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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会不认识自己的心呢?我的心就在这里。无论是偶然还是必然,是奇迹还是神明的指引,是我积够了阴德还是那些我帮助过的人为我祈福的愿力。就像是整整过了半生之后,我再一次来到了心儿面前。
只可惜心儿仍然不认得我。当我抱着她的时候,她有些挣扎,喊道:“我要去等我哥哥。我哥哥是大学生,最厉害了。”
我只能抱着她,一边解她脚上的绳索,一边泪流满面地唱道:“好妹妹,你别怕。哥哥这就赶来啦。打败狐狸和豺狼,带妹妹一起回到家。”心儿停止了挣扎,疑惑地看着我,像是想起了什么。她也记得吧。这歌声。
除了我之外肯定是不会有人唱给她听的。
但我没时间激动和喜悦,也必须平复我汹涌的心情。我不能任由自己发泄情绪。要带走她,带妹妹回家,我还面临着艰难的考验,要打败狐狸和豺狼,要保持冷静和理智。
这真是艰难,这本该是我人生中最应该放纵自己的时候,我应该放声大笑,应该嚎啕大哭,应该仰天长啸,应该引吭高歌。应该打碎我身边的一切,应该纵情怒吼,应该歇斯底里地尖叫,应该扇自己几个耳光。
但这一切疯狂的举动我都不能做,我必须压抑着喷薄而出的感情。我听到窗外人声鼎沸,听到村民们愤怒的咆哮。我知道我已经错过了安然撤离的机会,但我解开心儿脚上的绳子以后,还是仔细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状态。
万幸她只是有些营养不良。
我脱下警服外套披在她纤细苗条的身体上,又脱下鞋子,套在她柔软消瘦的小脚丫上。心儿微微皱着眉,脏兮兮的脸蛋儿仍然满是疑惑,呆呆地看着我。但她没有再挣扎哭闹,在我拉着她从床上站起来的时候,也乖乖地跟在我身后。
我一只手拔出手枪,打开保险。另一只手拉着那只熟悉而又陌生的,温暖的小手,赤着脚走向屋门。我的脚步从来没有这么坚定过。但我心中没有恐惧,只有自豪。这么多年过去,我保护了那么多人的妹妹,现在终于可以保护我自己的妹妹。
这一次,无论谁都别想把心儿从我身边夺走。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生命或者触犯法律,这一次我都不会再妥协。这一次我不会再考虑利弊,只会考虑对错。我的解救成功率在这之前是百分之百,在这以后也会是百分之百。
就算是死亡,这一次也别想把我们分开。
我笔直地走到土屋门口,门外已经水泄不通地挤满了愤怒的村民,挥舞着各种各样的凶器,此起彼伏地喊叫着:“打死那个警察!”
“不能让他把我们老婆抢走啦——”
“不准他走了”
我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他们曾经用这种办法成功阻挠过其他的解救行动,但对我没用。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们当中确实可能有悍不畏死的家伙,要对付这样的家伙,就必须表现得比他们还悍不畏死。
民不畏死确实令人恐惧。但一个悍不畏死的警察,一个悍不畏死的哥哥会更令人恐惧。只要能救走我的妹妹,我可以不择手段。我马上就朝天开了一枪,子弹穿过茅草屋顶,枯枝碎叶簌簌落下。然后我疯狂地怒吼道:“来啊,打死我。我还有六发子弹,拿六条命来换我的命!”
枪声暂时压制了他们的声音。我抓住时机,继续歇斯底里地咆哮道:“这个女人,你们留不住的。要么让她现在跟我走,要么你们赔上几条人命来打死我。打死了警察,这件事就闹大了。国法不是儿戏,你们要是打死了警察,还想留住这个女人?我那些手下已经救了人回去了。我这个领导要是没回去,你们自己考虑会是什么后果。”
村民们一时没有再说话,但也不曾散去。我也不等他们回答,拉着心儿就走向屋外,毫不退缩地走向看似凶神恶煞的人群。在旁观者看起来,或许我带着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般一往无前的气势,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为了带走我的妹妹而已。
世界上的事便是如此。在这场比谁更不怕死的竞赛中,我的气势占了上风。
有几个人看着我手中的枪,退开了一步。但还是有人挡在我的面前。一个个子比我还高的年轻人愤怒地瞪着我,不肯移开脚步。
“让开。”我平静地对他说道。
他没有回答我,圆睁的双眼中带着不甘。
“你这是阻挠执行公务,已经犯法了。”我瞪着他的眼睛,和他对视。
“别他妈拿犯法来吓老子。”年轻人粗鲁地回答道:“我们买来的老婆,凭什么说带走就带走。”
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
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简单地回答道:“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
年轻人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罢休:“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我奶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
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接受。普法工作不是我的职责。我只是告诉他:“对。法律说不行就不行。除非你自己当皇帝,自己定法律。不然你就是对抗国法。”
年轻人还想说些什么,我见天色已暗,不能再耽误时间,便怒吼起来:“让开。”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
村民们喊叫起来。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你敢。”
我冷笑起来:“我打死你,也最多是犯了错误。你们阻挠我执法,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我好害怕,哎哟喂,吓死我了。结果不小心开枪打死人,开除不能当警察了,可能判个三五年,但是我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随随便便搞个保外就医,继续悠哉悠哉地过我的日子。你不信,大可以拿自己的命试试。”
村民们怒吼起来:“你这个狗官。”“不要脸的东西。”“王八蛋——”
我不在乎他们是否愤怒。我在乎的是今天一定要带走心儿。这一刻的我自私而且残忍,我已经做好了出几条人命,不管包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准备。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地解决心儿的困境。
所以我故意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今天这个女人我一定要带走。我最后说一次,无论你们怎么选,这个女人你们都是留不住的。”然后我突然爆喝一声:
“一!”
年轻人吓得一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
我跟着上前一步,枪口仍然顶着他的脑门:“二!”年轻人仍然在硬撑着,但我已经做好了手上沾染鲜血的准备。我早就说过,我不是什么好人。只要这次能带回我的心,我不在乎做天使还是恶魔。
我的手指微微用力,扣着扳机,然后张开嘴。但这时身后终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三娃,你让开,让警察同志走。”
这老妇人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年轻人闻言,大声喊道:“老姨,你一辈子攒的钱就为了给富哥买个媳妇,这就放她走了?”
老妇人的声音叹息着:“没法子,这女的注定不是我们家的人。这都快十年了,你富哥还没和她圆房哩。没得法,你富哥脑壳有问题,做不了男人,留着也是白养,她脑壳也有问题,做不了活,白多张嘴吃饭。罢了罢了,不知道我们杨家做了什么孽,菩萨要这么对我们,一个种都不给我们留。”
你做了什么孽,你心里没点逼数吗?我在心里冷笑着。我的心儿又做了什么孽?
还有,你也配姓杨?
年轻人沉默片刻,终于向一边侧身,让开了路。
于是我收起枪,拉着心儿的手,大步走向村口外。
我乘坐的那辆警车马上迎上前来,在我面前打开了车门。我把心儿推上车,自己刚刚钻进去,车门还没来得及关严,警车就嗡地一声窜了出去。直到在狭窄的山路上拐过第一道弯,再看不见夕阳下模糊的山村,我才终于无力地瘫软在车座上,两条腿不听使唤地颤抖着,山风一吹,被汗水浸透的警服冰得浑身哆嗦。
“杨队,刚刚你开枪了?不要紧吧?”控制住人贩子的那名同事也直到此刻才终于开口问道。
我哑着嗓子回答道:“鸣枪示警,没什么事。”开车的同事稍微减缓了一点速度,也问道:“杨队,你真是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每次解救受害者都能成功了你太拼命了杨队,你为什么为了这些素不相识的人这么勇敢,不惜冒生命危险?”
我疲倦地看着还在疑惑地注视着我的心儿,心不在焉地笑道:“素不相识?谁说的。她是——”我正准备说出“她是我妹妹”脑海里却突然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不,这个想法不止是大胆,完全是疯狂的想法。
疯狂得我自己都吃了一惊。
所以我换了一个字眼,继续道:“我的姐妹。”只能说,汉语真是博大精深,一字之差,意思马上就不一样了。同事敬佩地叹息着:“杨队,虽然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还是做不到你那样。”
另一个同事笑道:“所以杨队才是队长。而且没有人心里不服气。”
两个同事笑了起来,这时我又看见前方山路边停着先走的那辆警车,车上的同事和被解救的女子都在车门边向我们挥手。
等到我这辆车在他们身边停下,我带着心儿下车,走向正在安慰那怀孕受害者的女同事。
“好了,别担心,一到我们局里,我们就立刻带你去做人流手术,你不用把这孽种生下来的。杨队。”
她飞快地跑回面包车上,拿出一条毯子和一双拖鞋,然后跑到我面前,对心儿微笑道:“小妹妹,你别害怕,以后就没有人再伤害你了。我们会通知你家人把你接回去的。放心吧,啊。”
我因为刚才那疯狂的想法而沉默着,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硬着心肠皱眉道:“这个女的精神有点不正常。周姐,你费心照顾一下。”
女警一边把心儿身上的警服外套还给我,用毛毯裹住她,然后又帮她换上拖鞋,一边笑道:“我只是举手之劳,不像小杨你那样出生入死。好了,小妹妹,我们上车,我带你回家吧。”
女性的温柔即使是精神病人也能感觉到,心儿乖乖地被女同事扶进面包车,只是一直回头看着我。
直到他们都上了车,我身边同车的同事才笑道:“完了,又有一个姑娘爱上我们杨队了,和上次那个楚小姐,还有上上次那个刘小姐,还有以前那些女孩子一样。”
另一个同事笑道:“英雄救美嘛,这不是太正常了么。你要是有杨队一半胆量,也不会现在还是个单身狗。”
之前那同事拼命摆手,后面的同事意识到失言,赶紧道:“对不起,杨队,我忘记你和女朋友刚刚”
妙儿毕竟并不是我真正的女友,所以我当然不会有什么不高兴的,笑道:“没事没事。走吧。”
于是我们再度上车,驶离这片群山。直到天色黑下来之后,我看着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影,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就像当初心儿的遭遇让我难以置信一样。
但我仍然压抑着心情,不能让自己太激动,以免被同事看出端倪。我忍住一次又一次想说出真相,和别人分享喜悦的冲动,忍住马上和心儿在一起的欲望。
我不能让别人知道她是我妹妹,不能让别人知道我认识她。我竭力表现得对她和对另外几个被我解救出来的女性一样,因为我反复思考那个大胆的计划,发现这个想法虽然疯狂,却绝对有可行性。
有谁会不认识自己的心呢?我的心就在这里。无论是偶然还是必然,是奇迹还是神明的指引,是我积够了阴德还是那些我帮助过的人为我祈福的愿力。就像是整整过了半生之后,我再一次来到了心儿面前。
只可惜心儿仍然不认得我。当我抱着她的时候,她有些挣扎,喊道:“我要去等我哥哥。我哥哥是大学生,最厉害了。”
我只能抱着她,一边解她脚上的绳索,一边泪流满面地唱道:“好妹妹,你别怕。哥哥这就赶来啦。打败狐狸和豺狼,带妹妹一起回到家。”心儿停止了挣扎,疑惑地看着我,像是想起了什么。她也记得吧。这歌声。
除了我之外肯定是不会有人唱给她听的。
但我没时间激动和喜悦,也必须平复我汹涌的心情。我不能任由自己发泄情绪。要带走她,带妹妹回家,我还面临着艰难的考验,要打败狐狸和豺狼,要保持冷静和理智。
这真是艰难,这本该是我人生中最应该放纵自己的时候,我应该放声大笑,应该嚎啕大哭,应该仰天长啸,应该引吭高歌。应该打碎我身边的一切,应该纵情怒吼,应该歇斯底里地尖叫,应该扇自己几个耳光。
但这一切疯狂的举动我都不能做,我必须压抑着喷薄而出的感情。我听到窗外人声鼎沸,听到村民们愤怒的咆哮。我知道我已经错过了安然撤离的机会,但我解开心儿脚上的绳子以后,还是仔细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状态。
万幸她只是有些营养不良。
我脱下警服外套披在她纤细苗条的身体上,又脱下鞋子,套在她柔软消瘦的小脚丫上。心儿微微皱着眉,脏兮兮的脸蛋儿仍然满是疑惑,呆呆地看着我。但她没有再挣扎哭闹,在我拉着她从床上站起来的时候,也乖乖地跟在我身后。
我一只手拔出手枪,打开保险。另一只手拉着那只熟悉而又陌生的,温暖的小手,赤着脚走向屋门。我的脚步从来没有这么坚定过。但我心中没有恐惧,只有自豪。这么多年过去,我保护了那么多人的妹妹,现在终于可以保护我自己的妹妹。
这一次,无论谁都别想把心儿从我身边夺走。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生命或者触犯法律,这一次我都不会再妥协。这一次我不会再考虑利弊,只会考虑对错。我的解救成功率在这之前是百分之百,在这以后也会是百分之百。
就算是死亡,这一次也别想把我们分开。
我笔直地走到土屋门口,门外已经水泄不通地挤满了愤怒的村民,挥舞着各种各样的凶器,此起彼伏地喊叫着:“打死那个警察!”
“不能让他把我们老婆抢走啦——”
“不准他走了”
我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他们曾经用这种办法成功阻挠过其他的解救行动,但对我没用。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们当中确实可能有悍不畏死的家伙,要对付这样的家伙,就必须表现得比他们还悍不畏死。
民不畏死确实令人恐惧。但一个悍不畏死的警察,一个悍不畏死的哥哥会更令人恐惧。只要能救走我的妹妹,我可以不择手段。我马上就朝天开了一枪,子弹穿过茅草屋顶,枯枝碎叶簌簌落下。然后我疯狂地怒吼道:“来啊,打死我。我还有六发子弹,拿六条命来换我的命!”
枪声暂时压制了他们的声音。我抓住时机,继续歇斯底里地咆哮道:“这个女人,你们留不住的。要么让她现在跟我走,要么你们赔上几条人命来打死我。打死了警察,这件事就闹大了。国法不是儿戏,你们要是打死了警察,还想留住这个女人?我那些手下已经救了人回去了。我这个领导要是没回去,你们自己考虑会是什么后果。”
村民们一时没有再说话,但也不曾散去。我也不等他们回答,拉着心儿就走向屋外,毫不退缩地走向看似凶神恶煞的人群。在旁观者看起来,或许我带着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般一往无前的气势,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为了带走我的妹妹而已。
世界上的事便是如此。在这场比谁更不怕死的竞赛中,我的气势占了上风。
有几个人看着我手中的枪,退开了一步。但还是有人挡在我的面前。一个个子比我还高的年轻人愤怒地瞪着我,不肯移开脚步。
“让开。”我平静地对他说道。
他没有回答我,圆睁的双眼中带着不甘。
“你这是阻挠执行公务,已经犯法了。”我瞪着他的眼睛,和他对视。
“别他妈拿犯法来吓老子。”年轻人粗鲁地回答道:“我们买来的老婆,凭什么说带走就带走。”
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
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简单地回答道:“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
年轻人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罢休:“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我奶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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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还想说些什么,我见天色已暗,不能再耽误时间,便怒吼起来:“让开。”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
村民们喊叫起来。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你敢。”
我冷笑起来:“我打死你,也最多是犯了错误。你们阻挠我执法,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我好害怕,哎哟喂,吓死我了。结果不小心开枪打死人,开除不能当警察了,可能判个三五年,但是我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随随便便搞个保外就医,继续悠哉悠哉地过我的日子。你不信,大可以拿自己的命试试。”
村民们怒吼起来:“你这个狗官。”“不要脸的东西。”“王八蛋——”
我不在乎他们是否愤怒。我在乎的是今天一定要带走心儿。这一刻的我自私而且残忍,我已经做好了出几条人命,不管包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准备。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地解决心儿的困境。
所以我故意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今天这个女人我一定要带走。我最后说一次,无论你们怎么选,这个女人你们都是留不住的。”然后我突然爆喝一声:
“一!”
年轻人吓得一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
我跟着上前一步,枪口仍然顶着他的脑门:“二!”年轻人仍然在硬撑着,但我已经做好了手上沾染鲜血的准备。我早就说过,我不是什么好人。只要这次能带回我的心,我不在乎做天使还是恶魔。
我的手指微微用力,扣着扳机,然后张开嘴。但这时身后终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三娃,你让开,让警察同志走。”
这老妇人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年轻人闻言,大声喊道:“老姨,你一辈子攒的钱就为了给富哥买个媳妇,这就放她走了?”
老妇人的声音叹息着:“没法子,这女的注定不是我们家的人。这都快十年了,你富哥还没和她圆房哩。没得法,你富哥脑壳有问题,做不了男人,留着也是白养,她脑壳也有问题,做不了活,白多张嘴吃饭。罢了罢了,不知道我们杨家做了什么孽,菩萨要这么对我们,一个种都不给我们留。”
你做了什么孽,你心里没点逼数吗?我在心里冷笑着。我的心儿又做了什么孽?
还有,你也配姓杨?
年轻人沉默片刻,终于向一边侧身,让开了路。
于是我收起枪,拉着心儿的手,大步走向村口外。
我乘坐的那辆警车马上迎上前来,在我面前打开了车门。我把心儿推上车,自己刚刚钻进去,车门还没来得及关严,警车就嗡地一声窜了出去。直到在狭窄的山路上拐过第一道弯,再看不见夕阳下模糊的山村,我才终于无力地瘫软在车座上,两条腿不听使唤地颤抖着,山风一吹,被汗水浸透的警服冰得浑身哆嗦。
“杨队,刚刚你开枪了?不要紧吧?”控制住人贩子的那名同事也直到此刻才终于开口问道。
我哑着嗓子回答道:“鸣枪示警,没什么事。”开车的同事稍微减缓了一点速度,也问道:“杨队,你真是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每次解救受害者都能成功了你太拼命了杨队,你为什么为了这些素不相识的人这么勇敢,不惜冒生命危险?”
我疲倦地看着还在疑惑地注视着我的心儿,心不在焉地笑道:“素不相识?谁说的。她是——”我正准备说出“她是我妹妹”脑海里却突然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不,这个想法不止是大胆,完全是疯狂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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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换了一个字眼,继续道:“我的姐妹。”只能说,汉语真是博大精深,一字之差,意思马上就不一样了。同事敬佩地叹息着:“杨队,虽然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还是做不到你那样。”
另一个同事笑道:“所以杨队才是队长。而且没有人心里不服气。”
两个同事笑了起来,这时我又看见前方山路边停着先走的那辆警车,车上的同事和被解救的女子都在车门边向我们挥手。
等到我这辆车在他们身边停下,我带着心儿下车,走向正在安慰那怀孕受害者的女同事。
“好了,别担心,一到我们局里,我们就立刻带你去做人流手术,你不用把这孽种生下来的。杨队。”
她飞快地跑回面包车上,拿出一条毯子和一双拖鞋,然后跑到我面前,对心儿微笑道:“小妹妹,你别害怕,以后就没有人再伤害你了。我们会通知你家人把你接回去的。放心吧,啊。”
我因为刚才那疯狂的想法而沉默着,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硬着心肠皱眉道:“这个女的精神有点不正常。周姐,你费心照顾一下。”
女警一边把心儿身上的警服外套还给我,用毛毯裹住她,然后又帮她换上拖鞋,一边笑道:“我只是举手之劳,不像小杨你那样出生入死。好了,小妹妹,我们上车,我带你回家吧。”
女性的温柔即使是精神病人也能感觉到,心儿乖乖地被女同事扶进面包车,只是一直回头看着我。
直到他们都上了车,我身边同车的同事才笑道:“完了,又有一个姑娘爱上我们杨队了,和上次那个楚小姐,还有上上次那个刘小姐,还有以前那些女孩子一样。”
另一个同事笑道:“英雄救美嘛,这不是太正常了么。你要是有杨队一半胆量,也不会现在还是个单身狗。”
之前那同事拼命摆手,后面的同事意识到失言,赶紧道:“对不起,杨队,我忘记你和女朋友刚刚”
妙儿毕竟并不是我真正的女友,所以我当然不会有什么不高兴的,笑道:“没事没事。走吧。”
于是我们再度上车,驶离这片群山。直到天色黑下来之后,我看着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影,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就像当初心儿的遭遇让我难以置信一样。
但我仍然压抑着心情,不能让自己太激动,以免被同事看出端倪。我忍住一次又一次想说出真相,和别人分享喜悦的冲动,忍住马上和心儿在一起的欲望。
我不能让别人知道她是我妹妹,不能让别人知道我认识她。我竭力表现得对她和对另外几个被我解救出来的女性一样,因为我反复思考那个大胆的计划,发现这个想法虽然疯狂,却绝对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