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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毛了她。她说,她要先去上课,让我反省下。我和我妈呆在树下,我想了很多。我对我妈说,我不想念了。我妈也没诧异,她说,爷爷来时说了,如果你真不想念了,就回去上班,工作已经有着落了。我和我妈聊了很多,后来老师来了。因为我一点也没悔悟,她让我回家反省两天。她亲自把我妈和我送到了门口。她和我妈说了一些话,我背着脸没去听。
回到家,我妈一直是对于我有所愧疚。就是初中上村上学校的事情。所以她回家后没有责怪我,让我躺着想想。晚上她进了房间劝我还是回学校上课。我最后选择了服从。我不想让我妈为我担心。我很爱我的妈妈。
我回了学校,她对我很客气。她和我说那个同学的事情。说人家的态度是如何的好,父母一来就哭个淅沥哗啦的。我保持着沉默。没有和她顶嘴。我妈或许说的是对的,多学一点总归是好的,何必和老师闹矛盾,她也是为你好。
她后来对我很好,我的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起色。一下就回到了前十。她很高兴,找我谈话。我也不怎么厌恶她了。虽然我已经不喜欢老师。
成年的那天,学校请了一个演讲家演讲。他叫王国权。反正被他讲得很振奋。成年仪式也是由他带我们宣誓的。我喊得喉咙都沙哑了。我想这一次真得长大了,不能再叛逆了。
十八岁,我要告别叛逆的日子。
7
十九岁,我上高二。我最终选择了文科班。我一开始念的是化学和生物。可那个班主任太烦人了,头发,服装,都要烦,还要说一推的废话,像只嗡嗡的苍蝇。我斗争了很久,一无所获。被迫无奈,选择去文科班避难。本来想从二班跳到三班的,可是被怕她拉回来,所以才会考虑去文科班。
我终于告别了女老师当班主任的岁月。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男老师。他骑摩托车的技术很差,常在学校的道路上翻车,还被送到医院几次。他很爱钱,惟利是图的典型。他常幻想开宝马赚大钱,可是职业注定着他不可能有大钱。他也很好色,这是男人的天性。他追过几个漂亮的女老师,可是都被拒绝了。我帮他分析了下,第一,他没钱。第二,他人不帅,头发是卷的。第三,他没气质,走路背驼。
我们班是艺术生最多的班级。他们的性格就是爱玩。常常半夜翻墙出去泡吧嫖娼上网,早上在回来。最厉害的是有个学音乐的同学,住在我们宿舍。他晚上十一点出去,三点回来。整个人就是夜猫子。一到宿舍就把我们吵醒,和我们吹他的光荣史。我们也蛮来劲的,那时聊了他的很多隐私。后来发展成只要他出去,他半夜回来打开门我们就能醒过来的境界。他在全校来说也是最乱的。他谈过四个女朋友,都是艺术生。最夸张的一次是爬窗户爬到他女朋友的二楼睡在一起发生了关系。男人是下身的动物,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我在高二一直很平静。但三个花开始变了。一个花跟了一个比她矮上一个头的男生。一个被我同学玩了几个月。还有一个也被人搞了。我有时觉得她们很可怜,被人玩了还要嬉皮笑脸的。接着她们越来越厉害,换男人如换衣服。不知道和多少个男人有过那个。我们中国人很含蓄,常把性叫做那个。
我后来变得挺能接受的,大概是在那群艺术生的潜移默化的熏陶下改变了思想。就算不被他们陶冶,我也能接受了。我们学校发生过三件大事。一件是有人摆脱红外线的监控器在生物实验室留下了带血的卫生棉和桌上的血迹。一件是有人在体育室调情被抓。一件是一个女的借夜自修跑到男生宿舍躲在被子里被抓。所以学校的打击力度跟扫黄一个档次。不过依旧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打野战打游击战的天天有,时不时还要上演个打胎的闹剧。
不过除了几个艺术生外,其他的人都挺好的。就是好奇,但都没亲自实践过。我们都挺正的,玩的也挺好的。不过有一个被带坏了。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所以人们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还是很有道理的。有几个能在乌烟瘴气的环境里出淤泥而不染呢?社会上吃喝玩乐的多的是。我要和他们告别。
十九岁,我要洁身自好。
8
二十岁,我上高三。我在高三的学习中出生入死久战沙场。压力很大。对于学校一个月只放一天,我都把那唯一的一天用到了学习上。我开始写小说,写日记。第一次写了一部小说,是看了一本哈韩的小说。每次听不见课,我就在底下疯狂的写。一个月下来写了十万字。不过后来被我烧毁了。我只想用文字麻痹自己,没想让它发扬光大。
对于历史政治语文,我并不像其他人死记硬背。我的背书能力很差,语文默写我常写在小纸上抄。因为我知道,考试中默写的东西都逃不开名言名句,只要把最关键的几句背下来万事就ok了。而对于政治和历史,我都是模糊记忆。我看得次数很多,差不多都知道讲了些什么?哪一年发生了哪些事情,又对后来发生了怎么样的影响?哪一年开了什么会议,提出了什么样的内容?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等等哲学上的辨证。我把主要的写在笔记上,抽空就过几下。每三四天看一次,记得很牢固。对于大题目,我都是胡编乱造。基本上都是抄上面的字。我认为学文科,必须要会填充文字,否则根本写不出多少字。只要意思大概对了,都能拿高分。我2003的高考政治和历史都过了120分。语文刚过了110。
我在高三谈过一次恋爱。这可能也是我最内疚的一次恋爱。她比我大一岁,从上一届留下来的。我和她开始是用纸条联络感情。后来慢慢地好上了。她家很有钱,有三套房子。但这与我无关。我不是一个高攀的人。我喜欢她,喜欢她在我的旁边我很温暖。就像一个姐姐关心着我。那时候,我恋母情结很严重。我对她分外的依赖。我常常想要和她在一起。她要是突然闹一点小脾气,我会向她妥协。她也会向我求和。不过毕竟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我的压力很大。我和她出去过几次,有次被我们班主任看到了。回到学校,他明确地和我说,我们两个不适合。谁叫他是个拜金主义者。其实我也明白我和她只是昙花一现。她为我牺牲了很多,可是我知道她终究要回上海。因为她告诉我,她的父母希望她找个上海的男人,这样她的户口也就有着落了。所以我不能牵累她。爱情听来就是华丽的词语,像是个奢侈的梦境。我很清楚我和她的差距。她给了我很多美好的假设,比如可以等我三四年,比如毕业了工作她帮我找,比如工作一年结婚。我相信她能做到。但这她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包括和她的父母发生不愉快。所以我要背弃我和她的诺言。我知道对她对我都很伤,但很抱歉,我必须那么做。我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我只想让她离开我。所以我想了很多方法伤了她。只是一直不敢开口说对不起。有几次在街上看到她,我都躲在角落里看着她从我视线里消失。我怕她看到我会更加的尴尬。我不想她在我面前掉眼泪。我害怕女人的眼泪。
我依然记得我和她分手的时候,我发了无数伤人的短信。我甚至告诉她,我把她给我写的纸,我和她的照片,她送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的销毁了。她给我打来了电话,一直哭,哭到撕心裂肺。我们在电话里没说一句话,我一直在沉默。我的心很痛。但我还是做了决定。我挂了电话。她约我见面,我也拒绝了。我还无耻地换了号码。我对自己说,我要离开她,就算她恨我一辈子,我也不能拖累她的幸福。
可是只有我知道,我把有关她的东西全部包藏在我的小木盒里。这是我们的记忆。一辈子能有几次轰轰烈烈的爱。我爱她给她自由,给她我不能给的幸福,所以我的离开就是爱她。
二十岁,我难过地告别了我可能一生挚爱的她,我成熟了。
9
二十一岁,我上大学。我的英语和数学发挥得极差。我上了大专。三年。第一次背井离乡,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我一进学校就开始疗伤。我遇见了四个最好的朋友。两男两女。红青小顾是学生会的。我不喜欢黑暗的学生会,不喜欢暗地里勾心斗角。但我知道一到社会这是必须经历的。强者吞食弱者,这是生物进化的真理。他们出去拉赞助,常会叫上我。我和他们一起疯,一起无聊地走在阳光暴晒的阳光下,一起走在大雨倾盆的路上。我喜欢那种生活。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我记得我们每个星期要吃七顿饭,基本上每天一次。中午一起下馆子。跳跳的饭量最大。我们用碗,他用盆子。谁叫他是北方的汉子。我是肉食动物,他们很照顾我。每次都会叫上大鱼大肉。就是为我准备的。
我们一起上网,那时还没把电脑带到学校。我们经常结伴去网吧,一起进去一起出来。偶尔也会在星期五的晚上来一次通宵。很累。早上回到宿舍倒头就睡觉。
我们一起在周末游玩。逛公园,逛超市,逛夜市。乘车一起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一起欢笑一起闹,一起哭泣一起走。那个冬天,我和红青买了同一件美邦的棉袄,同样的颜色同样的大小。走在学校里,很多人会朝着我们张望。经常在我们的背后能听到女生的议论,打赌我和他是不是兄弟?现在想来很温馨。
小顾那丫头总是忙碌开店。她很有经济头脑。不过她人特好,常请我们吃东西。都是赚的钱,花起来不心疼。她最大的愿望是毕业了开个花店,到时候会给我们送来很多很多的花。我相信她这么温暖的女孩一定能做到的。
红青唱歌很好听,特别是周杰伦的歌。简单爱夜的第七章等。学校的外面有条街道上放着点歌机。他在军训的那十天里晚上都会去,还会引来很多人围观,听他唱歌。他的表演能力也很强,他和小顾合作的那个找家教在学院的众多队伍中过五关斩六将,拿了一个二等奖。他们把得来的几百块奖金给每个宿舍买了水果,把水晶奖杯放老师那做留念。
李勤长着一对小虎牙格外的抢眼。她来学校几天就恋爱了。虽然我和其他几个朋友不看好,但还是祝福她。她是个爱起来没心没肺很传统的女人。她和小顾一样,都有着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不爱花男人的钱。她跟我说,她不喜欢用男人买这买那的,如果男朋友送她东西,她也会买东西还给人家。收了别人的东西会于心不安。真得是很少有的女孩。特别是在这个万紫千红声色犬马的社会里。
跳跳饭量虽大,是个北方汉子,但他的内心还是很温和很细腻的。他对他的女朋友的好是有口皆碑的。人人都知道。有时候看到他,觉得他挺没出息,对女朋友是逆来顺受。一点也不像个男人。倒像是会黏人的猫。
二十一岁,四个好朋友陪伴着我的左右,为我遮风挡雨。
10
二十二岁,我上大二。大学的生活多少很轻松,轻松地让我怀念起高中繁忙而仓促的生活。四个朋友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恋爱占据了很多一部分。我也在大学闲散的时光中迷失了方向。所以常听有人说,大学把我强奸了。我真得迷路了。
想想也是。每个晚上操场上到处都是一对对小情侣在草地上躺着看星星观月亮。搂搂抱抱亲亲我我分分合合也很平常。这对于每个上大学的人来说,都是能遇到的。常常我们的青春就荒废在这上面。有人对于青春对于恋爱的概括很精到。爱过,恨过,爱恨交加过。笑过,哭过,哭笑不得过。
这一年冬天,我的爷爷八十九岁去世。我接到电话的那刻,泪水差点涌出来。我请了四天假,先跑到无锡的表姐家,然后和她一起往老家赶。乘车花了四个小时才到家。我见到了父母。他们一下忙来忙去老了许多。我走进屋子,看到爷爷躺在棺材里再也不能和我说话了,我的眼泪冲垮了眼眶,模糊着他垂老的脸。我想起了很多事情,都是有关爷爷的记忆。我那个晚上守夜守到很晚,他们让我上楼睡觉,叫了几次我才上去。我想多看看他。他的音容笑貌,从此散落天涯。过了今夜,我再也看不到了。眼泪成了唯一最能表现情感宣泄的方式。
送爷爷去火葬场的路上,因为我是唯一的孙子,我一直守在爷爷的旁边。我爸几度哽咽,他发不出一点声音,眼睛干涸地像条河。我妈几度昏厥,醒来就哭,看着我揪心的疼。我们给爷爷送了最后一程,他真得离开我们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这种悲伤只有切身体验才能体会。亲人离开的滋味真得不好受。所以要珍惜眼前人。
二十二岁,亲情是笔财富,不要让自己后悔。
11
二十三岁,我上大三。我们这学期的课很少,就两三门课。下学期实习了。因为很不巧碰到了金融危机,所以工作并不好找。我正月十六从家里出发,在无锡表姐家住了几天,就去学校那找工作。找了将近一个月多,学校又要忙论文答辩。我又开始忙论文。给我们论文辅导的是个教学严谨的老师,所以过她那一关很费力。我花了很多时间忙论文,最后把一份卖保健品的工作辞了。好在论文过了。我开始了第二份工作。可能我这个人比较心软,不太适合做有关推销保健品给老人的工作。我又辞掉了第二份。接着去找第三份。找得人都要虚脱了。每个星期四就去人才市场投简历,即使知道很多单位是个政府面子,但还是厚着脸一份一份地投。有时为了一份工资低待遇低的工作,常常会出现一群人争抢的局面。我妈打来电话说,还是回家找,外面现在真得不好混。
回到家,已经是五月份了。还在为工作忙碌。我开始想写文字了。记录一下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我一直很偏爱文学写作。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因为工作不容易找,我习惯性半夜三更的失眠。醒来就开始写文字,把对于工作的负担用另一种安静的方式表达。我开始寄托于把写作当成一种生活目标。我想要一直把这种目标进行下去。我知道这条路不好走,干每一行都很难,都要付出努力。但我相信我有一天会成为一个作家,一个编剧。这两个都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职业。一个人总有梦想,为梦想打拼是件愉悦的事情。我相信自己。我能行。
二十三岁,坚持梦想很重要。
十年过去了,我家的那只小黄还活着。我从一个小孩子长大成人了。用这篇文章记录我十年的生活轨迹。
,惹毛了她。她说,她要先去上课,让我反省下。我和我妈呆在树下,我想了很多。我对我妈说,我不想念了。我妈也没诧异,她说,爷爷来时说了,如果你真不想念了,就回去上班,工作已经有着落了。我和我妈聊了很多,后来老师来了。因为我一点也没悔悟,她让我回家反省两天。她亲自把我妈和我送到了门口。她和我妈说了一些话,我背着脸没去听。
回到家,我妈一直是对于我有所愧疚。就是初中上村上学校的事情。所以她回家后没有责怪我,让我躺着想想。晚上她进了房间劝我还是回学校上课。我最后选择了服从。我不想让我妈为我担心。我很爱我的妈妈。
我回了学校,她对我很客气。她和我说那个同学的事情。说人家的态度是如何的好,父母一来就哭个淅沥哗啦的。我保持着沉默。没有和她顶嘴。我妈或许说的是对的,多学一点总归是好的,何必和老师闹矛盾,她也是为你好。
她后来对我很好,我的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起色。一下就回到了前十。她很高兴,找我谈话。我也不怎么厌恶她了。虽然我已经不喜欢老师。
成年的那天,学校请了一个演讲家演讲。他叫王国权。反正被他讲得很振奋。成年仪式也是由他带我们宣誓的。我喊得喉咙都沙哑了。我想这一次真得长大了,不能再叛逆了。
十八岁,我要告别叛逆的日子。
7
十九岁,我上高二。我最终选择了文科班。我一开始念的是化学和生物。可那个班主任太烦人了,头发,服装,都要烦,还要说一推的废话,像只嗡嗡的苍蝇。我斗争了很久,一无所获。被迫无奈,选择去文科班避难。本来想从二班跳到三班的,可是被怕她拉回来,所以才会考虑去文科班。
我终于告别了女老师当班主任的岁月。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男老师。他骑摩托车的技术很差,常在学校的道路上翻车,还被送到医院几次。他很爱钱,惟利是图的典型。他常幻想开宝马赚大钱,可是职业注定着他不可能有大钱。他也很好色,这是男人的天性。他追过几个漂亮的女老师,可是都被拒绝了。我帮他分析了下,第一,他没钱。第二,他人不帅,头发是卷的。第三,他没气质,走路背驼。
我们班是艺术生最多的班级。他们的性格就是爱玩。常常半夜翻墙出去泡吧嫖娼上网,早上在回来。最厉害的是有个学音乐的同学,住在我们宿舍。他晚上十一点出去,三点回来。整个人就是夜猫子。一到宿舍就把我们吵醒,和我们吹他的光荣史。我们也蛮来劲的,那时聊了他的很多隐私。后来发展成只要他出去,他半夜回来打开门我们就能醒过来的境界。他在全校来说也是最乱的。他谈过四个女朋友,都是艺术生。最夸张的一次是爬窗户爬到他女朋友的二楼睡在一起发生了关系。男人是下身的动物,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我在高二一直很平静。但三个花开始变了。一个花跟了一个比她矮上一个头的男生。一个被我同学玩了几个月。还有一个也被人搞了。我有时觉得她们很可怜,被人玩了还要嬉皮笑脸的。接着她们越来越厉害,换男人如换衣服。不知道和多少个男人有过那个。我们中国人很含蓄,常把性叫做那个。
我后来变得挺能接受的,大概是在那群艺术生的潜移默化的熏陶下改变了思想。就算不被他们陶冶,我也能接受了。我们学校发生过三件大事。一件是有人摆脱红外线的监控器在生物实验室留下了带血的卫生棉和桌上的血迹。一件是有人在体育室调情被抓。一件是一个女的借夜自修跑到男生宿舍躲在被子里被抓。所以学校的打击力度跟扫黄一个档次。不过依旧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打野战打游击战的天天有,时不时还要上演个打胎的闹剧。
不过除了几个艺术生外,其他的人都挺好的。就是好奇,但都没亲自实践过。我们都挺正的,玩的也挺好的。不过有一个被带坏了。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所以人们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还是很有道理的。有几个能在乌烟瘴气的环境里出淤泥而不染呢?社会上吃喝玩乐的多的是。我要和他们告别。
十九岁,我要洁身自好。
8
二十岁,我上高三。我在高三的学习中出生入死久战沙场。压力很大。对于学校一个月只放一天,我都把那唯一的一天用到了学习上。我开始写小说,写日记。第一次写了一部小说,是看了一本哈韩的小说。每次听不见课,我就在底下疯狂的写。一个月下来写了十万字。不过后来被我烧毁了。我只想用文字麻痹自己,没想让它发扬光大。
对于历史政治语文,我并不像其他人死记硬背。我的背书能力很差,语文默写我常写在小纸上抄。因为我知道,考试中默写的东西都逃不开名言名句,只要把最关键的几句背下来万事就ok了。而对于政治和历史,我都是模糊记忆。我看得次数很多,差不多都知道讲了些什么?哪一年发生了哪些事情,又对后来发生了怎么样的影响?哪一年开了什么会议,提出了什么样的内容?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等等哲学上的辨证。我把主要的写在笔记上,抽空就过几下。每三四天看一次,记得很牢固。对于大题目,我都是胡编乱造。基本上都是抄上面的字。我认为学文科,必须要会填充文字,否则根本写不出多少字。只要意思大概对了,都能拿高分。我2003的高考政治和历史都过了120分。语文刚过了110。
我在高三谈过一次恋爱。这可能也是我最内疚的一次恋爱。她比我大一岁,从上一届留下来的。我和她开始是用纸条联络感情。后来慢慢地好上了。她家很有钱,有三套房子。但这与我无关。我不是一个高攀的人。我喜欢她,喜欢她在我的旁边我很温暖。就像一个姐姐关心着我。那时候,我恋母情结很严重。我对她分外的依赖。我常常想要和她在一起。她要是突然闹一点小脾气,我会向她妥协。她也会向我求和。不过毕竟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我的压力很大。我和她出去过几次,有次被我们班主任看到了。回到学校,他明确地和我说,我们两个不适合。谁叫他是个拜金主义者。其实我也明白我和她只是昙花一现。她为我牺牲了很多,可是我知道她终究要回上海。因为她告诉我,她的父母希望她找个上海的男人,这样她的户口也就有着落了。所以我不能牵累她。爱情听来就是华丽的词语,像是个奢侈的梦境。我很清楚我和她的差距。她给了我很多美好的假设,比如可以等我三四年,比如毕业了工作她帮我找,比如工作一年结婚。我相信她能做到。但这她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包括和她的父母发生不愉快。所以我要背弃我和她的诺言。我知道对她对我都很伤,但很抱歉,我必须那么做。我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我只想让她离开我。所以我想了很多方法伤了她。只是一直不敢开口说对不起。有几次在街上看到她,我都躲在角落里看着她从我视线里消失。我怕她看到我会更加的尴尬。我不想她在我面前掉眼泪。我害怕女人的眼泪。
我依然记得我和她分手的时候,我发了无数伤人的短信。我甚至告诉她,我把她给我写的纸,我和她的照片,她送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的销毁了。她给我打来了电话,一直哭,哭到撕心裂肺。我们在电话里没说一句话,我一直在沉默。我的心很痛。但我还是做了决定。我挂了电话。她约我见面,我也拒绝了。我还无耻地换了号码。我对自己说,我要离开她,就算她恨我一辈子,我也不能拖累她的幸福。
可是只有我知道,我把有关她的东西全部包藏在我的小木盒里。这是我们的记忆。一辈子能有几次轰轰烈烈的爱。我爱她给她自由,给她我不能给的幸福,所以我的离开就是爱她。
二十岁,我难过地告别了我可能一生挚爱的她,我成熟了。
9
二十一岁,我上大学。我的英语和数学发挥得极差。我上了大专。三年。第一次背井离乡,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我一进学校就开始疗伤。我遇见了四个最好的朋友。两男两女。红青小顾是学生会的。我不喜欢黑暗的学生会,不喜欢暗地里勾心斗角。但我知道一到社会这是必须经历的。强者吞食弱者,这是生物进化的真理。他们出去拉赞助,常会叫上我。我和他们一起疯,一起无聊地走在阳光暴晒的阳光下,一起走在大雨倾盆的路上。我喜欢那种生活。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我记得我们每个星期要吃七顿饭,基本上每天一次。中午一起下馆子。跳跳的饭量最大。我们用碗,他用盆子。谁叫他是北方的汉子。我是肉食动物,他们很照顾我。每次都会叫上大鱼大肉。就是为我准备的。
我们一起上网,那时还没把电脑带到学校。我们经常结伴去网吧,一起进去一起出来。偶尔也会在星期五的晚上来一次通宵。很累。早上回到宿舍倒头就睡觉。
我们一起在周末游玩。逛公园,逛超市,逛夜市。乘车一起走遍城市的大街小巷。一起欢笑一起闹,一起哭泣一起走。那个冬天,我和红青买了同一件美邦的棉袄,同样的颜色同样的大小。走在学校里,很多人会朝着我们张望。经常在我们的背后能听到女生的议论,打赌我和他是不是兄弟?现在想来很温馨。
小顾那丫头总是忙碌开店。她很有经济头脑。不过她人特好,常请我们吃东西。都是赚的钱,花起来不心疼。她最大的愿望是毕业了开个花店,到时候会给我们送来很多很多的花。我相信她这么温暖的女孩一定能做到的。
红青唱歌很好听,特别是周杰伦的歌。简单爱夜的第七章等。学校的外面有条街道上放着点歌机。他在军训的那十天里晚上都会去,还会引来很多人围观,听他唱歌。他的表演能力也很强,他和小顾合作的那个找家教在学院的众多队伍中过五关斩六将,拿了一个二等奖。他们把得来的几百块奖金给每个宿舍买了水果,把水晶奖杯放老师那做留念。
李勤长着一对小虎牙格外的抢眼。她来学校几天就恋爱了。虽然我和其他几个朋友不看好,但还是祝福她。她是个爱起来没心没肺很传统的女人。她和小顾一样,都有着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不爱花男人的钱。她跟我说,她不喜欢用男人买这买那的,如果男朋友送她东西,她也会买东西还给人家。收了别人的东西会于心不安。真得是很少有的女孩。特别是在这个万紫千红声色犬马的社会里。
跳跳饭量虽大,是个北方汉子,但他的内心还是很温和很细腻的。他对他的女朋友的好是有口皆碑的。人人都知道。有时候看到他,觉得他挺没出息,对女朋友是逆来顺受。一点也不像个男人。倒像是会黏人的猫。
二十一岁,四个好朋友陪伴着我的左右,为我遮风挡雨。
10
二十二岁,我上大二。大学的生活多少很轻松,轻松地让我怀念起高中繁忙而仓促的生活。四个朋友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恋爱占据了很多一部分。我也在大学闲散的时光中迷失了方向。所以常听有人说,大学把我强奸了。我真得迷路了。
想想也是。每个晚上操场上到处都是一对对小情侣在草地上躺着看星星观月亮。搂搂抱抱亲亲我我分分合合也很平常。这对于每个上大学的人来说,都是能遇到的。常常我们的青春就荒废在这上面。有人对于青春对于恋爱的概括很精到。爱过,恨过,爱恨交加过。笑过,哭过,哭笑不得过。
这一年冬天,我的爷爷八十九岁去世。我接到电话的那刻,泪水差点涌出来。我请了四天假,先跑到无锡的表姐家,然后和她一起往老家赶。乘车花了四个小时才到家。我见到了父母。他们一下忙来忙去老了许多。我走进屋子,看到爷爷躺在棺材里再也不能和我说话了,我的眼泪冲垮了眼眶,模糊着他垂老的脸。我想起了很多事情,都是有关爷爷的记忆。我那个晚上守夜守到很晚,他们让我上楼睡觉,叫了几次我才上去。我想多看看他。他的音容笑貌,从此散落天涯。过了今夜,我再也看不到了。眼泪成了唯一最能表现情感宣泄的方式。
送爷爷去火葬场的路上,因为我是唯一的孙子,我一直守在爷爷的旁边。我爸几度哽咽,他发不出一点声音,眼睛干涸地像条河。我妈几度昏厥,醒来就哭,看着我揪心的疼。我们给爷爷送了最后一程,他真得离开我们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这种悲伤只有切身体验才能体会。亲人离开的滋味真得不好受。所以要珍惜眼前人。
二十二岁,亲情是笔财富,不要让自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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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岁,我上大三。我们这学期的课很少,就两三门课。下学期实习了。因为很不巧碰到了金融危机,所以工作并不好找。我正月十六从家里出发,在无锡表姐家住了几天,就去学校那找工作。找了将近一个月多,学校又要忙论文答辩。我又开始忙论文。给我们论文辅导的是个教学严谨的老师,所以过她那一关很费力。我花了很多时间忙论文,最后把一份卖保健品的工作辞了。好在论文过了。我开始了第二份工作。可能我这个人比较心软,不太适合做有关推销保健品给老人的工作。我又辞掉了第二份。接着去找第三份。找得人都要虚脱了。每个星期四就去人才市场投简历,即使知道很多单位是个政府面子,但还是厚着脸一份一份地投。有时为了一份工资低待遇低的工作,常常会出现一群人争抢的局面。我妈打来电话说,还是回家找,外面现在真得不好混。
回到家,已经是五月份了。还在为工作忙碌。我开始想写文字了。记录一下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我一直很偏爱文学写作。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因为工作不容易找,我习惯性半夜三更的失眠。醒来就开始写文字,把对于工作的负担用另一种安静的方式表达。我开始寄托于把写作当成一种生活目标。我想要一直把这种目标进行下去。我知道这条路不好走,干每一行都很难,都要付出努力。但我相信我有一天会成为一个作家,一个编剧。这两个都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职业。一个人总有梦想,为梦想打拼是件愉悦的事情。我相信自己。我能行。
二十三岁,坚持梦想很重要。
十年过去了,我家的那只小黄还活着。我从一个小孩子长大成人了。用这篇文章记录我十年的生活轨迹。