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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缗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巡院胥吏, 无得侵牟。举之为法,凡十事,奏之。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陈奏。 上大悦。诏曰:“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尽可其奏。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 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其月二十二日诏曰:“特建农圃,本督耕耘,思 俾齐民,既康且富。钟庾之量,冀同水火。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市肆腾 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兼并, 宣通壅滞。”至五年十二月,废常平监官。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上言曰: “水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国无九年储畜,礼经之所明诫。今丧乱之后,户 口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廪。随时出给,才供当年,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 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得无饥馑。及大业中年, 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今请自王公已下,爰 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令出粟。稻麦之乡, 亦同此税。各纳所在,为言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所州县,随便取给。” 太宗曰:“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 之事,深是可嘉。宜下所司,议立条制。”户部尚书韩仲良奏:“王公已下垦田, 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可之。自是天下 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以至高宗、则天,数十年间,义仓不许 杂用。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自中宗神龙之后,天下义仓费用向尽。
高宗永徽二年六月,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上户 五石,余各有差。”六年,京东西二市置常平仓。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常平仓置常 平署官员。开元二年九月,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农。常 平之法,行之自古,宜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仍交相付领,勿许悬欠。 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出粜。豆谷等堪贮者,熟亦准此。以时出入,务在 利人。其常平所须钱物,宜令所司支料奏闻。”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诸州县 义仓,本备饥年赈给。近年已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远赴京纳,仍勒 百姓私出脚钱。自今已后,更不得义仓变造。”七年六月,敕:“关内,陇右、河 南、河北五道,及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茂等州,并置常平 仓。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十六年十月,敕:“自今岁普 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加钱收籴,以实仓廪,纵逢水旱,不虑阻饥,公私之间, 或亦为便。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 为收籴。事须两和,不得限数。配籴讫,具所用钱物及所籴物数,申所司。仍令上 佐一人专勾当。”
天宝六载三月,太府少卿张瑄奏:“准四载五月并五载三月敕节文,至贵时贱 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若百姓未办钱物者,任准开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赊粜, 至粟麦熟时征纳。臣使司商量,且粜旧籴新,不同别用。其赊粜者,至纳钱日若粟 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回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奏: “每州常平仓及库使司,商量置本钱,随当处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籴,贵则减价 粜卖。”
建中元年七月,敕:“夫常平者,常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之 加。虽遇灾荒,人无菜色。自今已后,忽米价贵时,宜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万石, 每日量付两市行人下价粜货。”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言曰:“伏以旧制,置 仓储粟,名曰常平。军兴已来,此事阙废,或因凶荒流散,饿死相食者,不可胜纪。 古者平准之法,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藏,春以奉耕, 夏以奉耘,虽有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人者,盖谓能行轻重之法也。自陛下登极以 来,许京城两市置常平,官籴盐米,虽经频年少雨,米价未腾贵,此乃即自明验, 实要推而广之。当军兴之时,与承平或异,事须兼储布帛,以备时须。臣今商量, 请于两都并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 贯,下至数十万贯,随其所宜,量定多少。唯贮斛斗疋段丝麻等,候物贵则下价出 卖,物贱则加价收籴。权其轻重,以利疲人。”从之。赞于是条奏诸道津要都会之 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税 之,以充常平本。时国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随时而尽,终不能为常平本。
贞元八年十月,敕:“诸军镇和籴贮备,共三十三万石,价之外,更量与优饶。 其粟及麻,据米数准折虚价,直委度支,以停江淮运脚钱充,并支绫绢、纟、绵, 勿令折估。所籴粟等,委本道节度使监军同勾当别贮,非承特敕,不得给用。”十 四年六月,诏以米价稍贵,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其年九月,以岁饥, 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出粜。是岁冬,河南府谷贵人流,令以含嘉仓粟七万石出粜。十 五年二月,以久旱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粜。元和元年正月,制: “岁时有丰歉,谷价有重轻,将备水旱之虞,在权聚敛之术。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 地子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仍各逐稳便收贮,以时出粜,务在 救人,赈贷所宜,速奏。”六年二月,制:“如闻京畿之内,旧谷已尽,宿麦未登, 宜以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贷借百姓。诸道州府有乏少粮种处,亦委所在官长, 用常平、义仓米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二年四月赈贷,并且停征。容 至丰年,然后填纳。”九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 百姓。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十二年四月,诏出粟二十五万石, 分两街降估出粜。其年九月,诏诸道应遭水州府,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 府等管内,及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 唐、随、邓等州人户,宜令本州厚加优恤。仍各以当处义仓斛斗,据所损多少,量 事赈给。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奏:“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斗,请准旧例 减估出粜,但以石数奏申,有司更不收管,州县得专达以利百姓。”从之。
长庆四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粟三十万石,于两街出粜。其年三月制曰:“义仓 之制,其来日久。近岁所在盗用没入,致使小有水旱,生人坐委沟壑。永言其弊, 职此之由。宜令诸州录事参军,专主勾当。苟为长吏迫制,即许驿表上闻。考满之 日,户部差官交割。如无欠负,与减一选。如欠少者,量加一选。欠数过多,户部 奏闻,节级科处。”大和四年八月,敕:“今年秋稼似熟,宜于关内七州府及凤翔 府和籴一百万石。”大中六年四月,户部奏:“诸州府常平、义仓斛斗,本防水旱, 赈贷百姓。其有灾沴州府地远,申奏往复,已至流亡。自今已后,诸道遭灾旱,请 委所在长吏,差清强官审勘,如实有水旱处,便任先从贫下不支济户给贷。”从之。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天下田计其顷亩,官收十分之一。择 其上腴,树桑环之,曰公桑。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诏从 其说。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又以军须迫蹙, 常平利不时集,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间架法:凡屋两架为一间,至有贵贱, 约价三等,上价间出钱二千,中价一千,下价五百。所由吏秉算执筹,入人之庐舍 而计其数。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十万。人不胜 其苦。凡没一间者,仗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除陌法:天下公私给与 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为率算之。市牙 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市牙者,验其私簿。 无私簿者,投状自集。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十千,取其家资。 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曾不得半,而怨惸之声,嚣 然满于天下。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 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 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 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 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大和七年,御史台奏:“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天下除两税外,不 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臣昨因岭南道擅置 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伏请起今已后,应诸道自大和三年准赦文所停两税 处科配杂榷率等复却置者,仰敕至后十日内,具却置事由闻奏,仍申台司。每有出 使郎官御史,便令严加察访。苟有此色,本判官重加惩责,长吏奏听进止。”从之。 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奏新置榷茶使额:“伏以江淮间数年以来,水旱疾疫, 凋伤颇甚,愁叹未平。今夏及秋,稍较丰稔。方须惠恤,各使安存。昨者忽奏榷茶, 实为蠹政。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摘茶叶 于官场中造?有同兒戏,不近人情。方有恩权,无敢沮议,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 以目而吞声。今宗社降灵,奸凶尽戮,圣明垂佑,黎庶各安。微臣伏蒙天恩,兼授 使务,官衔之内,犹带此名,俯仰若惊,夙宵知愧。伏乞特回圣听,下鉴愚诚,速 委宰臣,除此使额。缘国家之用或阙,山泽之利有遗,许臣条流,续具奏闻。采造 欲及,妨废为虞。前月二十一日内殿奏封之次,郑覃与臣同陈论讫。伏望圣慈早赐 处分,一依旧法,不用新条。惟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商人转抬,必较稍贵,即 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上以彰陛下爱人之德,下以竭 微臣忧国之心。远近传闻,必当咸悦。”诏可之。先是,盐铁使王涯表请使茶山之 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使焚弃,天下怨之。及是楚主之,故奏罢焉。
开成二年十二月,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奏:“泗口税场,应是经过衣冠商客金 银、羊马、斛斗、见钱、茶盐、绫绢等,一物已上并税。今商量,其杂税并请停绝。” 诏许之。
大中六年正月,盐铁转运使裴休奏:“诸道节度、观察使,置店停上茶商,每 斤收搨地钱,并税经过商人,颇乖法理。今请厘革横税,以通舟船,商旅既安,课 利自厚。今又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今请强干官吏,先于出茶山口, 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谕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令其所在公 行,从此通流,更无苛夺。所冀招恤穷困,下绝奸欺,使私贩者免犯法之忧,正税 者无失利之叹。欲寻究根本,须举纲条。”敕旨依奏。其年四月,淮南及天平军节 度使并浙西观察使,皆奏军用困竭,伏乞且赐依旧税茶。敕旨:“裴休条流茶法, 事极精详,制置之初,理须画一。并宜准今年正月二十六日敕处分。”
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斛收直三千。米虽贱,不得减二千。委州 县综领。醨薄私酿,罪有差。以京师王者都,特免其榷。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 “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从之。会昌六年九月敕: “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 有榷许限。扬州、陈许、汴州、襄州、河东五处榷麹,浙西、浙东、鄂岳三处置官 沽酒。如闻禁止私酤,过于严酷,一人违犯,连累数家,闾里之间,不免咨怨。宜 从今以后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麹者,但许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纵,任据罪处分。乡 井之内,如不知情,并不得追扰。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得没入家产。”
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缗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巡院胥吏, 无得侵牟。举之为法,凡十事,奏之。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陈奏。 上大悦。诏曰:“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尽可其奏。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 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其月二十二日诏曰:“特建农圃,本督耕耘,思 俾齐民,既康且富。钟庾之量,冀同水火。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市肆腾 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兼并, 宣通壅滞。”至五年十二月,废常平监官。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上言曰: “水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国无九年储畜,礼经之所明诫。今丧乱之后,户 口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廪。随时出给,才供当年,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 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得无饥馑。及大业中年, 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今请自王公已下,爰 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令出粟。稻麦之乡, 亦同此税。各纳所在,为言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所州县,随便取给。” 太宗曰:“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 之事,深是可嘉。宜下所司,议立条制。”户部尚书韩仲良奏:“王公已下垦田, 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可之。自是天下 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以至高宗、则天,数十年间,义仓不许 杂用。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自中宗神龙之后,天下义仓费用向尽。
高宗永徽二年六月,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上户 五石,余各有差。”六年,京东西二市置常平仓。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常平仓置常 平署官员。开元二年九月,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农。常 平之法,行之自古,宜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仍交相付领,勿许悬欠。 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出粜。豆谷等堪贮者,熟亦准此。以时出入,务在 利人。其常平所须钱物,宜令所司支料奏闻。”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诸州县 义仓,本备饥年赈给。近年已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远赴京纳,仍勒 百姓私出脚钱。自今已后,更不得义仓变造。”七年六月,敕:“关内,陇右、河 南、河北五道,及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茂等州,并置常平 仓。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十六年十月,敕:“自今岁普 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加钱收籴,以实仓廪,纵逢水旱,不虑阻饥,公私之间, 或亦为便。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 为收籴。事须两和,不得限数。配籴讫,具所用钱物及所籴物数,申所司。仍令上 佐一人专勾当。”
天宝六载三月,太府少卿张瑄奏:“准四载五月并五载三月敕节文,至贵时贱 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若百姓未办钱物者,任准开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赊粜, 至粟麦熟时征纳。臣使司商量,且粜旧籴新,不同别用。其赊粜者,至纳钱日若粟 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回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奏: “每州常平仓及库使司,商量置本钱,随当处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籴,贵则减价 粜卖。”
建中元年七月,敕:“夫常平者,常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之 加。虽遇灾荒,人无菜色。自今已后,忽米价贵时,宜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万石, 每日量付两市行人下价粜货。”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言曰:“伏以旧制,置 仓储粟,名曰常平。军兴已来,此事阙废,或因凶荒流散,饿死相食者,不可胜纪。 古者平准之法,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藏,春以奉耕, 夏以奉耘,虽有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人者,盖谓能行轻重之法也。自陛下登极以 来,许京城两市置常平,官籴盐米,虽经频年少雨,米价未腾贵,此乃即自明验, 实要推而广之。当军兴之时,与承平或异,事须兼储布帛,以备时须。臣今商量, 请于两都并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 贯,下至数十万贯,随其所宜,量定多少。唯贮斛斗疋段丝麻等,候物贵则下价出 卖,物贱则加价收籴。权其轻重,以利疲人。”从之。赞于是条奏诸道津要都会之 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税 之,以充常平本。时国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随时而尽,终不能为常平本。
贞元八年十月,敕:“诸军镇和籴贮备,共三十三万石,价之外,更量与优饶。 其粟及麻,据米数准折虚价,直委度支,以停江淮运脚钱充,并支绫绢、纟、绵, 勿令折估。所籴粟等,委本道节度使监军同勾当别贮,非承特敕,不得给用。”十 四年六月,诏以米价稍贵,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其年九月,以岁饥, 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出粜。是岁冬,河南府谷贵人流,令以含嘉仓粟七万石出粜。十 五年二月,以久旱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粜。元和元年正月,制: “岁时有丰歉,谷价有重轻,将备水旱之虞,在权聚敛之术。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 地子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仍各逐稳便收贮,以时出粜,务在 救人,赈贷所宜,速奏。”六年二月,制:“如闻京畿之内,旧谷已尽,宿麦未登, 宜以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贷借百姓。诸道州府有乏少粮种处,亦委所在官长, 用常平、义仓米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二年四月赈贷,并且停征。容 至丰年,然后填纳。”九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 百姓。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十二年四月,诏出粟二十五万石, 分两街降估出粜。其年九月,诏诸道应遭水州府,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 府等管内,及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 唐、随、邓等州人户,宜令本州厚加优恤。仍各以当处义仓斛斗,据所损多少,量 事赈给。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奏:“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斗,请准旧例 减估出粜,但以石数奏申,有司更不收管,州县得专达以利百姓。”从之。
长庆四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粟三十万石,于两街出粜。其年三月制曰:“义仓 之制,其来日久。近岁所在盗用没入,致使小有水旱,生人坐委沟壑。永言其弊, 职此之由。宜令诸州录事参军,专主勾当。苟为长吏迫制,即许驿表上闻。考满之 日,户部差官交割。如无欠负,与减一选。如欠少者,量加一选。欠数过多,户部 奏闻,节级科处。”大和四年八月,敕:“今年秋稼似熟,宜于关内七州府及凤翔 府和籴一百万石。”大中六年四月,户部奏:“诸州府常平、义仓斛斗,本防水旱, 赈贷百姓。其有灾沴州府地远,申奏往复,已至流亡。自今已后,诸道遭灾旱,请 委所在长吏,差清强官审勘,如实有水旱处,便任先从贫下不支济户给贷。”从之。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天下田计其顷亩,官收十分之一。择 其上腴,树桑环之,曰公桑。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诏从 其说。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又以军须迫蹙, 常平利不时集,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间架法:凡屋两架为一间,至有贵贱, 约价三等,上价间出钱二千,中价一千,下价五百。所由吏秉算执筹,入人之庐舍 而计其数。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十万。人不胜 其苦。凡没一间者,仗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除陌法:天下公私给与 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为率算之。市牙 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市牙者,验其私簿。 无私簿者,投状自集。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十千,取其家资。 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曾不得半,而怨惸之声,嚣 然满于天下。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 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 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 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 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大和七年,御史台奏:“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天下除两税外,不 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臣昨因岭南道擅置 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伏请起今已后,应诸道自大和三年准赦文所停两税 处科配杂榷率等复却置者,仰敕至后十日内,具却置事由闻奏,仍申台司。每有出 使郎官御史,便令严加察访。苟有此色,本判官重加惩责,长吏奏听进止。”从之。 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奏新置榷茶使额:“伏以江淮间数年以来,水旱疾疫, 凋伤颇甚,愁叹未平。今夏及秋,稍较丰稔。方须惠恤,各使安存。昨者忽奏榷茶, 实为蠹政。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摘茶叶 于官场中造?有同兒戏,不近人情。方有恩权,无敢沮议,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 以目而吞声。今宗社降灵,奸凶尽戮,圣明垂佑,黎庶各安。微臣伏蒙天恩,兼授 使务,官衔之内,犹带此名,俯仰若惊,夙宵知愧。伏乞特回圣听,下鉴愚诚,速 委宰臣,除此使额。缘国家之用或阙,山泽之利有遗,许臣条流,续具奏闻。采造 欲及,妨废为虞。前月二十一日内殿奏封之次,郑覃与臣同陈论讫。伏望圣慈早赐 处分,一依旧法,不用新条。惟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商人转抬,必较稍贵,即 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上以彰陛下爱人之德,下以竭 微臣忧国之心。远近传闻,必当咸悦。”诏可之。先是,盐铁使王涯表请使茶山之 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使焚弃,天下怨之。及是楚主之,故奏罢焉。
开成二年十二月,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奏:“泗口税场,应是经过衣冠商客金 银、羊马、斛斗、见钱、茶盐、绫绢等,一物已上并税。今商量,其杂税并请停绝。” 诏许之。
大中六年正月,盐铁转运使裴休奏:“诸道节度、观察使,置店停上茶商,每 斤收搨地钱,并税经过商人,颇乖法理。今请厘革横税,以通舟船,商旅既安,课 利自厚。今又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今请强干官吏,先于出茶山口, 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谕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令其所在公 行,从此通流,更无苛夺。所冀招恤穷困,下绝奸欺,使私贩者免犯法之忧,正税 者无失利之叹。欲寻究根本,须举纲条。”敕旨依奏。其年四月,淮南及天平军节 度使并浙西观察使,皆奏军用困竭,伏乞且赐依旧税茶。敕旨:“裴休条流茶法, 事极精详,制置之初,理须画一。并宜准今年正月二十六日敕处分。”
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斛收直三千。米虽贱,不得减二千。委州 县综领。醨薄私酿,罪有差。以京师王者都,特免其榷。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 “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从之。会昌六年九月敕: “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 有榷许限。扬州、陈许、汴州、襄州、河东五处榷麹,浙西、浙东、鄂岳三处置官 沽酒。如闻禁止私酤,过于严酷,一人违犯,连累数家,闾里之间,不免咨怨。宜 从今以后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麹者,但许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纵,任据罪处分。乡 井之内,如不知情,并不得追扰。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得没入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