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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以为自己喜欢年长的男人,有故事,有经历,只一眼就能让你陷进去,拨都拨不出来。紫陌就是这样的男人,即便是在人山人海的招聘会现场,他都显得如此卓尔不群。去他的摊位应聘,一半是冲着他们开出的丰厚的条件,一半就是冲着方紫陌。
“小姐,你为什么要应聘我们银行。”
“坦率讲,对银行我并不十分了解,但是您正是你们公司一张最好的介绍信。只有一个运作良好,注重形象的企业,才能够让它的员工彬彬有礼、服饰整洁。”
紫陌笑了,露出很白的牙齿。
三个月的培训期后,紫陌把我从一大堆的新人中间挑到了他的信贷部。他说,一个注重细节的女人,可以顺利地把每一笔贷款收回来。
众所周知,现在的银行已经不是光拉存款那么简单了。要想办法把款子放出去,再顺利收回来,才有利润。买房、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已经习惯花明天钱,享今天的福。作为一个新人,我必须加倍地努力。工作时,我翻阅大量的资料,查找贷款人以往的信用、收入情况;闲暇时,我还要去发掘更多的潜在市场。而紫陌也时常陪我加班到很晚。他说“你是我挑的,所以一定要拿出一点有说服力的东西。”终于我没有辜负紫陌的期望,短短一个月,我们的努力换来了信贷部的业绩直线上升。
刚开始应酬的时候,酒我是一点都不能喝的,紫陌总是很巧妙地替我挡掉了。可每做了一张大单,他总会拉着我一起去喝几杯。
喜欢看他喝酒的样子,总是要一整瓶红酒,自己开。然后斟一点在杯子里,轻轻地托起来,摇一摇,小口地品,眯起眼睛很是受用。似乎他更享受的是整个过程,而不是红酒本身。他从不喝醉,因为他从来不会喝完整瓶红酒。问他为什么要这么浪费,他嫣然一笑“我浪费得起!”我对他说“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好的红酒开了头,就要喝完吗?否则到头来好酒也会变劣酒。”他的解释是,好东西要留给懂得欣赏的人。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紫陌永远是一身名牌的西服,衬衣的领口、袖口永远干净洁白。皮鞋永远锃亮,哪怕是裤缝都熨得整整齐齐。头发没有丝毫地凌乱,身上永远有一股微甜的气息,让人忍不住地想要亲近。也许他的确浪费得起,高薪厚禄,名车豪宅,娇妻美眷,他应有尽有,可我还是觉得他有故事。想知道又怕知道,知道了,就再难抽身而去。
若加是慕名而来的,因为平日里我会在网络上发一些文字。他总说通过文字可以读出,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与紫陌相比,若加从来不穿正式的衣服,牛仔t恤,轻松简单。头发剪得短短,像刚从土里钻出的苗,时刻勃发着生机。他不像紫陌,他不会带我去,吃西餐、喝咖啡,然后优雅地帮我拉开椅子,轻轻挥一挥手叫“服务生!”若加拉我去的馆子,都是不知名的小馆子,他会极仔细地用袖子帮我把凳子擦干净,然后摆在他的身边,傻兮兮地笑着说:“坐!”若加要一瓶啤酒,不拿杯子,尝一口递给我。我们一口轮一口地喝,只到我的脸微微泛红,他仰起头把瓶子里所有的酒一饮而尽。他大四了,正在实习,他没有钱,一白如洗。但小男人的自尊,使他坚持不让我付帐。每当紫陌问起若加,我并不回避,无论紫陌相不相信,我只说若加是我弟弟,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
关于感情我并不肯定,尽管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喜欢年长的男人,比如紫陌,那对若加又哪里来的怜惜。优秀的男人都结了婚,可没结婚的男人不一定都不好。无论怎样别人院子里的花,我绝对不碰。直到有一天,我和紫陌去谈一单乡镇房产抵押的合同时,被雨困在了车里。他点一根烟,眼神有些慌乱。
“木子,我正在办离婚。因为你!”
“什么?”我愣住了。
“因为我知道,如果不离婚,你是永远都不会接受我的。”
他知道了,他真的什么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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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以为自己喜欢年长的男人,有故事,有经历,只一眼就能让你陷进去,拨都拨不出来。紫陌就是这样的男人,即便是在人山人海的招聘会现场,他都显得如此卓尔不群。去他的摊位应聘,一半是冲着他们开出的丰厚的条件,一半就是冲着方紫陌。
“小姐,你为什么要应聘我们银行。”
“坦率讲,对银行我并不十分了解,但是您正是你们公司一张最好的介绍信。只有一个运作良好,注重形象的企业,才能够让它的员工彬彬有礼、服饰整洁。”
紫陌笑了,露出很白的牙齿。
三个月的培训期后,紫陌把我从一大堆的新人中间挑到了他的信贷部。他说,一个注重细节的女人,可以顺利地把每一笔贷款收回来。
众所周知,现在的银行已经不是光拉存款那么简单了。要想办法把款子放出去,再顺利收回来,才有利润。买房、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已经习惯花明天钱,享今天的福。作为一个新人,我必须加倍地努力。工作时,我翻阅大量的资料,查找贷款人以往的信用、收入情况;闲暇时,我还要去发掘更多的潜在市场。而紫陌也时常陪我加班到很晚。他说“你是我挑的,所以一定要拿出一点有说服力的东西。”终于我没有辜负紫陌的期望,短短一个月,我们的努力换来了信贷部的业绩直线上升。
刚开始应酬的时候,酒我是一点都不能喝的,紫陌总是很巧妙地替我挡掉了。可每做了一张大单,他总会拉着我一起去喝几杯。
喜欢看他喝酒的样子,总是要一整瓶红酒,自己开。然后斟一点在杯子里,轻轻地托起来,摇一摇,小口地品,眯起眼睛很是受用。似乎他更享受的是整个过程,而不是红酒本身。他从不喝醉,因为他从来不会喝完整瓶红酒。问他为什么要这么浪费,他嫣然一笑“我浪费得起!”我对他说“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好的红酒开了头,就要喝完吗?否则到头来好酒也会变劣酒。”他的解释是,好东西要留给懂得欣赏的人。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紫陌永远是一身名牌的西服,衬衣的领口、袖口永远干净洁白。皮鞋永远锃亮,哪怕是裤缝都熨得整整齐齐。头发没有丝毫地凌乱,身上永远有一股微甜的气息,让人忍不住地想要亲近。也许他的确浪费得起,高薪厚禄,名车豪宅,娇妻美眷,他应有尽有,可我还是觉得他有故事。想知道又怕知道,知道了,就再难抽身而去。
若加是慕名而来的,因为平日里我会在网络上发一些文字。他总说通过文字可以读出,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与紫陌相比,若加从来不穿正式的衣服,牛仔t恤,轻松简单。头发剪得短短,像刚从土里钻出的苗,时刻勃发着生机。他不像紫陌,他不会带我去,吃西餐、喝咖啡,然后优雅地帮我拉开椅子,轻轻挥一挥手叫“服务生!”若加拉我去的馆子,都是不知名的小馆子,他会极仔细地用袖子帮我把凳子擦干净,然后摆在他的身边,傻兮兮地笑着说:“坐!”若加要一瓶啤酒,不拿杯子,尝一口递给我。我们一口轮一口地喝,只到我的脸微微泛红,他仰起头把瓶子里所有的酒一饮而尽。他大四了,正在实习,他没有钱,一白如洗。但小男人的自尊,使他坚持不让我付帐。每当紫陌问起若加,我并不回避,无论紫陌相不相信,我只说若加是我弟弟,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
关于感情我并不肯定,尽管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喜欢年长的男人,比如紫陌,那对若加又哪里来的怜惜。优秀的男人都结了婚,可没结婚的男人不一定都不好。无论怎样别人院子里的花,我绝对不碰。直到有一天,我和紫陌去谈一单乡镇房产抵押的合同时,被雨困在了车里。他点一根烟,眼神有些慌乱。
“木子,我正在办离婚。因为你!”
“什么?”我愣住了。
“因为我知道,如果不离婚,你是永远都不会接受我的。”
他知道了,他真的什么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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