真的以为是sam原来是要到他朋友的那一桌上去吃的,但他朋友还没有来到,所以才会到我们这一桌上来先坐着而已。
但,直到后来,我们的另一个朋友阿扬和他的一位女性朋友来了以后,看到sam还是那么自然地坐在那里,我才知道,原来他也是家栋请的嘉宾之一。
“人都来齐了,可以上菜啦!”这是家栋的话“我拿了红酒哦!”“哈哈!你真浪漫!”我应声,对坐在我旁边的,家栋的女友说道“那你真幸福!”
再看看,哦,家栋有女友,阿扬也带了女伴,好像就剩下我和sam了,而偏偏,我们的位置却是在正对面!
呵呵!还真有趣!不过,事实上,当时我还不知道眼前这位仁兄,其实也是我们这单身qq群里面的人!
事实上,我,家栋和阿扬都是本市一个自行组织的单身群里面的成员之一,而阿扬则是群主,而我和家栋,在入群之前就已经认识,所以我们会比较熟络。而sam总是很少去我们群里面的活动,所以我也不认识他。
“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群里面的sam总!”看见人都齐了,家栋自然要起来介绍一下。
“什么,他就是sam?”我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个就是群里面的sam!天!眼前这个类似工厂跟单员的物体,居然是群里面除了我以外唯一一个用英文名的——sam?太雷人了点吧?
看,连红酒都没喝去喝白酒,这就是sam总?
但对面的sam显然更是被我这种反应吓着了,一脸惊叹地问道:“那么,请问一下,你觉得,群里面的sam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我觉得,从在群里面聊的那些内容来说,sam的形象,应该是锥子脸才对呀!”我望着对面圆脸的帅哥,一脸正经地说道。
“但是,如我是锥子脸的话,是不好看的呀!你不觉得吗?”对面这位更搞笑。
我再看了看他,哦,下巴现在还是很尖,嗯,他以前瘦的时候肯定是锥子脸的,再看看他的五官,中等大的眼睛,鼻子一般高,薄薄的嘴唇,嗯,配圆脸似乎真的比配锥子脸要好看点。
喝了一杯,sam也笑了:“你还真够雷人的!”
“是吧!哈哈!干杯!”我也被他逗乐了。
“哦,不愧是纽西兰海归,说话还真的有了老外们的幽默了!干!”这是阿扬的声音。
纽西兰海归?哦!对了,在座的,都是老板哦!我都差点忘记了,是富二代才对。阿扬,继承着家里的公司;家栋,新晋的老板;sam,是海归的话,老子开厂(从一些谈话中得知)。气氛还是蛮好的。
“我喝白酒就可以了!谢谢!”sam很豪气,硬是没喝。
“你们两个海归,就有得聊啦!哈哈!”这是家栋对我说的“唉,你经常说的什么好莱坞电影,什么哥特式风格,现在可以和sam总聊啦!别再来跟我们这些土包子较劲咯!”
“呵呵!sam总,你也爱看电影?”我倒是被家栋逗乐了。
“嗯,好的电影,值得去电影院看,不是吗?”
“对!难得知音,来,干杯!”我接着又是一杯。
就这样,我们两个一见如故。说到的话题,也真的只有我们两个人才懂得。
是的,这就是区别,我,确实只有和海归一起会比较舒服点。
“嗯,sam,回来这么久,你有没有去喝过洋酒?”我问道。这边的酒吧里面,差不多都是以啤酒为主的。
“嗯,好久没喝了,你想喝什么?”sam还是很有男人的风度的。
“我想喝tequila (龙舌兰)!”我想都没想就说,事实上我还没有真正喝过这种酒,不过是看见别人喝过,想起那些人拿着盖子盖在酒杯上,在桌面上一敲,然后一饮而尽,光是样子就已经是很有型了!真的!我也真想尝试一次!
自然,再看看sam总的样子,看看他的眼睛,有着一定程度的沉稳,炯炯有神,转动时候也显得力度十足,哦!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他,肯定喝过吧?
“本市有tequila吗?好像没有吧?”sam说道“你告诉我哪里有,我马上请大家去!”
“c吧有吧?”我脱口而出,因为回来本市之前,曾经听一个朋友说过,说c吧就有这种酒喝的。
“c吧吗?好,你等等!”说毕,sam马上拿起了电话,打了起来“喂,你们那边有没有tequila?哦,没有是吧?好的,麻烦帮我留一张桌子,谢谢!好!”盖上电话,sam笑眯眯地对我说:“美女,我已经打电话给c吧的经理问过了,他说没有tequila呢!不过,我们可以去喝别的洋酒的不是吗?难得碰到懂得喝洋酒的朋友,来吧!等下直落,我请!”
哦!果然是老板级别的人马!
雷厉风行,说去就去,真爽!我仿佛又回到了n年前!
洋酒情缘
外面,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车,哦!原来sam这位仁兄的是奥德赛呀!果然还不是一般的富裕。
记起刚才sam在饭桌上说起了他一个朋友的仇富小经历:有一次,他朋友看见一个很年轻的人开着一辆奔驰从眼前走过,他朋友看了,马上很鄙夷地骂了一句:“看这小子的德行!真tmd拽!我呸!”这个时候,sam对他说道:“你又不认识人家,人家开奔驰又没有招惹你,为什么你这么生气呀?”对方说:“同龄人,我看他开奔驰,就是不顺眼!有钱了不起吗?”sam:“哦,有钱人就注定是拽的,是吗?那么,你觉得我拽吗?”
我想起了,不由地笑了笑。
“你笑什么?”sam一边开车,一边问我。
“我笑你刚才说的趣事!哈哈!‘你觉得我拽吗?’!你还真有趣呀!”我这个时候,是一边说一边在咯咯笑,还不是刚才的微笑而已。
这就是门当户对的乐趣!事实上,我并不是在取笑sam,而是,在产生着一种共鸣!可能他不知道,但现在的我已经知道,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sam身上就散发着一种优越感了!
“哦!你在笑这个呀!我只是觉得,人达到了一次层次的时候,其实很多东西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而已!因为你长期生活在那个环境里面,其实会不知不觉地去那样做的啦!”sam一边开车,一边说道。
的确,我非常赞同!
“是的!就像前几天在网络上看到的那则新闻,国内的选秀歌手张小姐和已经在好莱坞发展的章小姐穿着同一条裙子,结果一个穿得很高贵,一个呢?据说还收到了那家公司发过来的一封委婉的警告信,请她以后在公共场合不要再去穿着那个牌子的衣服了,就因为她在一次颁奖礼上穿了一下,那张拿奖的照片被发布出来以后,这个牌子在美国的销售量出现了锐减现象,因为很多原来的拥趸觉得,原来她们穿着的衣服,居然这样的人穿出来的!”他说的这句话,我不由想起了前几天所看到的网络新闻,有感而发。
“是,这就是不同环境的影响力了!因为我觉得,一个气质很好的人,其实即使是穿着街边货,别人也会误认为是高档的;反过来,一个气质不好的人,像你刚才说到的这个,即使是穿着正牌的衣服,因为风格和衣服格格不入,所以还很容易会给人一种穿假货的现象呢!”sam说道。
的确是!我非常赞同!这,就是气质的作用!因为这样的事情,我也遇到过!我,也曾买过几件地摊货在公司里面被人问是在那个牌子店里面买的!
正因为如此,我才不那么热衷于买牌子衣服。因为有很多次,当我陪闺蜜去买牌子衣服的时候,猛然发现,其实很多买这些东东的,基本上都是些比较草根的女人!妆也不化,高跟鞋也没穿,重要的是目光呆滞且书卷气甚少,举止神态也不怎么淡定优雅,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来买衣服的人,其实手头可能并不是太阔绰,只不过,他们是为了心理上的平衡,为了更好地赢得别人的尊重,才下这些狠心的。不过,事实上她们很长时间以来也是只看不买的,不过是在看了以后等打折了再买吧。曾经在报纸上看过这样一位时尚人士在面对记者提问他对外国奢侈品在中国热销的看法的时候,他就这样说了一句:依我看来,其实很多买奢侈品的,都是穷人!因为他们要平衡自己的心理。
老实说,自从我买了那几次街边货被赞了以后,我也甚少去逛了牌子店,用弟弟的话来说,女生的衣服,好看,得体,有风格,只要质量不差,就可以了,买牌子没有必要啊!因为到过时了的时候,想扔掉,又总是舍不得!还是气质好比较重要!
所以我赞同sam的评价,所以我喜欢和sam说话,因为我们之间,有着一些共同的东西——共鸣!
c吧到了。
我们6个人找到了位置坐下。sam就把侍应生拉在一边,跟他说了几句,并从钱包里面拿出几张钞票。
过了一会儿,侍应生就拿了一瓶洋酒过来,还有一桶饮料。
我又在咯咯笑了。
“你又笑什么?”sam附耳来问我。
“哈哈!我在笑我自己,我在外资企业里面干了几年,和公司那些前老外同事们出去都不知道喝了多少次洋酒了,可自己一点都不懂得调酒,失败吗?”说话之时,我顺势把手放在他的脖子上。刚才他不是说到了“气场”问题吗?不知道这种气场,是否足够?
“不好意思呀,美女,whisky没有了,现在只有jean bean,也可以吧?”sam显然对我的“气场”非常受用,又附耳对我说。
酒调好了,每人倒了一马杯(小酒杯),我们几个人,也一饮而尽。
很快地,小食也端了过来。哦,有我最爱吃的鱿鱼丝哦!我马上熟练地把鱿鱼丝旁边的芥末和酱油调和好,拿了一条鱿鱼丝,在上面蘸了一下,放到了自己的嘴里。
哦,真的是好爽!
然后,我拿起自己的那个马杯,放在sam的肩膀上,一直轻轻地,滑落到了他的手背上,再把樱唇柔柔地靠近他的耳朵,说了句:“帅哥,没酒啦!”
sam连忙帮我倒满了一杯。我拿起那一杯,对着他迎了上去。sam也非常识趣,也拿去他自己那一杯,和我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来吧,我们玩骰钟吧!”sam说道。的确,来酒吧,不是光为了听听摇滚乐的。
“你们玩吧!我不会,我们玩partner好了,你输了,我帮你喝咯!”我一向很讨厌玩骰钟游戏,呵呵。
“好的!”于是乎,在场的3位猛男就玩起了骰钟。
鱿鱼丝,我已经吃了好几条,酒,我也喝了好几杯,毕竟sam不是个骰钟能手。
“哦,又输了?”看着sam拿起他的杯子向我举了过来,我微笑地说道。
“i am sorry!”sam是差点无语了。
不过再看看眼前这几对,那几个女生都要有点东歪西倒的感觉了。我又笑笑,拿起一条鱿鱼丝,递给刚喝完了那一杯的sam。
我还以为,sam会伸手过来拿住,自己送近嘴里呢!哪知道,他真的是非常地知情识趣,张开他那薄薄的嘴唇,等着我的鱿鱼丝。
哦,气场?哦,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嗯,我也感觉到了!
我想,我和sam的这种互动气场,肯定是把一旁的家栋和阿扬给“震”住了一下!想想,这不过是个中小城市而已!会不会给别人留话柄?会不会被被人偷拍什么的?
呵呵!又几杯下肚,我就不管那么多了!我微醺了!
我跳下椅子,才发觉sam原来一直都在站立着,我借着几分的微醺,张开双臂搂着sam,对他说道:“我要去一下洗手间!如果下一杯你又输了的话,请帮我喝咯!”说毕,离开了他的怀抱,向着他后面走了过去,只留下我的纤手在sam的左边肩膀诱惑地划到右边肩膀的痕迹,柔柔地,又有力地,我银色的指甲油,在照过来的彩灯下,显得分外显眼。
sam,你满意这个气场吗?
等我从厕所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歌手唱歌的环节了,sam在那里微微起舞,非常enjoy。我也就走了过去,在他面前,贴着他,顺着那歌声,也微微起舞。
sam不消说也受到了我的感染,便搂着我一起跳,并在我耳边说道:“其实现场有很多人认识我,不过,去他们的吧!我的事情,管他们什么事呢?”
我把手掠过自己的脸,反过去抚摸着sam的脸和脖子,并把他的耳朵微微地向我这边倾斜过来,然后也附耳对他说:“帅哥,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个的,因为,现场也有很多人认识我!”
再看看眼前,歌手环节已经过了一个段落,还是那隆隆的摇滚乐,震耳欲聋的劲歌,加上都已经微醺了的... -->>
火锅宴
“不好意思,2012我已经看了,因为前几天我拗不过我的小外甥,真是不好意思了,今晚我就不去看了,为了表示我的歉意,今晚我请你去吃宵夜来弥补,好吗?”下午4点钟,正是办公室人员忙得人仰马翻的时间,我就接到了这个手机短讯。
是sam!一个我才认识了几天的男生,纽西兰海归。我们前几天在一场朋友的饭局上认识到彼此,然后,我就和他相约了去看据说很值得亲临电影院的这部好莱坞热播灾难片。
“那好吧,也没办法了!预料中事!反正,我今天也总是有点不祥的预感!”我回复道。
“那好!晚上再说吧!”他回复。
是的,我今天确实有点不祥的预感!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种坐立不安的感觉。的确,凡事就是这样的,夜长梦多!就事论事来说,本来,约人去做什么事情,在本市这种小地方,还真的不太适宜提前2天以上去约,但我却偏偏提前了3天以上。虽然这不能怪我,因为电影院的折扣活动只有在每周的周二才有。所以,我只能约他周二去观看。
好吧,就晚上去说吧!还有什么办法呢?
本来,按照我的性格,我是极少会主动约男生去干什么的,尤其当我从深圳回到了家乡这个二线城市。在这里,我多少会显得有那么一点傲气,女生嘛!
但sam,确实很特别,他打动了我!所以我才拿出了数年前那种主动约男生的勇气来,约他去看电影。
我和sam,是在前几天晚上认识彼此的。那天晚上,我们共同的朋友赵家栋因为其公司入伙而宴请我们几个去吃火锅。
本来,火锅店这种地方的味道多少还是比较草根的。但因为工作性质,我是时时刻刻都保持着一副相当行政的“白领”风格:长披风、洪白相间的格子围巾、谨慎牛仔裤、中长靴,这样的装饰,在这种地方有着那么一点的特出,但也显得英姿飙爽,所以,当我看到sam的时候,还真的以为他是来蹭饭的,因为他的样子实在是太不像个海归了!也不像是个富二代,倒真还是有些随意过头的感觉了。
“你好你好!来得这么早呀?”sam来到的时候,我和家栋其实早就已经就位了。而正是sam的这种真有点“亲民过度”的打招呼方式,所以我一下子还真的以为他也是哪个厂里面的跟单员吧。
真的,开始的时候,我还真的以为是sam原来是要到他朋友的那一桌上去吃的,但他朋友还没有来到,所以才会到我们这一桌上来先坐着而已。
但,直到后来,我们的另一个朋友阿扬和他的一位女性朋友来了以后,看到sam还是那么自然地坐在那里,我才知道,原来他也是家栋请的嘉宾之一。
“人都来齐了,可以上菜啦!”这是家栋的话“我拿了红酒哦!”“哈哈!你真浪漫!”我应声,对坐在我旁边的,家栋的女友说道“那你真幸福!”
再看看,哦,家栋有女友,阿扬也带了女伴,好像就剩下我和sam了,而偏偏,我们的位置却是在正对面!
呵呵!还真有趣!不过,事实上,当时我还不知道眼前这位仁兄,其实也是我们这单身qq群里面的人!
事实上,我,家栋和阿扬都是本市一个自行组织的单身群里面的成员之一,而阿扬则是群主,而我和家栋,在入群之前就已经认识,所以我们会比较熟络。而sam总是很少去我们群里面的活动,所以我也不认识他。
“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们群里面的sam总!”看见人都齐了,家栋自然要起来介绍一下。
“什么,他就是sam?”我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个就是群里面的sam!天!眼前这个类似工厂跟单员的物体,居然是群里面除了我以外唯一一个用英文名的——sam?太雷人了点吧?
看,连红酒都没喝去喝白酒,这就是sam总?
但对面的sam显然更是被我这种反应吓着了,一脸惊叹地问道:“那么,请问一下,你觉得,群里面的sam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我觉得,从在群里面聊的那些内容来说,sam的形象,应该是锥子脸才对呀!”我望着对面圆脸的帅哥,一脸正经地说道。
“但是,如我是锥子脸的话,是不好看的呀!你不觉得吗?”对面这位更搞笑。
我再看了看他,哦,下巴现在还是很尖,嗯,他以前瘦的时候肯定是锥子脸的,再看看他的五官,中等大的眼睛,鼻子一般高,薄薄的嘴唇,嗯,配圆脸似乎真的比配锥子脸要好看点。
喝了一杯,sam也笑了:“你还真够雷人的!”
“是吧!哈哈!干杯!”我也被他逗乐了。
“哦,不愧是纽西兰海归,说话还真的有了老外们的幽默了!干!”这是阿扬的声音。
纽西兰海归?哦!对了,在座的,都是老板哦!我都差点忘记了,是富二代才对。阿扬,继承着家里的公司;家栋,新晋的老板;sam,是海归的话,老子开厂(从一些谈话中得知)。气氛还是蛮好的。
“我喝白酒就可以了!谢谢!”sam很豪气,硬是没喝。
“你们两个海归,就有得聊啦!哈哈!”这是家栋对我说的“唉,你经常说的什么好莱坞电影,什么哥特式风格,现在可以和sam总聊啦!别再来跟我们这些土包子较劲咯!”
“呵呵!sam总,你也爱看电影?”我倒是被家栋逗乐了。
“嗯,好的电影,值得去电影院看,不是吗?”
“对!难得知音,来,干杯!”我接着又是一杯。
就这样,我们两个一见如故。说到的话题,也真的只有我们两个人才懂得。
是的,这就是区别,我,确实只有和海归一起会比较舒服点。
“嗯,sam,回来这么久,你有没有去喝过洋酒?”我问道。这边的酒吧里面,差不多都是以啤酒为主的。
“嗯,好久没喝了,你想喝什么?”sam还是很有男人的风度的。
“我想喝tequila (龙舌兰)!”我想都没想就说,事实上我还没有真正喝过这种酒,不过是看见别人喝过,想起那些人拿着盖子盖在酒杯上,在桌面上一敲,然后一饮而尽,光是样子就已经是很有型了!真的!我也真想尝试一次!
自然,再看看sam总的样子,看看他的眼睛,有着一定程度的沉稳,炯炯有神,转动时候也显得力度十足,哦!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他,肯定喝过吧?
“本市有tequila吗?好像没有吧?”sam说道“你告诉我哪里有,我马上请大家去!”
“c吧有吧?”我脱口而出,因为回来本市之前,曾经听一个朋友说过,说c吧就有这种酒喝的。
“c吧吗?好,你等等!”说毕,sam马上拿起了电话,打了起来“喂,你们那边有没有tequila?哦,没有是吧?好的,麻烦帮我留一张桌子,谢谢!好!”盖上电话,sam笑眯眯地对我说:“美女,我已经打电话给c吧的经理问过了,他说没有tequila呢!不过,我们可以去喝别的洋酒的不是吗?难得碰到懂得喝洋酒的朋友,来吧!等下直落,我请!”
哦!果然是老板级别的人马!
雷厉风行,说去就去,真爽!我仿佛又回到了n年前!
洋酒情缘
外面,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车,哦!原来sam这位仁兄的是奥德赛呀!果然还不是一般的富裕。
记起刚才sam在饭桌上说起了他一个朋友的仇富小经历:有一次,他朋友看见一个很年轻的人开着一辆奔驰从眼前走过,他朋友看了,马上很鄙夷地骂了一句:“看这小子的德行!真tmd拽!我呸!”这个时候,sam对他说道:“你又不认识人家,人家开奔驰又没有招惹你,为什么你这么生气呀?”对方说:“同龄人,我看他开奔驰,就是不顺眼!有钱了不起吗?”sam:“哦,有钱人就注定是拽的,是吗?那么,你觉得我拽吗?”
我想起了,不由地笑了笑。
“你笑什么?”sam一边开车,一边问我。
“我笑你刚才说的趣事!哈哈!‘你觉得我拽吗?’!你还真有趣呀!”我这个时候,是一边说一边在咯咯笑,还不是刚才的微笑而已。
这就是门当户对的乐趣!事实上,我并不是在取笑sam,而是,在产生着一种共鸣!可能他不知道,但现在的我已经知道,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sam身上就散发着一种优越感了!
“哦!你在笑这个呀!我只是觉得,人达到了一次层次的时候,其实很多东西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而已!因为你长期生活在那个环境里面,其实会不知不觉地去那样做的啦!”sam一边开车,一边说道。
的确,我非常赞同!
“是的!就像前几天在网络上看到的那则新闻,国内的选秀歌手张小姐和已经在好莱坞发展的章小姐穿着同一条裙子,结果一个穿得很高贵,一个呢?据说还收到了那家公司发过来的一封委婉的警告信,请她以后在公共场合不要再去穿着那个牌子的衣服了,就因为她在一次颁奖礼上穿了一下,那张拿奖的照片被发布出来以后,这个牌子在美国的销售量出现了锐减现象,因为很多原来的拥趸觉得,原来她们穿着的衣服,居然这样的人穿出来的!”他说的这句话,我不由想起了前几天所看到的网络新闻,有感而发。
“是,这就是不同环境的影响力了!因为我觉得,一个气质很好的人,其实即使是穿着街边货,别人也会误认为是高档的;反过来,一个气质不好的人,像你刚才说到的这个,即使是穿着正牌的衣服,因为风格和衣服格格不入,所以还很容易会给人一种穿假货的现象呢!”sam说道。
的确是!我非常赞同!这,就是气质的作用!因为这样的事情,我也遇到过!我,也曾买过几件地摊货在公司里面被人问是在那个牌子店里面买的!
正因为如此,我才不那么热衷于买牌子衣服。因为有很多次,当我陪闺蜜去买牌子衣服的时候,猛然发现,其实很多买这些东东的,基本上都是些比较草根的女人!妆也不化,高跟鞋也没穿,重要的是目光呆滞且书卷气甚少,举止神态也不怎么淡定优雅,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来买衣服的人,其实手头可能并不是太阔绰,只不过,他们是为了心理上的平衡,为了更好地赢得别人的尊重,才下这些狠心的。不过,事实上她们很长时间以来也是只看不买的,不过是在看了以后等打折了再买吧。曾经在报纸上看过这样一位时尚人士在面对记者提问他对外国奢侈品在中国热销的看法的时候,他就这样说了一句:依我看来,其实很多买奢侈品的,都是穷人!因为他们要平衡自己的心理。
老实说,自从我买了那几次街边货被赞了以后,我也甚少去逛了牌子店,用弟弟的话来说,女生的衣服,好看,得体,有风格,只要质量不差,就可以了,买牌子没有必要啊!因为到过时了的时候,想扔掉,又总是舍不得!还是气质好比较重要!
所以我赞同sam的评价,所以我喜欢和sam说话,因为我们之间,有着一些共同的东西——共鸣!
c吧到了。
我们6个人找到了位置坐下。sam就把侍应生拉在一边,跟他说了几句,并从钱包里面拿出几张钞票。
过了一会儿,侍应生就拿了一瓶洋酒过来,还有一桶饮料。
我又在咯咯笑了。
“你又笑什么?”sam附耳来问我。
“哈哈!我在笑我自己,我在外资企业里面干了几年,和公司那些前老外同事们出去都不知道喝了多少次洋酒了,可自己一点都不懂得调酒,失败吗?”说话之时,我顺势把手放在他的脖子上。刚才他不是说到了“气场”问题吗?不知道这种气场,是否足够?
“不好意思呀,美女,whisky没有了,现在只有jean bean,也可以吧?”sam显然对我的“气场”非常受用,又附耳对我说。
酒调好了,每人倒了一马杯(小酒杯),我们几个人,也一饮而尽。
很快地,小食也端了过来。哦,有我最爱吃的鱿鱼丝哦!我马上熟练地把鱿鱼丝旁边的芥末和酱油调和好,拿了一条鱿鱼丝,在上面蘸了一下,放到了自己的嘴里。
哦,真的是好爽!
然后,我拿起自己的那个马杯,放在sam的肩膀上,一直轻轻地,滑落到了他的手背上,再把樱唇柔柔地靠近他的耳朵,说了句:“帅哥,没酒啦!”
sam连忙帮我倒满了一杯。我拿起那一杯,对着他迎了上去。sam也非常识趣,也拿去他自己那一杯,和我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来吧,我们玩骰钟吧!”sam说道。的确,来酒吧,不是光为了听听摇滚乐的。
“你们玩吧!我不会,我们玩partner好了,你输了,我帮你喝咯!”我一向很讨厌玩骰钟游戏,呵呵。
“好的!”于是乎,在场的3位猛男就玩起了骰钟。
鱿鱼丝,我已经吃了好几条,酒,我也喝了好几杯,毕竟sam不是个骰钟能手。
“哦,又输了?”看着sam拿起他的杯子向我举了过来,我微笑地说道。
“i am sorry!”sam是差点无语了。
不过再看看眼前这几对,那几个女生都要有点东歪西倒的感觉了。我又笑笑,拿起一条鱿鱼丝,递给刚喝完了那一杯的sam。
我还以为,sam会伸手过来拿住,自己送近嘴里呢!哪知道,他真的是非常地知情识趣,张开他那薄薄的嘴唇,等着我的鱿鱼丝。
哦,气场?哦,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嗯,我也感觉到了!
我想,我和sam的这种互动气场,肯定是把一旁的家栋和阿扬给“震”住了一下!想想,这不过是个中小城市而已!会不会给别人留话柄?会不会被被人偷拍什么的?
呵呵!又几杯下肚,我就不管那么多了!我微醺了!
我跳下椅子,才发觉sam原来一直都在站立着,我借着几分的微醺,张开双臂搂着sam,对他说道:“我要去一下洗手间!如果下一杯你又输了的话,请帮我喝咯!”说毕,离开了他的怀抱,向着他后面走了过去,只留下我的纤手在sam的左边肩膀诱惑地划到右边肩膀的痕迹,柔柔地,又有力地,我银色的指甲油,在照过来的彩灯下,显得分外显眼。
sam,你满意这个气场吗?
等我从厕所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歌手唱歌的环节了,sam在那里微微起舞,非常enjoy。我也就走了过去,在他面前,贴着他,顺着那歌声,也微微起舞。
sam不消说也受到了我的感染,便搂着我一起跳,并在我耳边说道:“其实现场有很多人认识我,不过,去他们的吧!我的事情,管他们什么事呢?”
我把手掠过自己的脸,反过去抚摸着sam的脸和脖子,并把他的耳朵微微地向我这边倾斜过来,然后也附耳对他说:“帅哥,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个的,因为,现场也有很多人认识我!”
再看看眼前,歌手环节已经过了一个段落,还是那隆隆的摇滚乐,震耳欲聋的劲歌,加上都已经微醺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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